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115學年度學士班大一新生宿舍申請須知(含學士班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
一、申請期間
自115年8月17日(一)至8月24日(一)止,請逕行至本校新生服務網申請(網址為:https://aca.nccu.edu.tw/zh/freshman-service),逾期不予受理。
※請注意!上網申請時,為符合本校出納作業規範,請於登錄系統填寫戶名與學生本人姓名一致之郵局或第一銀行帳戶,以利日後各類款項入帳。
※請同學於「iNCCU 愛政大」(網址為:https://i.nccu.edu.tw)中,登入校務資訊系統/資訊服務/學生個人基本資料維護中,設定「主要電子郵件」為學號信箱帳號並使用,以免漏失相關之重要宿舍通知。
※住宿申請皆以一學年(含寒假,不含暑假)為期,暑期住宿須於下學期依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公告期限上網申請。
二、申請資格
(一)非限制區申請
本校學士班一年級新生,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若資格不符者將取消住宿,排於候補同學之後。
(二)限制區候補申請
1.戶籍在下列地區者為限制區:
(1)台北巿各行政區。
(2)新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板橋、深坑、石碇、三重、蘆洲等行政區。
2.限制區候補順序:
(1)先排—外圍地區:中山區、石碇區、大同區、萬華區、北投區、士林區、內湖區、板橋區、三重區、蘆洲區之申請者,依電腦亂數抽籤後排序。
(2)後排—內圍地區:前列地區以外之限制區申請者,依電腦亂數抽籤後,接續於外圍地區之後排序。
3.候補方式: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新生床位有空床釋出時,將依上述序號寄信至學號信箱通知同學遞補及繳費,候補資格至116年5月31日有效。
(三)復學及轉學生住宿申請
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均可申請,條件及資格同上述兩項。
※欲候補床位之限制區同學仍可於申請期限內上網登記住宿,後續將依候補序號個別通知遞補床位。
三、戶籍認定標準
以戶籍謄本為憑,至115年8月24日申請截止日止,須設籍於非限制區兩年(含)以上,無其他例外條件。
※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未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因資格不符,恕將改列為候補床位,若已入住者限一周內遷出宿舍,不得異議。
四、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領有衛福部或教育部證明之身心障礙學生、持有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低收入證明之清寒學生,請於上述申請時間內上網申請後檢附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至住宿組辦理。
五、申請方式
(一)一般新生
1.請至「新生服務網」/「資料維護」/「基本資料」第七項「其他資料」(含宿舍申請)填寫申請意願。
2.電腦分配床位時將以作息作為分發依據,請同學審慎填寫。
3.各項資料維護完後,請務必按下「確認」鍵送出資料,避免系統無法判定影響抽籤序位。
4.申請宿舍同學務請留意學號之電子郵件信箱,俾利以電子郵件寄送「申請確認」通知。
(二)僑生新生
請向「學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2-29393091分機63013。
(三)外籍生新生
請向「國際合作事務處」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2-29393091分機62058。
(四)身心障礙學生
若有需特別之寢室安排,請洽「學務處住宿輔導組」,洽詢電話:02-29393091分機62222。
六、申請結果公告
(一)公告時間
115年8月27日(四)上午9點起,同學可上網查詢申請結果。
(二)查詢路徑
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
(三)未中籤同學將全數列入候補名單。
七、宿費繳納
若獲配宿舍者,115學年第1學期宿費及住宿保證金將列入學雜費單內,請於115年8月27日(四)起,確認學雜費內含住宿費用後再行繳納,繳費期限與學雜費繳費截止日相同。
若獲配舍後欲退宿,請儘速至本校行政大樓三樓學務處住宿輔導,辦理紙本退宿手續,以免衍生相關行政費用。
八、集中入住日及當日繳交資料
(一)學士班新生集中入住日
