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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申請資格: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超過六個月以上勞工,其子女就讀本校,具有正式學籍之學士班、碩、博士班學生(不含各類在職專班、暑期學分班、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各師資班及延畢學生等)。
補助辦法:政治大學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
文件下載:政治大學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金申請書
僑生居留重入境
使用線上申辦系統辦理居留證,可減省申請人往返移民署各服務站送件人力及時間,學生於境外亦可線上完成居留證延期,免擔心居留證境外失效,並可24小時及例假日於該系統申辦居留證。
申請項目
1.港澳生來臺就學於入境後至學校完成報到註冊,於有效停留期間申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之線上申辦服務。
2.港澳生來臺就學並取得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就學期間因修業情況有延長居留之必要者,應於居留期間屆滿前之1個月內,於線上提出臺灣地區居留入
出境證延期申請。
3.港澳生來臺就學並取得之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證件資料錯誤或異動時,於線上提出港澳生資料異動申請。
香港澳門學生: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student/entry/honk-macao-student
申請項目
1.外國與外僑學生來臺就學持憑就讀學校所提供之入學許可/通知或在學暨註冊證明,入境後於30日內於學生自行線上申辦及發證系統提出申請。
2.外國與外僑學生來臺就學後取得之居留證,就學期間因修業情況有延長停留之必要者,應於居留期間屆滿前3個月內,於線上提出居留證延期申請。
3.外國與外僑學生來臺就學後取得之居留證,證上資料異動,於線上提出外國與外僑學生資料異動申請。
外國與外僑學生: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student/entry/foreign-student
學生申請儘後召集
法令依據: 教育部頒 「專科以上學校學生申請儘後召集作業要點」
注意事項:
1.新生於入學時須至學生資訊系統填寫基本資料之兵役調查,勾選已服兵役選項。
2.前項具後備軍人身份學生之退伍令影印本,須於公告期限內送繳學務處生僑組。
3.完成二階段軍事訓練同學須送繳國軍常備兵軍職基本資料暨專長授予證明影本至學務處生僑組。
4.休學、退學、或畢業之學生,本校依法將於學生離校之日起三十日內,繕造儘後召集原因消滅學生名冊,通知其戶籍地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廢止其儘後召集核准。
學生申請緩徵
法令依據: 教育部頒「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申請緩徵作業要點」
注意事項:
1.新生於入學時須至學生資訊系統填寫基本資料之兵役調查,勾選尚未服役選項。
2.生僑組將主動將尚未服役之新生、 復學生、轉學生、降轉系生及延畢生辦理緩徵,學生無須主動申請。
3.僑生、外籍生具中華民國國籍須辦理緩徵同學,請親自至生僑組辦理。
4.延畢生接獲徵集令,請持徵集令與在學證明至本組辦理。
5.休學、退學、或畢業之學生,本校依法將於學生離校之日起三十日內,繕造離校學生緩徵原因消滅名冊,通知其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兵役單位廢止其緩徵核准,爰學生後續將收到兵役徵集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