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公告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社團評議委員會決議事項
113學年第2學期學生社團評議委員會已於114年4月11日召開完畢,決議如下:
一、通過政大滑板社、跨國學習者服務社、政大國土服務團等3個社團成立案,請於三週內(114年5月12日前)召開成立大會,並請課外組屬性輔導老師列席輔導,會議中請通過章程並推選學生社團負責人及幹部。
*成立大會舉行後的二週內(114年5月26日前),應檢具通過後之組織章程、幹部及社員名冊、主要活動項目說明書等,向課外組辦理設立登記,始得開始活動。
二、通過傑賽普國際法辯論社復社案,請於三週內(114年5月12日前)召開復社大會,通過章程、推選學生社團負責人及幹部,並請課外組屬性輔導老師列席輔導。成立大會後請向課外組屬性輔導老師確認是否有代管之社章或社團存簿可領回。
三、通過大學新創社、亞洲法律學生會政大分會、知食家等3個社團停社案,請於公告日起一個月內(114年5月21日前)清點社團財產(社章及社團存簿)併同財產清單交由課外活動組代為保管。停社之社團未於停社後二年內申請復社者,撤銷社團登記。
有任何問題,請洽課外活動組承辦人,陳小姐,校內分機:62239,電子信箱:fisch@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