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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研究生生活助學金受理申請
113年研究生生活助學金受理申請
一、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碩士班一、二年級在學學生為原則。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三)未受申誡以上懲處者(即操行成績評定達A)。
(四)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者:
1.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4.家庭年收入新臺幣70萬元以下。
二、申請期限:113年9月9日(一)至9月13日(五)下午 17:00止。
(113年初已申請同學免再申請)
三、檢附文件:
(一)研究生專案生活助學金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如附件一)。
(二)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單(新生免附)。
(三)112學年度第2學期獎懲紀錄證明書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新生免附)。
(四)家庭經濟情況相關證明文件。
四、核定名額:約26人。(計畫執行依年度獲配預算及申請人數核算支用至預算用罄為止)
五、排序方式:
(一)原則上以家庭年所得低者為優先。
(二)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六、執行方式:113年10月至12月,每生每月核發新臺幣11,000元(含多元生理用品補助),每月生活服務學習不超過25小時。
備註:
*相關規定詳見本校「113年研究生生活助學金專案計畫0829核定修正」 (如附件二)
113學年度校內獎學金
■學產低收助學金-9月20日
(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
(持有教育部鑑輔會證明之學生)
■薪傳學生助學金-10月4日
(學士班學生)
■羅家倫先生紀念獎學金-10月4日
(學士班、碩士班均可申請)
■姚仲澤先生勵志獎助學金-10月4日
(學士班學生,新生可)
■王漢風先生、杜功華先生、張慧文女士獎助學金-10月4日
(學士班、碩士班均可申請)
■特殊境遇學生還願助學金-11月1日
(學士班、研究所均可申請)
■沈錡大使青年獎學金-10月15日
(獎助本校學生進行與新聞、外交相關之國外短期訪問研究)
■聖母永秀生命樂章獎學金-12月29日
(獎助勇於面對自己,敢於突破受困情境學生)
113年度大學部學生生活助學金受理大一新生申請-延長收件至9/20(五)中午12時前
113年度大學部學生生活助學金受理大一新生申請
註:申請過學雜費減免、弱勢學生助學金、各項獎助學金者,亦可申請生活助學金,不衝突
一、申請資格:大一新生並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者: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3.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4.家庭年收入新臺幣90萬元以下。
二、申請期限:113年9月9日(一)至9月20日(五)中午12時前,逾時恕無法受理。
(舊生亦可申請,113年初已申請同學免再申請)
三、收件地點:行政大樓三樓生僑組
四、核定名額:視當年度學校經費而定,並以家庭經濟情況排定優先順序。
五、經錄取之學生將分發至行政或教學單位生活服務學習(10月至12月,共3個月),安排時數每週不超過6小時,每月不超過24個小時,包含應參加本校各教學、行政單位舉辦的講座或擔任校級會議、院務會議代表6小時(其中職涯講座至少1.5小時)。
*講座學習時數詳情請報名9月10日之「助學措施宣導講座」,請至活動報名系統報名
六、每月核發生活助學金為新臺幣7,000元(含多元生理用品補助),10月至12月止,計3個月。
七、填寫「生活助學金申請表暨生活服務學習同意書」(如附件1)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生僑組櫃檯辦理。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二)學生家庭遭逢急難變故,致生活出現困境者:
經系上導師或輔導教官查訪屬實之證明文件及家庭年所得等相關資料。
(三)非屬上述(一)、(二)身分,且家庭年收入新臺幣90萬元以下者:
1.全戶(學生本人、父母與配偶)國稅局綜合所得資料清單。
2.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八、113年12月20日前繳交「講座學習成效考核表」予生僑組綜理整體學習成效,未通過考核者不得申請次年度生活助學金。(如附件2)
九、相關規定詳見本校「學生生活助學金作業要點」(如附件3)
113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相關規定與申貸流程
本學期就學貸款重要通知:(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1.就學貸款系統開放申請時間:113年8月12日至9月13日(大一新生為113年8月28日至9月13日,有貸校內宿費的碩博士新生為113年8月21日至9月13日)
2.不申貸學分費者之繳件時間:113年9月9日至9月13日
3.申貸學分費者之繳件時間:113年9月26日至10月2日
4.113年9月26日至10月2日臨櫃辦理請至台北富邦銀行木柵分行或擔保作業中心(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50號3樓)對保(亦可透過銀行網站線上辦理)
5.除臨櫃繳件外,亦可於文件上簽名後,以掛號郵寄至學務處生僑組或掃描為清晰pdf檔後email至karena@nccu.edu.tw 信箱繳件(主旨請寫申辦就學貸款+姓名學號,若非pdf檔歉難收件)。用email繳件之同學若看到信件簽收回條,且未再通知補繳文件,即為繳件成功,另若文件因有生難字出現亂碼請務必手寫補正。
6.請注意申辦時間,逾期將無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