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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第2學期校外租屋租金補貼公告
因應莊敬外舍拆除後床位減少之影響,本校針對110學年度大學部舊生抽籤結果列在候補名單,未遞補上宿舍床位,而在校外租屋的同學,推出校外租金補貼方案。
一、申請對象:
須同時符合以下兩點條件之本校學生:
(一) 參與110年4月辦理之110學年度大學部舊生宿舍床位申請,並列入候補名單,且未 遞補到本校宿舍床位者。
(二) 須於111年2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期間均有校外租屋事實,且為租賃契約載明之承租人。
二、申請期間:
111年6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止,採事後補貼制。
三、申請方式
於申請期間內,至“住宿組「110學年第2學期校外租金補貼登記」網頁”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校外租屋契約影本及同學本人的存摺影本(郵局或第一銀行),逾期不再受理,前述網頁將於申請時間開放。
四、補貼期間
110學年第二學期(111年2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
五、補貼金額
(一) 一學期補貼9,000元,若校外租屋之學期租金總額低於上開補貼金額,則依實際繳付之租金核給。
(二) 採事後補貼制,於彙整申請名單後,統一造冊撥付。
六、注意事項
有以下情事者,同學須繳回全額租金補貼,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一) 偽造、變造租屋契約者。
(二) 未依契約內容確實住宿者。
若有其他疑問,請見附件QA集 或 洽住宿組承辦人劉月雲( lynette@nccu.edu.tw;電話: 02-2939-3091#6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