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學士班】105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5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27床,其中莊二舍3床,莊四舍4床,莊五舍1床,自十舍AC棟19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19床)。
女:共80床,其中莊一舍3床,莊六舍5床,莊七舍1床,莊九舍1床,自九D區56床、自十舍BD棟14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14床)。
另提醒注意:
1.莊二、三舍備取同學已通知完畢,故莊二、三舍之空寢釋出予一般同學候補。
2.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12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46~172號,候補女生序號157~236號。
二、時間:8月30日(二)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9月1日(四)以後,105學年註冊單上會帶入宿費金額,若已繳納註冊單之費用者,將另行通知紙本繳納宿費。
四、戶籍查驗:
(一)104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5年4月14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本校將於9月5日在校內舉辦一場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活動時間:105年9月5日(一) 9:00-12:00或13:30-16:30
活動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8月公告在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碩博班】105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雙人房)、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11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16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單人房)共1床。
博班女生:莊敬九舍(單人房)共1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44~55號。 (43號放棄、51號不符資格)
碩班女生:序號29~44號。
博班男生:序號15號。
博班女生:序號15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8月31日(三)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5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學號開頭三碼為104前(含)之舊生可於9月1日起遷入舍區;105學年新生可於9月3日(六)起遷入宿舍。(如現為舊生暑期住宿者,請於選填床位後至住宿組開立進住單,以利8月31日下午進住宿舍)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5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 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宿費繳納:
若已選填到宿舍,105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9月5日(一)後上網列印新的註冊單;若同學已完成註冊單繳費,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9月5日於藝文中心大禮堂辦理之消防演練活動(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 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 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敬啟
【綜 合】105學年度新住宿學生消防演練注意事項(含分組名單及座位表)
國立政治大學105學年度新住宿學生消防演練注意事項(含分組名單及座位表)
1.活動時間:
A組:105年9月5日上午 08:30 至 12:00
B組:105年9月5日下午 13:00 至 16:30
(分組名單如附件一,活動流程如附件二,座位表如附件三)
2.報到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
3.演練項目順序:請依分組跟隨帶隊隊輔完成排定站別
(1) 煙霧室體驗(藝文中心大禮堂4樓長廊)
(2) 消防栓射水(藝文中心政大書院前廣場)
(3) 地震車體驗 (季陶樓前廣場)
(4) 滅火器操作 (藝文中心大禮堂1F側邊)
4.為徹底執行消防演練,參加同學當日請分別依各場次集合時間至集合地點報到,凡參加學生均須於各站簽章認證,四站實施完畢後,學生繳回簽證卡由隊輔收齊。
5.依「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宿舍輔導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住宿生應參加消防演練,無故未參加者,處以違規記點八至十點。
6.逾時者恕不接受參與演練,凡消防演練當天因特殊狀況無法參加者,應於105年11月7日以前自行前往台北市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補訓(補訓單請自行至住宿組網頁之表格下載處自行下載列印),並將補訓單送達住宿組完成登錄。無故未如期完成消防演練者,除依前項規定扣點外,仍須於106年1月9日完成補訓並將補訓單送達住宿組;再未完成補訓者將累計扣點,滿十點將依規定予以退宿。
7.若有疑問請洽學務處住宿組承辦人陳振祥(分機72146 或 來信g931331@nccu.edu.tw)
住宿組 敬啟
【碩博班】105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8/23更新 )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雙人房)、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18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自強十舍D棟(雙人房)共11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單人房)共1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24~42號。 (31號放棄)
碩班女生:序號18~28號。
博班男生:序號11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8月24日(三)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5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5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 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宿費繳納:
若已選填到宿舍,105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8月29日(一)後上網列印新的註冊單;若同學已完成註冊單繳費,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9月5日於藝文中心大禮堂辦理之消防演練活動(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 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 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敬啟
【綜 合】105學年度學士班新生進住宿舍服務公告
105學年度學士班新生進住宿舍服務公告
一、日期:105年9月3日(週六)、9月4日(週日)
二、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三、新生報到:請攜帶戶籍謄本正本與正式證件,逕向各住宿舍區服務台報到、領取學生證。(請向戶政單位申請近3個月內之謄本且不可有記事省略)
四、注意事項
(一) 接駁公車服務
1. 時間:上午9點至下午5點30分 (12:00-12:30司機休息)
2. 班次:約20至25分鐘一班
3. 路線:
● 上山:行政大樓直達自強舍區。山居學習中心(五~八舍下車處)、自強十舍(九~十舍下車處)
● 下山:自強宿舍區→蔣公銅像→藝文中心→行政大樓
(二) 搬遷貨車服務
1. 時間:9月3日(週六) 上午9點至下午5點30分 (約20至25分鐘一班,12:00-12:30司機休息)
2. 路線:往返行政大樓與宿舍區,協助行李運送。
(三) 交通資訊:前往學校 http://www.nccu.edu.tw/zh_tw/about/traffic
1. 如何到自強宿舍區
● 從政大大門→行政大樓(八角亭)→藝文中心→環山道→蔣公銅像→自強宿舍區。請隨「自強宿舍區」黃色旗幟沿路上山
● 從政大後門(恆光橋)→蔣公銅像處左轉上環山道→→自強宿舍區。請隨黃色「自強宿舍區」黃色旗幟沿路上山。(最佳路線)
2. 請配合交管人員之指揮:進住當天因人車眾多,宿舍區將進行交通管制,請車輛配合交管人員之指揮。
3. 宿舍周邊禁止停車:宿舍區因空間有限,交通管制區僅提供臨停卸貨(詳見附檔),車輛請停放至環山道。
(四) 搬遷二日訪客進出舍區時間為上午9點至下午5點止(搬遷日無需訪客登記),請協助搬遷的親友務必配合,以維護宿舍區門禁安全。(下午5點過後,親友皆無法進入宿舍)
(五) 若同學不克於9月3日至4日搬入宿舍,可於9月5日以後,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至自十之「自強宿舍服務中心」辦理後入住。(若親友欲協助搬遷,請至自強宿舍服務中心辦理訪客登記)。
(六) 其他:
1. 請自備寢具與日常生活用品
2. 初到新環境生活,建議自備常用藥品
3. 冷氣需插卡後方能使用,冷氣卡請至合作社購買
※ 若尚有相關疑義請洽學務處住宿組承辦人蔡娓琳(分機75000、71345或來信wei-lin@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