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13學年第1學期宿舍候補進度公告(113/09/11更新)
截至目前為止,各類別候補進度如下:
[碩博班]
碩士班男生:至候補序號44號。
碩士班女生:至候補序號43號。
博士班男生:至候補序號17號。
博士班女生:至候補序號16號。
[大學部舊生]
學士班舊生男生:至候補序號428號 。(4月份候補序號已候補完畢)
學士班舊生女生:至候補序號431號。(8/23前回覆保留4月份候補序號同學)
[大學部新生(含轉學生)]
大一新生男生:至候補序號23號。
大一新生女生:至候補序號10號。
如同學有任何疑問,可聯繫:
碩博士班請聯絡承辦人曾偉哲老師(校內分機63251,信箱:grad_dorm@nccu.edu.tw )
學士班舊生請聯絡承辦人徐廷芝老師(校內分機62228,信箱:dorm@nccu.edu.tw )
大一新生請聯絡承辦人陳哲良老師(校內分機62222,信箱:nccudorm@nccu.edu.tw )
113學年度新住宿學生教育訓練暨消防演練注意事項(含分組名單及座位表)
1.活動時間:
中文A組:113年9月6日上午 08:30 至 12:00
中文B組:113年9月6日下午 13:00 至 16:30
英文C組:113年9月6日上午 08:30 至 12:00 或 13:00 至 16:30
(分組名單如附件一,活動流程如附件二,座位表如附件三)
2.報到地點:
中文A、B組:藝文中心大禮堂 (請攜帶學生證報到)
英文C組:季陶樓107教室 (請攜帶學生證報到)
3.實施項目:
(1) 宿舍組織、法規及軟硬體設備簡介
(2) 消防教育宣導
(3) 防災實作演練
4.依「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宿舍輔導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住宿生應參加消防演練,無故未參加者,處以違規記點八至十點。
5.逾時者恕不接受參與演練,凡消防演練當天因特殊狀況無法參加者,應於113年11月06日以前自行前往台北市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補訓(補訓單請自行至住宿組網頁之表格下載處自行下載列印),並將補訓單送達住宿組完成登錄。無故未如期完成消防演練者,除依前項規定扣點外,仍須於114年1月10日完成補訓並將補訓單送達住宿組;再未完成補訓者將累計扣點,滿十點將依規定予以退宿。
6.若有疑問請洽學務處住宿組承辦人許丰千(分機74328 或 來信ruby0815@nccu.edu.tw)
住宿組 敬啟
113學年第1學期新生書院同儕輔導員獎學金申請須知
一、為鼓勵同學擔任新生書院同儕輔導員,陪伴及輔導大一新生適應校園生活,帶領新生共同自主學習,故設立此獎學金。
二、本獎學金由學務長(新生書院書院長)、新生書院總導師、住宿組組長、3名新生書院導師組成委員會負責審查與核發相關事宜。
三、獎助對象:113學年第1學期擔任新生書院同儕輔導員之學生。
四、獎學金額度:以新台幣9,000元至15,000元為原則,名額若干名。
五、申請時間:114年1月10日至1月24日。
六、申請手續:
1. 填寫申請書乙份。
2. 填寫學習月誌繳交狀況自評表乙份。
3. 上列資料備妥後,請於電子郵件送至:way1214@nccu.edu.tw 信箱,並於信件標題標明:113-1 獎學金申請表-(姓名)。
七、 如有疑問請聯繫承辦老師:陳立威 分機 75664
新生書院
公告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本校執行說明
一、本案依據112年12月1日教育部臺教高通字第1120118617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貼方案適用對象為本校113學年第1學期已獲床位分配之本國籍住宿生,學期補貼金額如下:
(一)一般生:補貼5,000元,學期住宿期間為20週,補貼金以週數比例分攤於床位宿費,每週250元。
(二)經濟弱勢生:補貼7,000元,學期住宿期間為20週,補貼金以週數比例分攤於床位宿費,每週350元。
*經濟弱勢生係指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者(具政府審定證明,需向生僑組申辦減免資格)。
三、符合補助身分之住宿生,註冊單所列之住宿費將會預先扣除補貼金額,若住宿生於學期中退宿,應繳還未住宿期間之住宿補貼金予後續遞補同學。
四、經濟弱勢學生因身分認證受理時間為開學初期,註冊單先以一般生金額補助,待身分認證完成後,再人工修改註冊單補助費用,故請該類別同學確認補貼金額無誤後,再繳納費用。
五、檢附本校各宿舍房型補貼後退補宿費標準供同學參考。
*住宿生不可以同時申請校內住宿、校外租屋補貼(內政部),二者申請對象與條件均不同,無法同時申請。若同時申請補助,將遭內政部系統勾稽致生追繳回補貼款。*
*境外學生如具本國籍者,可依學生申請給予補助,需提供近三個月戶籍謄本正本佐證,後續申請宿舍將視同台生不具保障資格。*
住宿輔導組
113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4次候補通知
候補序號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碩博士班申請結果查詢。
本次可遞補同學,已發送EMAIL通知至學號信箱,並已設定為中籤者,若登入上列系統查詢,將僅會顯示個人資料(無候補序號)。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單雙人房)及十舍C棟(雙人房)共10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及十舍BD棟(雙人房)共7床。
博士班同學如有遞補宿舍需求,請直接聯繫住宿組。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45~54號。
碩班女生:序號45~50號。
三、床位選填時間、方式:
9月12日(四)9時起至9月13日(五)17時內,請至住宿組填選床位 。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填選宿舍床位完畢者,領取紙本繳費單後,至出納組繳費完畢,即可入住宿舍。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3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及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活動,詳細流程請參閱住宿組公告。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