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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105學年第1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大一新生線上候補女生序號21~26號。
大一新生線上候補男生序號15~19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候補同學可進INCCU->全人系統->多元生活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三、宿費繳納:本次候補床位有兩種床型,一為新生區的交換生床位附有床墊,宿費金額為10,557元,一為一般床位,宿費金額為9,057元。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依退(補)宿費之規定,僅需繳納全學期3/4宿費。故交換生床位須繳納宿費7,918元,保證金1,000元;一般床位須繳納宿費6,793元,保證金1,000元。
(附有床墊之房號男生為自強五舍5108;女生為自強九舍9109、9112、9114)
請於10月4(星期二)9:00~10月7日(星期五)16:00間之上班日至住宿組領取宿費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現金繳費,繳費後將單據繳回住宿組換取核准入住單,始完成宿舍候補手續。完成繳費手續後,當日即可入住舍區。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入住新生舍區時,請記得持「學生證」及「核准入住單」向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繳交戶籍謄本及家長同意書。
(http://osa.nccu.edu.tw/tw/住宿輔導組/法規表單/表格下載)
2.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11月9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105學年第1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大一新生線上候補女生序號10~20號。
大一新生線上候補男生序號9~14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候補同學可進INCCU->全人系統->多元生活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三、宿費繳納:本次候補床位有兩種床型,一為新生區的交換生床位附有床墊,宿費金額為10,557元,一為一般床位,宿費金額為9,057元。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依退(補)宿費之規定,僅需繳納全學期3/4宿費。故交換生床位須繳納宿費7,918元,保證金1,000元;一般床位須繳納宿費6,793元,保證金1,000元。
(附有床墊之房號男生為自強五舍5103、5112;女生為自強九舍9107、9108、9109、9112、9114、 9307、9406、9406) 請於9月26(星期一)9:00~9月28日(星期三)16:00間之上班日至住宿組領取宿費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現金繳費,繳費後將單據繳回住宿組換取核准入住單,始完成宿舍候補手續。完成繳費手續後,當日即可入住舍區。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入住新生舍區時,請記得持「學生證」及「核准入住單」向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繳交戶籍謄本及家長同意書。
(http://osa.nccu.edu.tw/tw/住宿輔導組/法規表單/表格下載)
2.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11月9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105學年第1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1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大一新生線上候補女生序號1~8號。
大一新生線上候補男生序號1~8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候補同學可進INCCU->全人系統->多元生活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三、宿費繳納:本次候補到宿舍之同學,請於9月13(星期二)9:00~9月20日(星期二)16:00間之上班日至住宿組領取宿費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現金繳費,繳費後將單據繳回住宿組換取核准入住單,始完成宿舍候補手續。完成繳費手續後,當日即可入住舍區。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入住新生舍區時,請記得持「學生證」及「核准入住單」向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繳交戶籍謄本及家長同意書。
(http://osa.nccu.edu.tw/tw/住宿輔導組/法規表單/表格下載)
2.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11月9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住宿輔導組
【碩博班】105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6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單、雙人房)、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16床。
碩班女生: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15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82~99號。(83號放棄、90號放棄)
碩班女生:序號81~96號。(85號放棄)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9月22日(四)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5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4. 選填成功後,請同學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繳畢即可入住宿舍;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自9月22日(四)起入住者,繳交全學期四分之三宿費。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5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 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宿費繳納:
請同學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自9月22日(四)起入住者,繳交全學期四分之三宿費。
七、消防演練:
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 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敬啟
【學士班】105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7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10床,其中自十舍AC棟10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
女:共22床,其中莊六舍1床,莊七舍1床,莊九舍1床,自九D區18床、自十舍BD棟1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
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12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8月底登記候補候補女生序號62~83號。(男生序號24~33號已於9/10以電話通知)
二、時間:9月13日(二)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 本次候補到床位之同學請於9月13日起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及核准入住單,並於9月19日(一)5點前完成繳費,逾期未繳視同放棄床位;入住時攜帶學生證及核准入住單至舍區櫃台報到後即可搬入。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http://goo.gl/bPsbb0)。
四、戶籍查驗:
(一)104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5年4月14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