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08學年暑期營隊申請延後公告

 

因疫情影響,暑期營隊床位相關申請作業將延後受理,待疫情穩定及作業原則確定後再行公告,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填問卷*喝飲料]校外賃居安全問卷調查

同學您好:

同學如在外租屋,請多注意安全問題,若不知道如何檢視自我租屋環境安全,請點選網址填寫問卷:https://reurl.cc/2455gr

看看自己租屋處哪裡有潛在危險喔!前200位完成填答並至學安中心找學安人員的同學可領取飲料店禮券50元!若同意學安人員至租屋處實地訪視,再贈送100元合作社禮券喔!

本學期系所教官亦會到同學租賃處關懷訪視,同學在外租屋如需協助請撥打校外賃居諮詢專線2938-7167或24小時校安服務專線0919-099119。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敬上

108學年第2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108學年第2學期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

一、申請對象: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

二、補助金額:考量學生租賃地所在縣市租金水準的不同,每人每月補貼1,200 元至1,800 元租金,以「月」為單位。當月份居住天數未達1 個月,以一個月計算。
補貼期間,上學期為8 月至隔年1 月、下學為2 月至7 月,每學期以補助6 個月為原則。

三、學生主動提出申請:應備妥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等文件,每學期自行提出;上學期於10 月20 日前/下學期於3 月20 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關表件請參閱

承辦人:吳玲昀老師;分機67226  

學務處 住宿組

 

 

108學年第2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1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大一新生紙本候補男生序號4~18號。

          大一新生紙本候補女生序號29~39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核配床位。候補到同學可進INCCU->全人系統->多元生活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大一男生住宿區塊為自強5~6舍,大一女生住宿區塊為自強7~9舍)

(請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開啟INCCU)

 

三、宿費繳納:候補床位的宿費金額為9,057元,以上金額需另加保證金1000元。

    候補同學請於2月18日起至2月25日到住宿組(行政大樓3樓)領取「候補繳費單」,並持該單於上述時間之工作天至出納組現金繳費(出納組櫃台開放時間僅到16:30,中午休息一小時),繳完費用後即可辦理入住。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入住新生舍區時,請記得攜帶「學生證」及「核准入住單」向自強十舍服務中心報到,並繳交家長同意書。

(http://osa.nccu.edu.tw/tw/住宿輔導組/法規表單/表格下載)

2.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3月30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3.本次因應疫情影響,住宿生入住宿舍前,務必至自十服務台簽署「入住前14天未曾到過中國大陸、中國、香港或澳門(包含經中港澳轉機)之聲明書」。因宿舍為群居生活,敬請大家配合,俾以共同維護宿舍健康的環境。

  

住宿輔導組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未能返台之境外生宿舍保留及宿費處理原則

因應本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為使受到影響之境外生住宿生能安心就學,住宿組有以下措施:

 

第二學期註冊單所列之宿費請先行繳納,再依下列狀況辦理退費:

一、無法抵台者,請依自身需求決定遷出或續住,皆不計入碩士博班住宿年限(本學年第二學期),本組將依下列方式辦理退費:

1.保留原寢物品不清空者,可使用寢室至學期末(109/6/24),本學期宿費退費1/2。

2.於學期1/3基準日(109/4/6)前清空寢室,本學期宿費全額退費。

3.於學期1/3基準日以後(109/4/7)至學期2/3基準日(109/5/18)前清空寢室,本學期宿費退費2/3。

 
二、因同學未能親自辦理退宿,請自行聯絡在台親友或同學協助,若須儲藏空間存放,住宿組亦可提供,請事先聯絡舍區輔導員,並於現場搬遷時出示委託書,以利作業。

 

三、辦理退費時,須檢附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一)及繳費證明,一併繳交至住宿組辦理退費手續。若委託他人辦理,須檢附委託書(附件二)。
 

四、暑假期間住宿須另行申請。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