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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博班】第5次碩博士生宿舍候補改採電話依序通知選填
因線上選填系統出錯,故本次候補作業將依候補序號電話通知選填,選填成功後,請同學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繳畢即可入住宿舍。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雙人房)、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12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20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70~81號。
碩班女生:序號58~79號。(73號放棄、77號放棄)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將依候補序號電話通知選填,選填成功後,請同學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繳畢即可入住宿舍。
2. 選填時間:9月10日(六)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5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選填成功後,請同學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繳畢即可入住宿舍)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5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 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宿費繳納:
請同學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
七、消防演練:
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 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 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敬啟
【碩博班】105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5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雙人房)、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12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20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70~81號。
碩班女生:序號58~79號。(73號放棄、77號放棄)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9月10日(六)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5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選填成功後,請同學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繳畢即可入住宿舍)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5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 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宿費繳納:
請同學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
七、消防演練:
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 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敬啟
【碩博班】105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4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雙人房)、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12床。
碩班女生: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13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56~69號。(59號不符、69號放棄)
碩班女生:序號45~57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9月6日(二)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5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選填成功後,請同學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繳畢即可入住宿舍)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5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 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宿費繳納:
請同學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
七、消防演練:
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 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敬啟
【學士班】105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6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23床,其中莊四舍1床,自十舍AC棟22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22床)。
女:共60床,其中莊七舍1床,莊八舍1床,莊九舍7床,自九D區47床、自十舍BD棟4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4床)。
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12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8月底登記候補男生序號1~23號,候補女生序號1~60號。
二、時間:9月8日(四)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 本次候補到床位之同學請於9月9日起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及核准入住單,並於9月13日(二)5點前完成繳費,逾期未繳視同放棄床位;入住時攜帶學生證及核准入住單至舍區櫃台報到後即可搬入。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http://goo.gl/bPsbb0)。
四、戶籍查驗:
(一)104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5年4月14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徵 才】學務處住宿輔導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公告(預估缺/內外補)
公告事項: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訊息 (預估缺/內外補)
公告時間:即日起至9月16日止
公告說明:相關資訊如下(或詳見附件)
一、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二、用人單位:學務處住宿組
三、職等職稱: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四、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五、資格條件:
1. 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2. 工作資歷(內補者):現任本校三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一年以上之二職等約用人員或一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經歷,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在本校服務期間最近二年考績等第為優良(80分)以上。
3. 專業技能:具會計或學校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 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資訊能力(嫻熟EXCEL)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5. 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六、主要工作項目:
1.宿舍場管收支分析管控。
2.宿舍年度預算及財務報表製作。
3.宿費調整業務(含收支平衡競賽)。
4.零用金彙報、核銷、支付。
5.住宿組組務會議業務。
6.自強十舍獎學金及工讀專案。
7.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七、工作時間: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八、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12條參加升遷經核定者,若其原敘薪資已在晉升職等區間,依規定調薪2%;若其薪資未達升遷職等薪資下限時,可逕自該職等薪資下限起薪,如其調幅低於2%,補足其差額)
九、工作地點: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十、應繳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十一、收件截止日:自即日起至9月16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曾偉哲先生(電子檔可),以資料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曾偉哲先生:分機63251;grad_dorm@nccu.edu.tw )
十二、甄選方式: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筆試及面試;並擇優錄取。
十三、備 註:
1.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者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