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退離宿程序
1. 未進住之新住宿生,開學前申請退宿。
2. 舊住宿生,學期(或暑期)住宿開始日前,申請取消下一學期或暑宿之續住申請,目前仍住宿中。
►申請流程
註:已繳交暑宿費用者,如不擬住宿,應於暑宿開始前檢附繳費收據,至宿舍輔導組辦理全額退費。「宿費繳費收據」若遺失,可至iNccu補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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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 (學期中/末 搬離宿舍)請下載填寫: 『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 ►作業流程學期中
學期末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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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及外籍生(含訪問研究生),如需將住宿保證金匯入代領人帳戶請下載填寫相關領據 (另開視窗)
適用對象: 若離宿後即回國,台灣國內帳戶已結清、無法領取住宿保證金之僑外生,或在台無帳戶之外籍生者。可於離宿前申請將住宿保證金匯入代領人帳戶。
申請流程:
註:搬離宿舍時,仍須依上述退離宿程序列印「住宿生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辦理。 |
寢室異動流程
►作業流程
於規定時間內至住宿組填寫寢室異動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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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當事人簽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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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送宿舍組更改電腦住宿資料即完成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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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動規定
學生寢室床位經編定後,住宿學生得申請床位異動,第一次不收費,第二次起每次異動酌收行政手續費新台幣300元,每學期異動次數以3次為限。
退&補宿費規定
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之標準辦理申請退(補)宿費,如下:
►退費標準表
(因與銀行端連線,更換註冊單將需2至3個工作日)
退宿申請時間 |
退還宿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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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宿生 |
續住宿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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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2週前止 |
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
按期末規定離宿日(*1/31)之次日起算,先繳交逐日累計之延宿費(*一般宿舍150元/日;*自強十舍:單人套房350元/日、雙人套房250元/日),方可申請退費換單。 The students must first pay the daily residence fee(*non-ZihCiang Residence Hall 10: NT$: 150 per day per person; *ZihCiang Residence Hall 10:NT$: 350 per day per person for single room; NT$: 250 per day per person for twin room) accumulated daily from the day after the official date(*1/31). All residents are required to move out of the dorm, in order to apply for a refund or have dorm fee removed from the tuition bill. |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 |
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逐日累積之延宿費,方可申請退費換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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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起10天內 |
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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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10天後至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止 |
退還二分之一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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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後 |
不退還宿費 |
續住宿生於開學前申請退宿所繳之延宿費,以宿費三分之一為上限。
►宿費補繳標準表
分配住宿時間 | 宿費補繳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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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起10天內 |
繳交全額宿費 |
開學10天後至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止 |
繳交全學期四分之三宿費。 |
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後第一天起至學期三分之二基準日止 |
繳交全學期二分之一宿費。 |
逾學期三分之二基準日後 |
繳交全學期三分之一宿費 |
繳交暑宿住宿費用後不擬住宿者,應於暑宿開始前檢附繳費收據,至住宿輔導組辦理全額退費,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