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13學年第2學期碩博士班宿舍續住生更換床位作業公告
一、申請對象:碩博士班可續住之現住宿生(限學位生)
二、申請時間:114年1月3日(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三、申請方式:線上申請,同學登入系統後,可選擇空床位更換,亦可與其他住宿生交換床位,更換床位一經確認,即換床成功。
申請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操作流程請參考附件一。
四、注意事項:
1. 床位更換申請,一經確認,將立即更新113學年第2學期住宿資料,舊床位視同空床開放予其他同學選填。故請同學於更換床位前,務必確定是否異動,或雙人房室友作息配合等相關事宜。
2. 雙人房之住宿生請確認所住床位號是否與系統相符。如實際居住床位號與系統顯示不符者須更換住宿床號(即床號之末位數字)。
※如寢室床位未編號,則各寢室床位編號為進入寢室時,右邊是1號床、左邊是2號床;或下舖是1號床,上舖是2號床。
3. 申請確認後,可於線上列印113學年第2學期「寢室異動申請表」,俟後搬遷新寢室時,再送繳所屬宿舍區服務台,並依規定辦理換寢手續。
4. 搬遷至新床位時間:床位選填後,即可雙方自行協調搬遷時間,最遲請於114年2月3日(一)中午12點前完成搬遷。
住宿輔導組
公告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本校執行說明
一、本案依據112年12月1日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120118617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貼方案適用對象為本校113學年第1學期已獲床位分配之本國籍住宿生,學期補貼金額如下:
(一)一般生:補貼5,000元,學期住宿期間為20週,補貼金以週數比例分攤於床位宿費,每週250元。
(二)經濟弱勢生:補貼7,000元,學期住宿期間為20週,補貼金以週數比例分攤於床位宿費,每週350元。
*經濟弱勢生係指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者(具政府審定證明,需向生僑組申辦減免資格)。
三、符合補助身分之住宿生,註冊單所列之住宿費將會預先扣除補貼金額,若住宿生於學期中退宿,應繳還未住宿期間之住宿補貼金予後續遞補同學。
四、經濟弱勢學生因身分認證受理時間為開學初期,註冊單先以一般生金額補助,待身分認證完成後,再人工修改註冊單補助費用,故請該類別同學確認補貼金額無誤後,再繳納費用。
五、檢附本校各宿舍房型補貼後退補宿費標準供同學參考。
*住宿生不可以同時申請校內住宿、校外租屋補貼(內政部),二者申請對象與條件均不同,無法同時申請。若同時申請補助,將遭內政部系統勾稽致生追繳回補貼款。*
*境外學生如具本國籍者,可依學生申請給予補助,需提供近三個月戶籍謄本正本佐證,後續申請宿舍將視同台生不具保障資格。*
住宿輔導組
113學年第2學期大一新生宿舍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
男: 共12床。(自強五、六舍,四人房)
女: 共20床。(自強七、八、九舍,四人房)
二、候補資格:
男生線上候補序號41~55號。女生紙本序號8~18號。
※為加速候補進度,候補人數將較床位數多,如床位選鑿而無法選床同學將列為下一批優先候補。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本網頁可使用PC版本Chrome或是Firefox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2、選填時間:01月13日(一)9:00~15:00止。
3、不選填志願,先於系統選填成功者即先獲得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有住宿需求者須重新登記候補。
4、已選填到床位者,113學年第2學期宿費將列入第二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確認學雜費已包含宿費後再行繳納;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 [住宿組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資訊] 網頁。
5、若不需床位請勿登入系統選填,以免衍生相關費用,並請留意退補宿費之作業時間表,規定請見:http://osa.nccu.edu.tw/tw/住宿輔導組/宿舍申請與床位資訊/退-補宿費規定
四、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請於開學前參考住宿組最新消息公告。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1、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113學年第2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1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
碩班男生:自強十舍AC棟雙人寢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自強十舍BD棟雙人寢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線上129-139號、紙本140-160號,
碩班女生:線上序號113~203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請使用WINDOWS作業系統之電腦設備或可利用政大雲進行操作;先於系統選填成功者,先獲得床位。
2. 選填時間:1月9日(四)09時至15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12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1月10日(五)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入住前敬請聯繫通知室友。
4. 選填宿舍後,113學年第2學期宿費原則將會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遞補同學請於1月20日後下載註冊單繳費即可;並可於2月4日起持學生證入住宿舍區;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 [住宿組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資訊] 網頁。
5. 本校宿舍門禁使用學生證通行,如114學號開頭之提早入學生,入住時尚未取得學生證,請至住宿組借用臨時門禁卡(保證金200元)。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初次入住宿舍者:
1. 戶籍查驗
(一) 113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4年2月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三)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2. 消防演練
詳閱住宿組網頁。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敬啟
114年春節(除夕至初三)學生宿舍留宿調查公告(問卷填寫時間1/2-1/12)
一、114年春節除夕至初三期間不關閉宿舍,續住原寢為原則,故進行留宿調查,以掌握同學人數、維護宿舍安全。
二、春節(除夕至初三,114年1月28日至114年1月31日,任一日留宿皆須填寫)留宿調查
(一)、調查對象:
現住住宿生(含學、碩、博士生)。
(二)、留宿登記:
114年1月2日(四)9:00至114年1月12日(日)止,請上網填寫留宿問卷,可續住原寢。
問卷網址: https://reurl.cc/6jK5zd
三、注意事項:
(一)、如臨時因緊急狀況需申請住宿或取消春節住宿,請於春節前至宿舍服務台告知,以利維護宿舍區留宿安全;若宿舍區留宿人數低於5人時,請同學配合移寢。
(二)、留宿之同學應配合宿舍安全法規,並嚴加留意可疑人士出入。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