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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105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4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22床,其中自十舍AC棟22床(低樓層,單人房1床,其餘皆為雙人房)。
女:共28床,其中莊一舍4床,莊六舍1床,莊七舍3床,自九D區9床、自十舍BD棟11床(低樓層,單人房1床,其餘皆為雙人房)。
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2/24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8月底登記候補女生序號245~272號、男生序號104~125號。
二、時間:3月2日(四)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入住日:於上班日間完成現金繳納宿費後即可入住宿舍區;依退(補)宿費之規定,3/2起僅須繳納3/4宿費及保證金1千元。
三、宿費繳納:選填宿舍後,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現金繳費,繳費後即可入住宿舍,若未於3月6日前繳納完畢,亦視同放棄床位資格,若不須床位請勿登入系統選填,以免衍生相關行政費用。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http://goo.gl/bPsbb0)。
四、戶籍查驗:
初次入住宿舍者:
1.請繳納戶籍謄本。
2.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106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綜 合】105學年度暑期營隊申請學生宿舍作業須知
1.申請對象:以本校單位辦理公務及學生社團舉辦營隊為原則,非本校單位不予受理。
2.借住期限:106年7月5日至8月19日止。
3.線上登記規定:如違反以下規定,將公告營隊與申請單位名稱,並須待所有營隊床位分配完畢後,仍有空床才協助安排。情節重大且無不可抗力因素者,將取消本學年或下學年之申請資格。
(一) 依102年5月27日營隊會議決議,各系學會營隊等同學生社團活動一律在第二階段申請,除非營隊主要辦理工作人員為行政人員(例如:超政營隊、公企中心營隊…)。
(二) 線上登記之床位數請盡量為四的倍數,非四的倍數之床位須與其他營隊同住。
(三) 營隊會議時登記之床位與最後實際入住之床位誤差不得超出16床(含)。
(四) 每個營隊梯次只能登記一筆申請資料(工人及學員可不同日期),不得同一營隊梯次分不同時段填多筆申請資料。(例如:一個營隊若有2梯次可填兩筆申請資料;一個營隊只有1梯次僅可填一筆。)。
4.相關作業須知及注意事項請詳見附件。
【學士班】105學年第2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大一新生紙本候補女生序號26~33號。
大一新生紙本候補男生序號1~16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候補同學可進INCCU->全人系統->多元生活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三、宿費繳納:本次候補床位有兩種床型,一為新生區的交換生床位附有床墊,宿費金額為10,557元,一為一般床位,宿費金額為9,057元,以上金額皆不含保證金1000元。
(附有床墊之房號男生為自強五舍5104、5107、5108、5112、5114、5116,其餘男生為一般床位;女生皆為一般床位)
候補同學請於即日起至2月16日(四)17:00前至住宿組(行政大樓3樓)領取「候補繳費單」,並持該單於出納組現金繳費(星期一~五之上班日),繳完費用後即可馬上入住。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入住新生舍區時,請記得持「學生證」及「核准入住單」向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繳交家長同意書。
(http://osa.nccu.edu.tw/tw/住宿輔導組/法規表單/表格下載)
2.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106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105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18床,其中自十舍AC棟18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
女:共28床,其中莊一舍4床,莊六舍6床,莊七舍1床,自九D區9床、自十舍BD棟8床(低樓層,單人房1床,其餘皆為雙人房)。
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2/24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8月底登記候補女生序號216~243號、男生序號85~103號。
二、時間:2月20日(一)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入住日:於上班日間完成現金繳納宿費後即可入住宿舍區。
三、宿費繳納:選填宿舍後,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現金繳費,繳費後即可入住宿舍,若未於2月23日前繳納完畢,亦視同放棄床位資格,若不須床位請勿登入系統選填,以免衍生相關行政費用。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http://goo.gl/bPsbb0)。
四、戶籍查驗:
初次入住宿舍者:
1.請繳納戶籍謄本。
2.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106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105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15床,其中莊二舍2床,莊四舍1床,自十舍AC棟12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
女:共37床,其中莊一舍3床,莊六舍6床,莊七舍5床,莊九舍7床,自九D區8床、自十舍BD棟8床(低樓層,單人房1床,其餘皆為雙人房)。
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2/24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8月底登記候補女生序號179~215號、男生序號70~84號。
二、時間:2月9日(四)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入住日:於上班日間完成現金繳納宿費後即可入住宿舍區。
三、宿費繳納:選填宿舍後,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並至出納組(星期一~五之上班日)現金繳費,繳費後即可入住宿舍,若未於開學前繳納完畢,亦視同放棄床位資格,若不須床位請勿登入系統選填,以免衍生相關行政費用。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http://goo.gl/bPsbb0)。
四、戶籍查驗:
初次入住宿舍者:
1.請繳納戶籍謄本。
2.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106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