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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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 才】學務處住宿組甄選學生宿舍顧問(勞動型兼任助理)

一、甄選資格:

本校在學學生,有服務熱忱、主動積極;具學生宿舍生活或輔導經驗者為佳。

二、工作內容:

1、輪值學生宿舍服務臺,提供宿舍相關服務。

2、學生宿舍住宿生問題處理。

3、學生宿舍緊急事件處理。

三、工作時間:

1、輪班制,每人每月平均值班50-70小時,依實際值班需求增減;若有特殊情形,經同意亦可增減排班時數。(周六日及國定假日、寒暑假、年節皆須配合輪值)。

2、若已於校內其他單位工讀者,需合併計算工作時數,且不得超過勞基法規定之工作時數上限。

四、工作地點:

由住宿組指派工作之學生宿舍,並入住指定宿舍區之舍顧寢,惟須自行負擔相關住宿費用。

五、工作待遇:

大學部身份聘任者每小時133元;碩士班身份聘任者每小時150元,具勞健保(投保人每月需負擔自付額)。

六、甄選名額:

本次預計甄選7人(自強舍區5人;莊敬舍區2人),將視實際甄選情況調整正備取人數。錄取者,需配合指派特定宿舍區服務,並依舍區規定完成實習;備取者將依舍顧異動,另行通知遞補缺額。

七、甄選方式:

1、意者請填妥甄選報名表,於106年5月26日(五)17時前,以紙本繳交至行政大樓3樓住宿組。

2、面試時間訂於106年6月05日(一),當日面試時段將另以簡訊或校內電子郵件通知。請應試人員先行預留相關日程(住宿組仍保有調整應試時段之權利)。

3、如有任何垂詢事項,歡迎洽詢住宿組陳哲良先生,分機66020。

八、甄選結果:

甄選結果預計面試後兩週公告,報到及錄用日為106年7月1日,正取者請於當日攜帶學生證、身分證(僑生請攜帶工作證)至住宿組親辦進用程序。

 

學務處住宿組 敬啟

【學士班】106學年莊敬二、三舍申請制審核通過名單及候補進度

一、依下列審查標準之順序及相關規定核准340位(名單如附件一):

1.105學年已完成認證之服務時數。(最低錄取時數為21小時)

2.服務總時數21小時者,進行宿舍獎勵與違規記點紀錄及宿舍、社團幹部或相關證明之評比。

3.105學年期間,莊敬二、三舍住宿生如因未完成宿舍服務時數之規定,而遭違規記點者,次學年起不得再申請莊二、三舍。(見申請須知第8項第4點)

 

二、審核通過者,請於106年5月5日(五)及8日(一)9:00-16:00間上網選填莊敬二、三舍床位,未選填者視同放棄莊敬二、三舍床位;莊敬二、三舍剩餘之空床位將由莊敬二、三舍備取同學優先遞補。

於上述時間選填莊二三獲得床位者,如欲放棄莊二三床位而選填其他舍區者,請於5月10日前至住宿組辦理。

※選填床位及查詢結果網址為: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三、若於上述時間未完成床位選填,視同放棄莊敬二、三舍床位,請依所屬年級之時程進入系統選填其他宿舍床位,詳情可見選填床位之公告(https://goo.gl/j0HvC1)。

 

四、未通過之同學若有異議,請於106年5月2日(二)17時前填具【學士班】106學年莊敬二、三舍申請制審查結果複查申請書,送交住宿組複查,逾期不予受理(附件二)。

 

五、另依分配原則編列候補名單,採抽籤排序,如序號1-22(名單如附件三)。

 

 

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學士班宿舍換寢須知

學士班宿舍已於4月24日早上9點公告抽籤結果,因本組近期接獲多人檢舉部分同學於政大交流版上發文,意圖以金錢邀約同學轉讓床位,使同學將宿舍床位當成獲利工具,相關行為之雙方已違反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25條頂讓床位、霸佔床位之規定,基於宿舍公平分配原則,避免部份同學以不當方式圖利,如被查獲將導致雙方面臨退宿處分或校規懲處,請同學自重。

106學年學士班換寢作業將自9月1日起開始受理,暑假期間不受理換寢申請。

【碩博班】105學年碩博班現住宿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公告

一、申請對象

105學年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二、延遷時間與收費標準

自106年6月30日期末搬遷日起,最多可申請延至7月15日遷出宿舍;其住宿費用按日及舍區別計算,自強十舍單人房每人每日350元,自強十舍雙人房每人每日250元,自強一二三舍及莊敬九舍每人每日150元(收費對照表詳如附件)。

 

三、申請時間

請於106年5月24日(三)至5月26日(五)每日9時至16時至住宿組現場申請,並於5月26日前至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後將收據繳回住宿組,始完成程序。

日後如因故不延遷,已繳之延遷費用不得申請退費,請同學多加注意。

 

四、其他注意事項

請依所申請延遷之日期搬離,並於當日中午12點前請服務台檢查後,將「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交回住宿組,以退還保證金。例如:申請延遷至7月10日,則須於7月10日中午12時前遷出宿舍。

 

住宿輔導組

【碩博班】106 學年度碩博士班宿舍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