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課外指導組」,民國69年3月更名「課外活動組」,主要業務為輔導學生社團、推動服務學習與志願服務,定期舉辦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與特殊訓練,鼓勵同學將所學與服務結合,以終身志工為職志。另以經費補助方式,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活動如競賽、研習、志工等,提升學生國際移動之能力。本組主要業務包括:新生訓練校慶活動畢業典禮、各類課外活動、場地器材管理、樂活館自治管理社團與義工團體視聽服務團文化盃競賽廖風德先生公共服務獎學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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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藝文中心學生社團辦公室開放申請(11/28止)

申請資格
1.正式成立社團,成立時間達一年(含)以上者(自治性社團除外)。
2.113年度社團評鑑獲丙等及未參與之申請社團,不得分配辦公室之使用。(依「國立政治大學學生社團評鑑暨觀摩實施要點」辦理)

使用期間
114年01月04日起,至114年12月底(日期以本組公告為準)。

作業期程
1.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8(四)23:59為止

2.社辦評分:11/20(三)至11/29(五)(113年度社團評鑑平時成績之一)
3.分配公告:12/27(五)
4.搬遷整理:12/28(六)至114/01/05(日)
5.社辦複查:114/01/06(一)

申請方式
即日起至11/28前上網填寫表單 >>

https://forms.gle/tRz64ixiyYVRQkkT7 (請用Google Chrome開啟)

<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
1.社辦使用以一年為期,新年度預計使用社團皆須重新提出申請。逾期則視同放棄,恕不開放第二次申請。
2.請務必詳閱「學生團體使用本校內室用場地管理要點」「藝文中心活動場地管理辦法」。
3.社辦評分(佔社團評鑑平時成績5分)重點將著重在環境整潔、符合使用用途及是否遵守場地使用規定等。
4.113年度使用社團,114年欲放棄者,須於搬遷整理期限內將物品全數清除,未於期限內完成者,複查成績分數將扣減114年社團評鑑平時成績(社辦評分項)5分。搬遷複查由課外組確認如有違反公告通知或校內場地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者,可停止本次社團辦公室分配使用。。
5.社團辦公室將以113年度社團評鑑成績(依等第、總分排序)、社團平時參與校內重大活動及會議狀況及新年使用需求等為分配依據。

※請注意!!社團辦公室空間有限,申請非必定分配辦公室,如資格不符合者將自動取消不另行告知。
※每社僅限線上填單申請1次,重複申請以第1次填單資料為準。

承辦人
課外活動組 許小姐
校內分機 62235
信箱 yatsuen@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