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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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配合總統108年8月30日宣示,已於9月啟動「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精進措施(校外租金補貼)暨新世代學生住宿環境提升計畫」

 

有意申請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者,請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請見下連結),於108年10月20日前,向住宿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詳細申請文件請見高教司網站:

https://depart.moe.edu.tw/ED2200/News_Content.aspx?n=38E925417DBAF594&sms=A882C6AAB4E9A0CC&s=86D6128CFC9CE971

 

 

承辦人:吳玲昀老師;分機67226  

學務處 住宿組

108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8次候補公告(本學年最後一梯線上候補)

—本次後補為本學年最後一梯次線上候補,之後的候補將採個別通知,本梯次選上床位的同學宿費為全學期3/4(保證金另計)。

請遞補上的同學至自強十舍住宿組辦公室人工開單後於體育館出納組現金繳費後即可入住。

 

目前空出之床位:

8,莊敬內舍四人房1床,莊敬外舍四人房1床,自強10舍雙人房5床。(新增一間自十單人床)
14莊敬內舍四人房2床,莊敬外舍雙人房1,莊敬外舍四人房2床,莊敬九舍四人房1床,自強九舍D區雙人房3床,自強九舍床墊寢3床,自強10舍雙人房2床。

  另提醒注意,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入住一週內繳至服務台。

 

一、資格:非限制區候補男生續等同學9名(另行郵件通知,即原4月非限制區候補編號至223號),8月底登記候補女生序號111~125號。

(為加速候補,故加開人次,如床位選盡,則可列為第一優先候補,但如非床位選盡,則不選仍等於放棄)


二、時間:9月20日(五)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 若已選填到宿舍,請至住宿組辦公室辦理人工作業領取繳費單後以現金至出納組現金繳納住宿費。

 

四、戶籍查驗:(非限制區同學需繳交者請參考下列說明)

(一)107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若今年已補繳戶籍資料者,無須再繳驗。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8年4月12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未參加過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11月第一週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108學年第1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1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大一新生線上候補男生序號1~13號。

                    大一新生紙本候補女生序號1~3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


三、宿費繳納: 本次候補床位有兩種床型,一為新生區的交換生床位附有床墊,宿費金額為10,557元,一為一般床位,宿費金額為9,057元,以上金額皆不含保證金1000元。

(附有床墊之房號男生為自強五舍5116寢,其餘為一般床位;女生皆為一般床位)

 

    候補同學請於即日起至至住宿組(暫遷至自強十舍B棟)領取「候補繳費單」,並持該單於9月16日(一)16:00前至出納組現金繳費(出納組非上班日不會開門),繳完費用後即可辦理入住。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入住新生舍區時,請記得先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學生證」,攜帶「學生證」及「繳費收據」向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繳交戶籍謄本及家長同意書。

(http://osa.nccu.edu.tw/tw/住宿輔導組/法規表單/表格下載)

2.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11月10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住宿輔導組

 

108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6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單、雙人房)、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42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15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共3床。

博班女生:自強十舍共2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88-131號。

碩班女生:序號107-121號。

博班男生:序號19-21號。

博班女生:序號10-11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9月19日(四)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8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9月20日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1. 選填完畢後9月19日(四)起,請至「住宿組辦公室(位於自強十舍)」領取紙本繳費單,後至「出納組(位於體育館一樓)」繳費,即可入住宿舍。

2. 依據本校 [ 補繳宿費標準表 ] ,自9月19日起入住者,繳交全學期四分之三宿費。

 

五、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六、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8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新住宿生須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

108學年第1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5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如有床位釋出,將立即更新)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三舍(單、雙人房)、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21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17床。

博班男生:自強三舍共8床。

博班女生:自強十舍共2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67-87號。

碩班女生:序號90-106號。

博班男生:序號11-18號。

博班女生:序號8-9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9月11日(三)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8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9月12日(四)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四、宿費繳納及入住時間:

1. 選填完畢後9月11日(三)起,請至「住宿組辦公室(位於自強十舍)」領取紙本繳費單,後至「出納組(位於體育館一樓)」繳費,即可入住宿舍。

2. 新生可先請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綜合院館南棟一樓109教室)」各學系(所)櫃台領取學生證,以利出入宿舍。

3. 如有就學貸款或已繳註冊費用者,請務必事先通知住宿組。

 

五、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六、戶籍查驗: 

1. 如先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8年7月3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七、消防演練:

「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新住宿生須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

 

八、退宿規定: 

1.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2.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