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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體育大學來函有關辦理113年「研議山域活動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公聽會
依據113年11月11日國立體育大學國體大體字第1131500203號函及教育部體育署113年「研議山域活動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行政協助案辦理。
為促進山域活動及保障消費者權益,舉辦「山域活動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公聽會,活動資訊:
第一場次: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高雄商務會議中心(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5號3樓)
第二場次:113年12月9日(星期一)台北萬通教室(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0號12樓)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gxi5Ca7xJjSi6iNn8。
請協助公告活動訊息,鼓勵民眾踴躍報名。
虎尾科技大學「44週年校慶演唱會」宣傳電子海報,歡迎參加。
一、該校訂於113年11月22日(五)及11月23日(六)於第一校區大草坪舉辦校慶演唱會、校慶園遊會活動,惠請協助活動海報及相關資訊公告。
二、相關資訊請參考IG(https://www.instagram.com/nfusa_/)或活動網頁(https://nfuanniversary.weebly.com/)。
課外組11/14
公告「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期程
一、旨揭決賽報名開放時間自113年11月20日9時起至12月25日17時止,請自行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決賽報名」項下報名。
二、為給予各縣市轉送作業時間,團體項目高中職以下各類組以及個人項目書面報名表之截止時間,由各縣市依實際需要另行規定,再統一由各縣市審核報名資格並於113年12月25日前(郵遞者以郵戳為憑)將書面報名表併同清冊寄(送)達本館,俾利彙提「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委員會」辦理,爰請注意縣市端收件截止時間。
三、依據本比賽要點陸、一、(二)1.(1)、(2)、(3)規定,「得逕行參加決賽(團體項目)」之大專校院(限大專組)、大陸臺商子弟學校、其他海外臺灣學校及特殊學校之團體,其書面報名表免經縣市蓋章,由學校蓋印(大專校院得由系、所、處、院蓋章戳)後,免備文於113年12月25日前(郵遞者以郵戳為憑)逕寄(送)至「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演藝術教育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
四、另,凡取得決賽代表權,卻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視同棄權。請各參賽者、參賽學校及各縣市政府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決賽報名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實施要點辦理。
五、若有相關報名問題,請逕洽承辦人員,電話(02)2311-0574,團體項目分機118、126;個人項目分機113、126。
課外組11/13
中鼎教育基金會辦理「2025第五屆永續生活實驗室獎」
活動說明
中鼎教育基金會自108年開始特別辦理永續生活實驗室獎,期盼探討與解決校園、在地、社會、國家或是全球面臨的永續難題,透過辦理旨揭活動,鼓勵師生將相關知能投入永續發展方案之設計、推廣與實驗中。
參賽資格
國內大專院校具學籍之大學部或碩博班學生。
參賽辦法
採線上報名(線上報名表單),請自行組隊,再以隊伍為單位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
聯絡人
中鼎教育基金會 楊副理,電話:(02)2769-8599,分機102;電子郵件:teresa@ctcief.org。
114年度藝文中心學生社團辦公室開放申請(11/28止)
申請資格
1.正式成立社團,成立時間達一年(含)以上者(自治性社團除外)。
2.113年度社團評鑑獲丙等及未參與之申請社團,不得分配辦公室之使用。(依「國立政治大學學生社團評鑑暨觀摩實施要點」辦理)
使用期間
114年01月04日起,至114年12月底(日期以本組公告為準)。
作業期程
1.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8(四)23:59為止
2.社辦評分:11/20(三)至11/29(五)(113年度社團評鑑平時成績之一)
3.分配公告:12/27(五)
4.搬遷整理:12/28(六)至114/01/05(日)
5.社辦複查:114/01/06(一)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28前上網填寫表單 >>
https://forms.gle/tRz64ixiyYVRQkkT7 (請用Google Chrome開啟)
<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
1.社辦使用以一年為期,新年度預計使用社團皆須重新提出申請。逾期則視同放棄,恕不開放第二次申請。
2.請務必詳閱「學生團體使用本校內室用場地管理要點」及「藝文中心活動場地管理辦法」。
3.社辦評分(佔社團評鑑平時成績5分)重點將著重在環境整潔、符合使用用途及是否遵守場地使用規定等。
4.113年度使用社團,114年欲放棄者,須於搬遷整理期限內將物品全數清除,未於期限內完成者,複查成績分數將扣減114年社團評鑑平時成績(社辦評分項)5分。搬遷複查由課外組確認如有違反公告通知或校內場地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者,可停止本次社團辦公室分配使用。。
5.社團辦公室將以113年度社團評鑑成績(依等第、總分排序)、社團平時參與校內重大活動及會議狀況及新年使用需求等為分配依據。
※請注意!!社團辦公室空間有限,申請非必定分配辦公室,如資格不符合者將自動取消不另行告知。
※每社僅限線上填單申請1次,重複申請以第1次填單資料為準。
承辦人
課外活動組 許小姐
校內分機 62235
信箱 yatsuen@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