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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受理109年度大學部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
受理109年度大學部學生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
(註:申請生活助學金仍可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
(三)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者: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4.家庭年收入新臺幣70萬元以下。(獲教育部弱勢學生助學金補助者為
優先)。
二、申請期限:108年12月30日起至109年1月10日止,逾時恕無法受理。
*前次未完成講座學習時數並繳交學期成效考核表者,不得申請。
三、申請方式:填寫「生活助學金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如附件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第七項說明)至學務處生僑組(行政大樓三樓)辦理。
*開學後(109/2/21前)繳交108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未於期限內繳交成績單者及成績未達標準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核定名額:視當年度學校經費而定,並以家庭年收入較低者優先核給。
(以正常修業年限優先,延畢生排序在後)
五、經錄取之學生將分發至行政或教學單位生活服務學習(109年3月至12月間,共8個月),安排時數每週不超過6小時,每月不超過24個小時,包含每年應參加本校各教學、行政單位舉辦的講座或擔任校級會議、院務會議代表16小時(其中職涯講座及服務學習講座至少各4小時)。
*各項講座請至本校活動報名系統報名,並於事後請承辦人加蓋職章證明。
*職涯講座最晚需於講座隔天中午前補完章,逾時者職涯中心不再核章。
請詳閱職涯中心公告https://tinyurl.com/vl696b2
六、每生每月核發生活助學金新臺幣6,000元。
七、申請文件: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需提供109年度之證明,若來不及交證明,最晚於109/2/21(五)前補件)
1.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2.前一學期成績單。
(二)學生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1.經系上導師或輔導教官查訪屬實之證明文件。
2.前一學期成績單。
(三)非屬上述(一)、(二)身分,且家庭年收入新臺幣70萬元以下者:
1.全戶(含父母與配偶)國稅局綜合所得資料清單。
2.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3.前一學期成績單。
八、109年12月21日前繳交「講座學習成效考核表」予生僑組綜理整體學習成效,未通過考核者不得申請次年度生活助學金。(如附件二)
九、相關規定詳見「本校學生生活助學金作業要點」(如附件三)
108學年度2學期學雜費減免收件辦理公告 (108-01期末收件)
國立政治大學 108學年度2學期學雜費減免收件辦理公告
由於考量特殊身分學生之年度證明取得(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與學生辦理就學貸款須對保作業等時程規劃,生僑組另於期末考前週及考試週辦理學生學雜費減免線上申請與收件;繳件前,請務必詳閱辦理須知(附件)、檢查自身應附文件。
於上述時程辦理學雜費減免之學生,務必留意線上系統核覆之結果;109/1/20請學生確認列印繳費單上之金額。
生僑組收件資訊(108-01期末考):
- 對象:符合減免資格之學生
- 收件日期:108/12/30(一)~109/01/09(四) (週六、日及元旦無收件)
- 收件方式:現場收件、郵寄掛號收件。(初次申請、臺北市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身心障礙證件換發者,請以現場送件方式至生僑組辦理。)
- 現場收件時間:上午8:30-中午12:00 (僅上午時段,敬請配合)
- 現場收件地點:生僑組 (行政大樓3樓)
備註:
- 先減免–後就貸及繳費註冊之申請原則
須就學貸款者,對保前請務必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後,再以減免後金額辦理就學貸款,以免本校查核此情形後,滋生學生再至銀行修改對保之情形;請學生務必完成換單,再以換單之金額辦理繳費註冊。(注意:生僑組就學貸款資料收件日期109/01/20~109/02/21)
- 郵寄地址(掛號):11605 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政治大學 學務處生僑組 (02)29393091
- 承辦人聯絡方式:02-29393091 #62224 黃小姐, shani107@nccu.edu.tw 。
- 若上述時程無法配合者,請務必於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第1週辦理,日期為109/2/17-109/2/21,時間上午8:30至下午17:00,請按時程辦理相關手續,逾期、資料不全者即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