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06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床位候補申請

一、申請資格:106學年度在學之學士班2至4年級,目前尚未有床位之同學且未曾因重大違規而遭退宿者(含之前4月忘記申請者、限制區同學、一般延畢生、大三轉學生等)。


二、申請期間:自106年8月28日(一)起至8月30日(三)止,逾期不予受理。(請同學特別注意!為利於日後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者必須於本校出納組登記個人之「第一銀行」或「郵局」帳號,始得進入申請系統登記。)

三、申請方式:政大首頁→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學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本校碩博士班106學年新生申請清寒學生優先分配床位相關事宜

※依據: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受理對象:本校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碩博士班一年級入學學生。

二、申請期限:106年8月1日(二)起至8月14日(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住宿期限為一學年(自106年9月至107年6月)。(碩士班學生若經核配,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博士班提供單人房,皆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四、 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詳如附件一,欲申請之同學,請自行參閱,下載列印申請表(詳如附件二),並檢附相關證件,於申請期限前送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學業成績/操行成績:新生免填)

五、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生,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一) 持有殘障或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 持有社會局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三) 依本校交換合約保障住宿之交換生。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定期約用人員徵才公告(外補)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定期約用人員徵才公告(外補) 

公告時間:1067月20日至1067月31

 

一、人員區分

約用人員

三、職等職稱

定期約用人員

二、用人單位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新生書院

四、名額

正取1名,候補2名

五、資格條件

1.學歷:大學畢業後一年或碩士(含)以上學位,具一年工作資歷尤佳。

2.工作資歷:具教育輔導及活動規劃辦理相關工作經驗,且曾任學生宿舍或社團幹部者尤佳。

3.一般技能:學生輔導、活動規劃執行、一般行政。

4.電腦操作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文書軟體。

5.人格特質:樂觀進取、敬業樂群、善溝通協調、具高度教育熱忱。

六、主要工作項目

1.規劃辦理新生書院住宿學習活動。

2.新生書院助理輔導員(Tutor)輔導。

3.新生書院行政業務。

七、工作時間

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八、薪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 (比照四職等敘薪-月薪33,421元)

九、工作地點

國立政治大學

十、應繳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團隊或學生輔導工作經驗及對書院教育之認知、期待等)。

2.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十一、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31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曾偉哲先生,並於信封處註明應徵定期約用人員;以資料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連絡電話:(02)2939-3091分機63251

十二、甄選方式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筆試及面試;並擇優錄取。

備    註

1.本職缺經費來源為專案計畫,聘期至106年12月31日止,期滿另案辦理。

2.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者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3.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4.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中華民國    106    年    7    月    20    日

 

106學年碩博士班學生宿舍候補申請公告

※申請106學年碩博班宿舍但如未中籤者,系統將給予一候補序號,請勿重複申請,本次候補申請序號接續在未中籤者之後。 

一、申請時間:自106年8月9日起至8月13日24時止。

二、申請資格:本校碩、博士班在學生有住宿需求者( 含① 非限制區錯過申請、戶籍於限制區 及 ② 住宿期滿者)。

三、申請方式: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請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開啟申請網頁,GOOGLE瀏覽器無法開啟。 

106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22床,其中莊五舍1床、自十舍AC棟21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

女:共14床,其中莊一舍1床、莊九舍3床、自九D區10床。

   另提醒注意,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11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23~144號,候補女生序號111~124號。


二、時間:7月18日(二)9:00~7月19日(三)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6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

 

四、戶籍查驗:

(一)105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6年4月13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本校將於9月4日在校內舉辦一場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活動時間:106年9月4日(一) 9:00-12:00或13:30-16:30

活動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8月公告在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