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修正發布「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促進青年公共參與獎補助作業要點」
- 來文、發布令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如附件。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促進青年公共參與獎補助作業要點」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洽逕本署公共參與組孫聘用編審,電話:(02)7736-5233。
教育部「2025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114/1/9止)
依據
依教育部113年12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8395A號函辦理。
推薦對象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3學年度在學學生。
推薦條件
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收件方式
有意推薦單位及受推薦者,請依教育部「2025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檢附相關申請表單及佐證資料,114年1月9日前逕送學務處課外活動組,俾便於期限內辦理遴選推薦事宜。
承辦人:許小姐
校內分機:62235
E-mail:yatsuen@nccu.edu.tw
國立政治大學113年度學生社團評鑑結果
一、各社團評鑑總分及等第,請見附件1。
二、113年度社團評鑑獎項名單(附件2):
(一)甲等獎:總計78社,頒發甲等獎金500元、獎狀乙紙。
(二)優等獎:總計37社,頒發優等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三)特優獎:總計2社,頒發特優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四)社團評鑑進步獎:頒發獎狀乙紙。
三、獎項發放:
(一)獎金:將由學校匯款至社團帳戶。
(二)獎狀:預計於113-2各屬性社團例會中發放簽領。
四、113度社團評鑑未參加之社團名單(總計21社,如附件3):
依據本校「學生社團評鑑暨觀摩實施要點」第六條第九款之規定,未參加評鑑之社團,將於學生社團評議委員會時提案討論,並視情節予以口頭警告、停止當學期所有經費補助或其他社團權益。
五、114年全國社團評鑑公告:https://reurl.cc/L54rb3(限本次參加校內社團「實體」評鑑之社團報名)
六、細項分數及評審委員意見查詢
(一)受理期間:12/20(五)至12/29(日)23:59止,逾期歉難受理。
(二)僅提供所屬社團之成績細項及評委意見查詢,不得查詢他社細項成績。
★成績查詢將依各社團申請先後順序處理。
請聯繫社團評鑑活動承辦人林小姐。
etherces@nccu.edu.tw
(02)2939-3091#62232
114年度藝文中心學生社團辦公室分配結果(114/1/6複查)
114年度藝文中心學生社團辦公室分配結果
※分配結果請見附件1、附件2。
※114年度社辦使用期間為114年1月4日起,至11年12月底(日期以本組公告為準)。
《搬遷整理與社辦複查》─重要訊息提醒如下:
一、搬遷整理:113/12/28(六)至114/1/5(日)。
二、社辦複查:114/1/6(一)
※社團應於搬遷整理期限內將物品整理至新分配社辦或清除,未於期限內完成者,複查成績分數將扣減114年度社團評鑑平時成績(社辦評分項)5分。搬遷複查由課外組老師視查後,如有違反公告通知或校內場地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者,可停止本次社團辦公室分配使用。
三、如分配之辦公室配有校內財產(桌+櫃)(請參照附件二),請配有桌櫃之社團協助於社辦複查日將(桌+櫃)之財產條碼抄寫且備註貼於辦公室門外,俾利當日複查老師清點查核。(辦公室配有之桌、櫃屬校內財產由分配社團保管,如有遺失均須負賠償責任)。
四、114年度無法繼續使用社團名單如下:(請盡速清空社團辦公室)
※請於搬遷整理期限內(114/1/5止)將物品自行清出,114/1/7起將統一以社團廢棄物處理,敬請留意。
社團編號 |
社團名稱 |
原社辦 |
不得分配社辦之理由 |
B038 |
青年國際會議社 |
370610(共用) |
未參加113年度社團評鑑 |
C013 |
戲劇社 |
370514 |
未參加113年度社團評鑑 |
C027 |
橋藝社 |
370137 |
113年度社團評鑑成績未達標準 |
D019 |
竹苗會 |
370126 |
未參加113年度社團評鑑 |
D020 |
中友會 |
370144 |
未參加113年度社團評鑑 |
D026 |
彰友會 |
370712 |
114年度未申請使用需求 |
D029 |
南友會 |
370705 |
未參加113年度社團評鑑 |
E004 |
民族服務社 |
370108、311 |
113年度社團評鑑成績未達標準 |
E013 |
真愛社 |
370136 |
未參加113年度社團評鑑 |
承辦人
課外活動組 許小姐
校內分機 62235
信箱 yatsuen@nccu.edu.tw
113學年第2學期社團指導老師聘任申請(1/17前)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月17日(五)
注意事項:
一、106學年起可不聘任校內指導老師,113.1學期及113.2學期皆未曾繳交「學生社團指導老師聘任申請書」者視同不聘任。
二、113.1學期社團評鑑乙等(含)以下之社團,停止校外指導老師指導費補助一學期(113.2學期)。
三、社團指導老師聘期為一學年,上學期若已繳交者原則上本學期仍在聘期內,但若有停聘、新聘、改聘之情形須請社團負責學生於1月17日以前告知所屬課外組輔導老師(校外指導老師請提供老師之姓名、身份證字號、西元出生年月日),新聘、改聘且須另於下學期開學第一週2/21(五)前繳交「學生社團指導老師聘任申請書」,校外部分再加「指導老師基本資料表」、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及帳戶
影本。*以上資料請提供PDF或拍照之電子檔予社團所屬輔導老師。
*相關法規及表單請參閱附件
課外組各屬性社團輔導老師:
學術性社團(一) 陳瑞民 #62238
學術性社團(二) 許雅淳 #62235
藝術性社團 陳幼君 #62239
體適能社團 王羽華 #62231
聯誼性社團 黃婷 #62233
服務性社團 林純邑 #6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