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一案,請相關人員依限報名。
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業於113年11月7日於五項藝術比賽網站(下稱比賽網站)(https://www.tpcityart.tp.edu.tw/)公告「具當然代表權者(各項各區第1名)名單」及「各學層各組各類別遞補順序名單」。
二、請前揭公告學校務必通知參賽者及相關人員依限辦理下列事項:
(一)「具當然代表權者」:請於113年11月14日(星期四)23時59分前至比賽網站點選「全國賽資格」填報全國賽「參賽意願」(勾選「參加」或「放棄」)。
1.填報同意「參加」者:應於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9時至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23時59分前依全國決賽之報名規定完成報名登記並列印資料,經學校核章後,於113年12月2日(星期一)前親送或郵寄至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國民小學。
2.填報「放棄」者:團體項目及個人項目應於113年11月14日(星期四)23時59分前將簽名及核章之「臺北市113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取得本市本代表資格參加全國決賽自願放棄全國決賽參賽權聲明書」上傳比賽網站。
(二)遞補順序名單之團體及個人
1.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將於113年11月21日(星期四)假比賽網站公告各學層各組各類別遞補名額。
2.請遞補正取者於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17時前依報名全國決賽之規定完成報名登記並列印資料,經學校核章後,於113年12月2日(星期一)前親送或郵寄至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國民小學。
3.如欲放棄者,應於 113年11月26日(星期二) 16時前將簽名及核章之「聲明書」上傳本市比賽網站。
三、各參賽學校及參賽者務必依限完成全國決賽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作業如下
(一)網路報名
1.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系統網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系統,https://web.arte.gov.tw/music/music/musiclist.asp
2.填報時間:自113年11月20日9時起至上開規定時間止。
3.「決賽報名」逐一輸入資料 (輸入不完整者無法報名),並列印書面報名表1份。
4.正式列印前請仔細檢查各欄位是否輸入完整,正式列印後系統即不再受理參賽者進入修正,請善用「測試列印」功能。
(二)書面報名
1.書面報名表應送交就讀學校蓋印(大專校院得由系、所、院蓋章戳),證明參賽者在學身分。
2.請各校統一彙整所屬學生報名表件,於113年12月2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親送或郵寄至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國民小學審核報名資格,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報名表」,逾時不予受理。
四、凡取得決賽臺北市代表權,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及書面報送程序),視同棄權,請各參賽者及參賽學校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不受理決賽報名。
五、決賽報名注意事項業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請參賽者務必自行上網詳閱。
六、報名相關細節,請逕洽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國民小學, 聯絡電話:27414065分機152;郵寄地址:105039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號。
七、檢附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及報名流程說明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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