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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104年10至12月清寒僑生生活服務學習申請核准名單
104年10至12月清寒僑生生活服務學習申請核准結果
一、本期核准名單如下:
100702016,101404010,102207405,102301015,102506004,102508008,
102703006,103203026,103203030,103301029,103304018,103305034,
103306026,103703023,104205047
二、核准同學請於10月8日(四)前至生僑組領取報到單,並向輔導單位完成報到。
三、10月8日(四)逾期無故不至輔導單位報到者,將取消本期服務學習資格,並由候補同學遞補。
四、如有問題請洽生僑組陳秀珠(分機63013)
學務處助學金使用原則
學務處助學金使用原則
一、各單位獲配之研究生助學金及大學部學生助學金原則上不合併使用,惟若特殊原因須由學院或一級行政單位專案簽奉核准。其各別用途規範如次:
(一) 大學部學生助學金:得支付研究獎助生之學習津貼,或流用作為生活助學金,或聘僱行政助理或教學助理。
(一) 研究生助學金:得支付研究獎助生之學習津貼,或聘僱行政助理或教學助理。
二、各單位申請大學部學生助學金流用作為生活助學金,應依本校學生生活助學金作業要點執行。
助學金法規
助學金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