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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5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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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僑陸生同學務必留意自我居留證/入境許可證效期是否於有效期內並於逾期前至移民署網站線上申請延期。以免逾期受罰!!!
一、逾期停留或居留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入國1年以上,7年以下。
二、外籍學生在臺期間,倘因學業需繼續停留或居留者,應向移民署申請延期。持停留簽證者,應於停留期限屆滿前15日內,至移民署各服務站臨櫃申請;持外僑居留證者,應於居留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持台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者,應於居留期限屆滿前1個月內,至移民署「外國與外僑、大陸與港澳學生線上申辦系統」申請。
三、相關應備文件,請參照移民署官方網站各項申辦須知(https://www.immigration.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