學士班新生可搬入宿舍之集中入住日為115年8月29日(六)及8月30日(日),若無法於集中入住日辦理入住之同學亦可於8月31日後辦理,惟訪客(非住宿生本人)進出舍區時間為每日之上午9時至晚間10時(詳細入住時間及訪客規定將公告於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之最新消息)。
(二)學士班新生入住應備妥資料
住宿生於入住宿舍時,向宿舍櫃台領取學生證及鑰匙,學生證為進入宿舍之門禁卡;入住時現場請繳交,入住時現場請帶:
1.身份證件及核准入住單。
2.個人「戶籍謄本」正本(需附3個月內申請之詳細記事內容。可持身份證正本向住家附近、或向文山區之「戶政事務所」申請,戶政事務所全台連線)。
※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未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復學生及各年級轉學生)因資格不符,恕不得辦理入住。若已入住者,限一周內遷出宿舍,不得異議。
3.紙本之入住同意書(家長同意書):未滿18歲之大學部新生須由法定代理人簽名;若先前申請宿舍時忘記列印,請記得於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表格下載中列印後,補繳紙本至所住舍區之服務台。
九、宿舍位置及設備
(一)床位與硬體設備
1.男生預留山上校區自強五、六舍約500床,女生預留山上校區自強七、八、九舍約800床,皆為四人房及公共衛浴。
2.本校學生宿舍備有床、書桌、書架、衣櫃、電扇、冷暖氣(需購買儲值卡使用),相關硬體設備可參見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其他個人日常用品(如棉被、床墊、盥洗用具等)請同學自備,相關床墊尺寸亦可參考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若攜帶不便,可至學校福利社(風雩樓1樓或自強九舍地下1樓安九福利社)購買。
3.考量山上校區學生宿舍離校門稍遠,若夜間較晚將無大眾運輸及校內公車接駁,請同學預留同學預留返回宿舍之通車時間。
(二)特別提醒
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不會以官方名義推薦或寄發寢具廠商之訂單或傳單,如有收到,請謹慎評估是否為詐騙訊息或衡量產品質量。
十、宿舍其他重要規定
(一)新住宿生消防演練
相關期程請參閱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之最新消息公告,請務必參加演練措施。
(二)一般寢及早睡寢
1.大一新生寢室分為一般寢及早睡寢,自強六舍及自強八九舍為一般寢,自強五舍與自強七舍為早睡寢。
2.若申請人數與舍區早睡寢床位數量不符,分配寢室時會以同寢作息相同者為依據,寢室內作息請與室友間彼此協調,申請住宿學生必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與輔導辦法」等相關規定(可參閱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
十一、校外賃居資訊
本校住宿組提供鄰近校區租屋資訊及房屋租賃契約書,歡迎多加利用。
校外賃居洽詢專線:02-29387167; E-mail: 63252@nccu.edu.tw。
校外租賃資訊網路徑:可由「政大首頁/學生事務處/住宿輔導組/校外租賃資訊」或透過「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校外賃居查詢」登錄。
114學年暑期宿費標準及繳納方式說明 (繳費日期:5月29日至6月4日)
一、繳費期限:
請於115年5月29日(五)起至6月4日(四)止,至第一銀行網頁下載「暑宿費」繳費單並完成繳納。第一銀行網址: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期不住宿,請於6月14日(日)中午12時前離宿淨空。
▲如何查詢住宿資料▲
到inccu進入「我的全⼈」 → 點擊個⼈資料 → 點擊個⼈資料中的「住宿」再點「住宿紀錄」 → 即可查詢住宿資料
二、暑期宿費標準及退費時間:
(一) 暑期宿費依114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二分之一計算;暑期住宿未適用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
(二) 繳交暑宿費用後,欲取消住宿者,請於115年6月12日(五)前檢附繳費收據至住宿輔導組辦理全額退費;逾期不予受理。
(三) 提早離宿退費:7月10日(五)前辦理離宿者,退返三分之二宿費;7月11日(六)至7月31日(五)間辦理離宿者,退返三分之一宿費;8月1日(六)起之離宿者,不退返住宿費用。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115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續住生更換床位作業公告
