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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學期末學士班現住宿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公告
學士班學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非住宿原寢室,皆需搬移寢室。
109學年起,因應莊敬外舍拆除,「申請延後遷出宿舍」,僅提供山上自強舍區,申請暑宿者,不得申請延遷,若有重覆申請,將取消雙邊申請資格,請同學多加注意。
山上延遷床位(配合暑期營隊入住,故山上延遷床位僅提供至7月5日止)
- 延遷日期:自6月17日(六)下午3時起至7月5日(三)間,依同學需求提出,並須於申請之延遷當日早上10點前遷出舍區,且完成清空檢查。
- 床位數量不限:女生:自強七、八舍;男生:自強五、六舍。
- 申請資格:111學年學士班現住宿生。
- 申請時間:112年5月30日(二)9時-16時。
*至聯合報名系統登記,https://reurl.cc/gZddVQ床位額度不限,每人限填1床。營隊延遷請營隊負責人統一向住宿組紙本辦理,一律安排至山上延遷床位。
- 繳費時間:報名隔日確認同學輸入之資料無誤後,將公告通過名單並發信通知同學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完成繳費;繳費時間6月6日(二)9時~7日(三)16時止,繳費完成後始完成程序,未於期限內完成視同放棄。延遷費由6月18日(日)起連續計算,一日150元;若繳費後不住宿,恕不退費。相關收費標準請見附件一。
- 床位核配方式:為節能減碳,採集中住宿,床位分為早睡寢及晚睡寢,依住宿組所核配之寢室,填滿一間寢室床位後,再開放另一間寢室供填選,無法供申請者任選。
- 延遷離宿檢查及搬遷時間:
- 延遷者依所申請延遷之時間搬離,111學年第2學期之住宿保證金暫不退還,待延遷寢室打掃乾淨並至舍區櫃台完成寢室清空簽名後,始完成離宿程序;若未完成清空檢查,將扣除住宿保證金1000元。若延遷者離宿時,導致宿舍區財產物品之損壞、遺失之情事,除扣除住宿保證金、或追繳相關費用、或處以個人違規記點。
- 適逢暑假期間,申請延遷者請配合宿舍區服務中心人員進入寢室,實施寢室設備之檢查及維修。
特別說明事項:
1. 本學年期末搬遷之日期為6月16日(五)~6月17日(六),所有住宿生皆須於6月17日(六)15時前搬離宿舍,申請到「暑期住宿」或「延後遷出」者,請配合於6月17日(六)15時後搬遷至暑宿或延遷床位。
2. 學士班「暑期住宿」或「延後遷出」申請,請僅能擇一辦理。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