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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 才】學務處住宿輔導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公告(內外補)
公告事項:學務處住宿組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徵才訊息 (內外補)
公告時間:即日起至4月22日止(第二次公告)
公告說明:相關資訊如下(或詳見附件)
一、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二、用人單位:學務處住宿組
三、職等職稱: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四、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五、資格條件:
1. 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2. 工作資歷(內補者):現任本校三職等約用人員,或到校任職滿一年以上之二職等約用人員或一職等約用人員具備與出缺職位相當之工作經歷,且服務成績優良並有證明文件,在本校服務期間最近二年考績等第為優良(80分)以上。
3. 專業技能:具會計或學校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 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資訊能力(嫻熟EXCEL)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5. 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六、主要工作項目:
1.宿舍場管收支分析管控。
2.宿舍年度預算及財務報表製作。
3.宿費調整業務(含收支平衡競賽)。
4.零用金彙報、核銷、支付。
5.住宿組組務會議業務。
6.自強十舍獎學金及工讀專案。
7.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七、工作時間: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八、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第12條參加升遷經核定者,若其原敘薪資已在晉升職等區間,依規定調薪2%;若其薪資未達升遷職等薪資下限時,可逕自該職等薪資下限起薪,如其調幅低於2%,補足其差額)
九、工作地點:本校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十、應繳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十一、收件截止日:自即日起至105年4月22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曾偉哲先生,以資料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十二、甄選方式: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筆試及面試;並擇優錄取。
十三、備 註:
1.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者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2.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學士班】國立政治大學105學年學士班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
(一)一般條件:105學年本校在學之學士班二至四年級學生(含修讀雙主修及曾出國交換一年之延畢生)。
(二)限制條件:
戶籍在下列地區同學不得提出申請(僅能申請候補,見第六項)
1.新北市中和區、永和區、新店區、板橋區、深坑區、石碇區、三重區、蘆洲區。
2.台北巿各行政區。
【徵 才】105學年度新生書院助理輔導員(TUTOR)招新甄選
105學年度新生書院助理輔導員(TUTOR)招新甄選說明
一、招募人數:10~15名
二、報名資格: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及碩士班在學之學生。
三、權利:
(1)學習型助理津貼:學期間每月3,000元,一年共計九個月。
(2)擔任職務期間由校方提供新生舍區床位,宿費由Tutor自付。
四、義務:
(1)為達新生住宿學習效果,TUTOR錄取後需住宿山上舍區。
(2)協助執行新生書院活動,內容請見附件一「105學年度新生書院TUTOR徵選說明」。
五、如欲瞭解詳細TUTOR工作內容,請參加「TUTOR招新說明會」,詳如下:
會議名稱:「TUTOR招新說明會」
時間:3月22日 (二)12:10~14:00
地點:綜院南棟270111教室
報名網址:http://moltke.cc.nccu.edu.tw/Registration/registration.do?action=conferenceInfo&conferenceID=X11021
六、申請方式:請於4月8日(五)前,填妥附件二「105學年政大新生書院助理輔導員(TUTOR)申請表」,並回寄至 way1214@nccu.edu.tw 信箱,審查通過者將統一通知確實面試時間 (預計面試時間為4月12日、13日) 。
七、如有任何疑問,可聯繫承辦人:新生書院導師陳立威 ( 信箱: way1214@nccu.edu.tw ;聯絡電話:8237-5664;校內分機75664)
【綜 合】105學年優秀及清寒學生宿舍申請審核通過名單
公告105學年優秀及清寒學生宿舍審核結果,通過名單詳如附件;另提醒,通過審核者仍須依程序自行上網申請宿舍,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床位選填。
學士班:通過審核者須於105年4月8日(五)起至4月14日(四)止上網申請,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床位選填。(可見連結一)
碩博班:通過審核者須於5月上旬,105學年續住申請時提出申請。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組。
住宿輔導組 敬啟
【綜 合】105學年度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相關事宜
105學年度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相關事宜
一、依據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詳如附件一)。
二、受理對象:本校具特殊貢獻優良學生及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在學學生。
三、申請期限:105年3月4日(五)起至105年3月14日(一)17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方式:填妥申請表(如附件二)並請導師及系主任簽註意見核章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期限前送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承辦人:曾偉哲老師;分機63251)。
五、通過審核之同學,住宿期限為一學年(自105年9月至106年6月);碩博士班學生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住宿期間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六、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1. 持有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或教育部核發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之身心障礙學生。
2. 持有各縣市社會局核發之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