一、申請對象:符合115學年續住之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住宿年限未滿且戶籍位於非限制區)
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碩士班住宿期限為4學期,博士班為8學期,期滿者僅得申請住宿候補。
查詢住宿資料: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住宿生活。
二、換寢時間:115學年第1學期起,換寢成功者可於115年8月29日遷入新宿舍。(如為暑期住宿者,可於8月28日12時後遷入新宿舍)
三、線上申請時間:115年6月3日9點至15點止。
四、申請方式:線上系統登記,同學登入系統後,可選擇空床位更換,亦可與其他住宿生交換床位,更換床位一經確認,即換床成功。
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各類房型數量有限,先於系統選填成功者,先獲得床位。
五、注意事項:
1.床位更換申請,一經確認,將立即更新115學年第1學期住宿資料,原床位將開放予其他同學選填。故同學務必確定是否異動,或雙人房室友作息配合等相關事宜。
2.雙人房之住宿生請確認所住床位號是否與系統相符。如實際居住床位號與系統顯示不符者須更換住宿床號(即床號之末位數字)。
※如寢室床位未編號,則各寢室床位編號為進入寢室時,右邊是1 號床;左邊是2號床;或下舖是1號床,上舖是2號床。
3.申請確認後,可列印115學年第1學期寢室異動申請表,俟8月29日搬遷新寢室時,再送繳新宿舍區服務台,並依規定辦理換寢手續。
4.有暑宿的同學,可於115年8月28日暑宿結束日搬遷至新寢室。
住宿輔導組
114學年住宿生獎學金申請須知
本校宿舍貸款廠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為鼓勵住宿生鼓勵積極參予宿舍或校內外公共事務,特提供獎學金。
欲申請之住宿生,請於115年5月29日(五)17時前(限紙本繳交),填妥申請表並備齊相關文件,遞交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逾期恕不受理。
詳細獎學金實施要點及申請資料參閱附件一、二。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住宿組承辦人 徐廷芝老師 (校內分機62228 或 來信 dorm@nccu.edu.tw )
碩博班現住宿生115學年不續住之離宿手續公告
現住宿生如符合續住資格,免額外提出115學年住宿申請,將自動延續住宿;如115學年無意願續住,請依照本公告辦理相關程序。
一、申請對象:
(一) 碩博士班現住宿生,未達住宿年限,如不欲續住者,請於5月27日(三)前提出申請。
(二) 已達住宿年限之現住宿生(概如下所列),將無法續住,若有續住需求,請於5月18日至20日上網登記住宿期滿候補。請見 115學年碩博士班第1次候補申請公告
博士班:111學年第1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八學期者。
碩士班:113學年第1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四學期者。
二、 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 不續住115學年宿舍之現住宿生,請於5月27日(三)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附件一)繳交至住宿組(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辦公室),以利移除115學年註冊單所列之住宿費用。
(二) 「住宿期滿」者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系統將自動檢核,列為不符續住資格。
三、 離宿檢查:
114學年第2學期最晚離宿日為6月14日中午12時前,應將寢室(包括衣櫃)清理乾淨、全面淨空,並填寫「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二)後請服務台檢查,以退還住宿保證金;若未於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並沒收住宿保證金。
四、 暑期住宿或延後遷出申請:
(一) 住宿年限之計算不包含暑期,114學年第2學期之現住宿生如欲申請暑宿及延遷,請留意住宿組網頁公告。
(二) 申請暑宿之續住生可直接於原寢續住,不需淨空;未申請暑宿之續住生,仍須於6月14日中午12時前完成清空檢查。
五、 其他:
如未申請不續住者,115學年將自動續住,宿費將併入註冊單中,如欲退宿請即早辦理,以免衍生相關費用,並加速候補作業進行。
住宿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