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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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博班】106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雙人房)、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18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26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共4床。

博班女生:莊敬九舍共1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29~46號。

碩班女生:序號44~69號。

博班男生:序號10~13號。

博班女生:序號7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9月5日(二)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6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9月6日(三)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同學於系統上選填到宿舍後,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繳費完畢後,即可入住宿舍。 

 

五、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六、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6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七、消防演練:

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

106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5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19床,其中莊四舍5床、自十舍AC棟14床(低樓層,單人房4床,其餘皆為雙人房)。

女:共38床,其中莊一舍2床、莊六舍1床、莊七舍1床、莊八舍1床、莊九舍3床、自九D區29床,自十舍D棟1床(單人房)。

 

另提醒注意,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11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60~179號,候補女生序號138~175號。


二、時間:8月29日(二)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6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若已繳納註冊單之費用者,將另行通知紙本繳納宿費。

 

四、戶籍查驗:

(一)105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6年4月13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本校將於9月4日在校內舉辦一場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活動時間:106年9月4日(一) 9:00-12:00或13:30-16:30

活動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8月公告在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106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雙人房)、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15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26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共4床。

博班女生:莊敬九舍共3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3~28號。

碩班女生:序號18~43號。

博班男生:序號2~5號。

博班女生:序號4~6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8月30日(三)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6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8月31日(四)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6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若已選填到宿舍,106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8月25日後上網列印新的註冊單;若同學已完成註冊單繳費,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 

舊生可於9月1日遷入宿舍(有暑宿者可於8月31日中午12時後遷入);新生可於9月2日遷入宿舍。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9月4日於藝文中心大禮堂辦理之消防演練活動(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國立政治大學106學年度學士班新生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期間

       自106年8月10日(四)至8月22日(二)止,逾期不予受理。(請同學特別注意!上網申請時,為符合本校出納作業規範,請於登錄系統填寫學生個人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以利日後住宿保證金退款作業,凡完成帳戶登記者,始可申請宿舍)

       住宿申請皆以一學年(含寒假,不含暑假)為期。暑假住宿須另外上網申請,時間約在每年5月初。

 

106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1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8/16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雙人房)、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12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17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共1床。

博班女生:莊敬九舍共2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12號。

碩班女生:序號1~17號。

博班男生:序號1號。

博班女生:序號1~2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8月22日(二)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6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8月23日(三)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6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六、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若已選填到宿舍,106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8月25日後上網列印新的註冊單;若同學已完成註冊單繳費,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 

舊生可於9月1日遷入宿舍(有暑宿者可於8月31日中午12時後遷入);新生可於9月2日遷入宿舍。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須參加9月4日於藝文中心大禮堂辦理之消防演練活動(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