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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第2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108學年第2學期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
一、申請對象: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
二、補助金額:考量學生租賃地所在縣市租金水準的不同,每人每月補貼1,200 元至1,800 元租金,以「月」為單位。當月份居住天數未達1 個月,以一個月計算。
補貼期間,上學期為8 月至隔年1 月、下學為2 月至7 月,每學期以補助6 個月為原則。
三、學生主動提出申請:應備妥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等文件,每學期自行提出;上學期於10 月20 日前/下學期於3 月20 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關表件請參閱
承辦人:吳玲昀老師;分機67226
學務處 住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