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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遺失物已公告六個月仍無人領取,通知拾得人於公告之三個月內領回 1090601
遺失物之拾獲者領回公告
以下遺失物公告滿六個月仍無人領取,敬請該物拾獲者於109年8月31日前聯繫本組並持身份證取回遺失物
(逾期將自動視為放棄所有權並將遺失物義賣,義賣與拾得金錢將捐作本校急難慰助金以協助家境清寒同學),
若拾獲者欲放棄遺失物之所有權或有相關問題,敬請電洽02-29393091轉分機62224,學務處 生僑組 黃小姐
中華民國諸聖功德會急難救助辦法及個案轉介申請資訊
中華民國諸聖功德會急難救助辦法及個案轉介申請資訊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21日臺教秘(五)字第1090072841號函辦理。
二、中華民國諸聖功德會以辦理急難救助、喪葬補助、關懷弱勢心理輔導、災害急難補助、兒童罕見疾病補助、獨居老人居家服務為宗旨,持續關懷弱勢民眾,本校學生如因家庭突遭逢變故致生活陷困、或無力負擔喪葬費用等困難情事,可由本組轉介申請該會急難救助。
三、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該會諮詢(謝宗輝總幹事,聯絡電話:04-880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