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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08學年第2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

碩班男生:2床。(自強一二三舍、自強十舍AC棟雙人寢)

碩班女生:39床。(莊敬九舍、自強十舍BD棟雙人寢) 

博班男生:暫無

博班女生:5床。(自強十舍D棟)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210~211號。

碩班女生:序號261~299號。

博班男生:暫無

博班女生:序號27~31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1月20日(一)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8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4. 若選填到宿舍,108學年第2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1月27日後,下載註冊單繳費即可。同學可於2月1日(六)起持學生證入住宿舍區;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 [住宿組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資訊] 網頁 。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初次入住宿舍者:

1. 戶籍查驗

(一)108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9年2月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2. 消防演練

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109年3月30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敬啟

108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1次候補公告(1/8更新)

目前空出之床位:

23床,莊敬內舍四人房7床,莊敬外舍雙人房10床,自強10舍雙人房6床。
36床,莊敬內舍四人房6床,莊敬外舍雙人房3床,莊敬外舍四人房8床,莊敬九舍四人房7床,自強九舍D區雙人房10床,,自強10舍雙人房2床。

  另提醒注意,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入住一週內繳至服務台。

 

一、資格:8月底限制區候補男生序號57~82號共26人(為加速候補作業加開3人次,如床位選盡,可列為下批候補前優先候補),8月底登記候補女生序號175~208號(補完)。


二、時間:109年1月16日(四) 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 若已選填到宿舍,108學年第2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請於1月20日以後列印更新後的註冊單。

(如同學已先行繳納無住宿費之註冊單,則需至住宿組辦公室辦理人工作業領取繳費單後以現金至出納組現金繳納住宿費)

 

四、戶籍查驗:(非限制區同學需繳交者請參考下列說明)

(一)107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若今年已補繳戶籍資料者,無須再繳驗。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8年4月12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入住日期: 持繳費單收據及列印床位資料,可於2月1日後至舍區服務台辦理入住手續。

 

七、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八、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109年春節(除夕前一日至初三)學生宿舍留宿申請公告

一、為因應春節期間留宿人數銳減,109年春節除夕至初三期間將關閉部份宿舍,採集中住宿,以維護舍區之安全,留宿同學須配合挪移至指定集中住宿區域。

 
二、實施時間:109年1月24日至1月27日(除夕至初三)。

1月23日(星期四)中午12時起至16時,留宿同學可遷入集中住宿之寢室,1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5時須搬出,遷回原寢室。

 
三、申請對象:現住宿生於除夕前一日至初三需留宿者。

 
四、集中住宿區:自強十舍。

 申請日期:1月10日(星期五)9時起至1月13日(星期一)16時止。

 
六、申請方式:
 1. 現住莊敬九舍、自強一~三舍、自強十舍之住宿生(含學、碩、博士生),請於上述申請期間,至舍區服務台登記,可續住原寢。
 2. 非開放舍區之其他住宿生,請於上述申請期間至住宿組辦理登記,現場請繳交保證金500元,由住宿組依性別統一分配至開放舍區之空床位,分配後未入住之同學,將扣除保證金500元。住宿組確認留宿人數後,於1月中公告分配之床位資訊於住宿組網頁。同學遷入寢室時,請先至開放留宿之舍區櫃台報到,離宿時完成清空檢查後,於「春節留宿登記表」中簽名,並於上班日至住宿組辦理退還500元保證金之手續。

 
七、注意事項:
 1. 春節期間未開放之宿舍區出入口將封閉上鎖,並關閉水電瓦斯,謝絕一切人員進出,以維護宿舍安全。請申請留宿之同學務必將個人換洗衣物、寢具、個人藥品及必備用品攜出,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妥善。
 2. 留宿之同學應配合宿舍安全法規,並嚴加留意可疑人士出入。
 3. 春節期間若須使用宿網,請於新房間內重新註冊一次IP,即可使用。
 

住宿輔導組

108學年第2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1次候補公告(1/7更新)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

碩班男生:16床。(自強一二三舍、自強十舍AC棟雙人寢)

碩班女生:50床。(莊敬九舍、自強十舍BD棟雙人寢)   (1/7更新)

博班男生:2床。(自強三舍)

博班女生:6床。(自強十舍D棟)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94~209號。

碩班女生:序號211~260號。  (1/7更新)

博班男生:序號24~25號。

博班女生:序號21~26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1月10日(五)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8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4. 若選填到宿舍,108學年第2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直接下載註冊單繳費即可。同學可於2月1日(六)起持學生證入住宿舍區;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 [住宿組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資訊] 網頁 。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初次入住宿舍者:

1. 戶籍查驗

(一)108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9年2月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2. 消防演練

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109年3月30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敬啟

住宿組辦公室已於12月16日(一)遷回行政大樓

住宿組已於108年12月16日(一)進行辦公室搬遷至行政大樓作業,同學若要洽公,請至山下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辦公室。

Our Office will move back to Administration Building on December 16, 2019. If you have any inquiry or application, please go to the third floor of Administration Building .

Thank you for your cooperation.

 

住宿組

Student Housing Service S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