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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6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21床,其中莊四舍1床、莊五舍1床、自十舍AC棟19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
女:共60床,其中莊一舍2床、莊七舍5床、莊八舍2床、莊九舍3床、自九D區44床,自十舍B棟4床(低樓層,2床單人房、2床雙人房)。
另提醒注意,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17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登記續等男生17位,8月底登記候補男生序號1~4號。
8月底登記候補女生序號1~60號。
二、時間:9月5日(三)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7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9月7日(五)後可下載更新宿費之註冊單。若已繳納註冊費者,選填前請事先MAIL告知住宿組(dorm@nccu.edu.tw),並於開學之前至住宿組(暫搬至自強十舍B棟)領取紙本繳費單,至出納組繳納現金,以完成候補手續。宿費金額請參考(http://goo.gl/bPsbb0)。
※一般同學最快可入住日為9月6日(四)9:00起,註冊單已繳納之同學,繳宿費後即可入住。
四、戶籍查驗:
(一)106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7年4月13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本校將於9月10日在校內舉辦一場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活動時間:107年9月10日(一) 9:00-12:00或13:30-16:30
活動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8月公告在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107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8/27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雙人房)、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8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15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共2床。
博班女生:自強十舍共1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1~18號。
碩班女生:序號17~31號。
博班男生:序號5~6號。
博班女生:序號1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8月30日(四)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7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8月31日(五)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7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若已選填到宿舍,107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9月4日後上網列印新的註冊單;若同學已完成註冊單繳費,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
舊生可於9月1日遷入宿舍(有暑宿者可於8月31日中午12時後遷入);新生可於9月7日遷入宿舍(有暑宿之新生至住宿組辦理門禁程序後,可於8月31日中午12時後遷入)。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9月10日於藝文中心大禮堂辦理之消防演練活動(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
107學年學士班(限制區)舊生宿舍床位候補申請
一、申請資格:107學年度在學之學士班2至4年級,目前尚未有床位之同學且未曾因重大違規而遭退宿者(限制區同學、一般延畢生、大三轉學生、之前4月忘記申請者等)。
二、申請期間:自107年8月27日(一)起至8月29日(三)止,逾期不予受理。(請同學特別注意!為利於日後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者必須於本校出納組登記個人之「第一銀行」或「郵局」帳號,始得進入申請系統登記。)
三、申請方式:iNCCU愛政大→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GOOGLE瀏覽器恐無法開啟或完整顯示,請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開啟
四、候補序號產生方式:電腦亂數抽籤,依序排列為:
(一)戶籍位於非限制區同學
(二)戶籍位於限制區之北投區、士林區、內湖區、南港區、板橋區、三重區、蘆洲區等外圍地區
(三)戶籍位於限制區內圍地區(前列地區以外之限制區)
(註:限制區為台北市各區,新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板橋、深坑、石碇、三重、蘆洲區)
本次候補登記將排於107年4月已申請宿舍但未候補到床位之續等同學後面。
五、候補序號查詢:107年8月31日(五)14:00公告結果,同學可上網至:iNCCU愛政大→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士班宿舍候補申請結果查詢。候補登記僅是取得候補編號,要有空床位釋出時才會依序號聯絡同學候補,不是一登記就有床位。
六、注意事項:
(一)本次候補序號之候補資格至108年5月31日(五)有效,候補速度將視空床位狀況決定。
(二) 若為首次申請之學生,待分配到床位後須自行完成消防演練,請持「消防演練補訓單」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107年11月7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住宿輔導組
107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5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25床,莊四舍2床,莊五舍1床,其中自十舍AC棟22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
另提醒注意,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17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64~193號 (中間號碼有部分同學放棄等待)。
二、時間:8月28日(二)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7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8月31日(五)後可下載更新宿費之註冊單。若已繳納註冊單之費用者,將另行通知紙本繳納宿費。
四、戶籍查驗:
(一)106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7年4月13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本校將於9月10日在校內舉辦一場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活動時間:107年9月10日(一) 9:00-12:00或13:30-16:30
活動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8月公告在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107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1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8/21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雙人房)、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10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16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共3床。
博班女生:暫無出缺。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10號。
碩班女生:序號1~16號。
博班男生:序號1~3號。
博班女生:暫無。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8月24日(五)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7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8月25日(六)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7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若已選填到宿舍,107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8月28日後上網列印新的註冊單;若同學已完成註冊單繳費,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
舊生可於9月1日遷入宿舍(有暑宿者可於8月31日中午12時後遷入);新生可於9月7日遷入宿舍(有暑宿之新生至住宿組辦理門禁程序後,可於8月31日中午12時後遷入)。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9月10日於藝文中心大禮堂辦理之消防演練活動(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