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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6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9/25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舍、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10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26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共2床。
博班女生:自強十舍共3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46~56號。(50號放棄)
碩班女生:序號80~105號。
博班男生:序號13、15號。 (前次因出缺床位需修繕,故重新安排遞補)
博班女生:序號10~12號。
三、候補方式、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1. 選填時間及方式:9月28日(五)9時至16時止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7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3. 床位選填後,請至住宿組辦公室(自強十舍)領取繳費單並繳畢者,即可入住宿舍;9月29日(六)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4. 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自9月27日起入住者,繳交全學期四分之三宿費。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7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消防演練:
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七、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
107學年第1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1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大一新生線上候補男生序號1~13號。
大一新生線上候補女生序號1~13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候補同學可進INCCU->全人系統->多元生活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GOOGLE或EDGE瀏覽器無法開啟或完整顯示,請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開啟)
三、宿費繳納: 本次候補床位有兩種床型,一為新生區的交換生床位附有床墊,宿費金額為10,557元,一為一般床位,宿費金額為9,057元,以上金額皆不含保證金1000元。
(附有床墊之房號男生為自強五舍5107、5116,其餘男生為一般床位;女生皆為一般床位)
候補同學請於9月18日(二)9:00至9月21日(五)17:00前至住宿組(暫遷至自強十舍B棟)領取「候補繳費單」,並持該單於出納組現金繳費(星期一~五之上班日),繳完費用後即可辦理入住。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入住新生舍區時,請記得先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學生證」,攜帶「學生證」及「繳費收據」向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繳交戶籍謄本及家長同意書。
(http://osa.nccu.edu.tw/tw/住宿輔導組/法規表單/表格下載)
2.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11月12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住宿輔導組
107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5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9/18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10床。
碩班女生: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18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共2床。
博班女生:自強十舍共3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36~45號。
碩班女生:序號62~79號。
博班男生:序號13~14號。
博班女生:序號7~9號。
三、候補方式、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一) 選填方式:現場紙本登記;為加速候補及入住進度,改採現場紙本床位登記之方式,並依現場到位序填選,填畢即獲得該床位。
(二) 選填地點及時間:自強十舍學務處住宿組辦公室 /9月18日(二)起至9月21日(五)12時止,當日紙本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7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9月21日12時前)至住宿組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三) 入住時間:現場領取繳費單並繳畢者,即可入住宿舍;繳費完畢,可從以下路徑: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7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消防演練:
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七、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
107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8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3床,自強十舍(皆為雙人房)。
女:共32床,其中莊六舍2床、自九舍12床(附床墊)、自九D區18床。
因自強九舍交換生女生床位有剩餘,故釋出部分交換生床位給女生舊生,交換生床位附有床墊。
另提醒注意,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27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
- 8月底登記候補男生序號14~16號。
- 8月底登記候補女生序號93~124號。
二、時間:9月19日(三)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7學年第1學期宿費請於9月26日(三)前至住宿組(暫搬至自強十舍B棟)領取紙本繳費單,至出納組繳納現金,以完成候補手續。宿費金額請參考(http://goo.gl/bPsbb0)。
※同學繳宿費後即可入住。
四、戶籍查驗:
(一)106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7年4月13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本校將於9月10日在校內舉辦一場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