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2月為因應學生住宿業務之成長,住宿輔導業務自「生活輔導組」獨立出來,主要業務負責學生住宿相關事宜,以訂定合理宿費,維持宿舍收支平衡,提升宿舍之質與量為目標,致力推展宿舍多元文化與住宿學習教育,為學生打造另一個溫暖舒適的家。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士班宿舍申請碩博班宿舍申請退離宿程序宿舍硬體導覽宿舍場地借用等;校外租賃網提供即時實用的校外租屋資訊;新生書院則帶領新生為自己擘劃豐富多元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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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第2學期校外租屋租金補貼公告

因應莊敬外舍拆除後床位減少之影響,本校針對110學年度大學部舊生抽籤結果列在候補名單,未遞補上宿舍床位,而在校外租屋的同學,推出校外租金補貼方案。

 

一、申請對象:

須同時符合以下兩點條件之本校學生:

(一) 參與110年4月辦理之110學年度大學部舊生宿舍床位申請,並列入候補名單,且未 遞補到本校宿舍床位者。

(二) 須於111年2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期間均有校外租屋事實,且為租賃契約載明之承租人。

 

二、申請期間:

111年6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止,採事後補貼制。

 

三、申請方式

於申請期間內,至“住宿組「110學年第2學期校外租金補貼登記」網頁”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校外租屋契約影本及同學本人的存摺影本(郵局或第一銀行),逾期不再受理,前述網頁將於申請時間開放。

 

四、補貼期間

110學年第二學期(111年2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

 

五、補貼金額

(一) 一學期補貼9,000元,若校外租屋之學期租金總額低於上開補貼金額,則依實際繳付之租金核給。

(二) 採事後補貼制,於彙整申請名單後,統一造冊撥付。

 

六、注意事項

有以下情事者,同學須繳回全額租金補貼,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一) 偽造、變造租屋契約者。

(二) 未依契約內容確實住宿者。

 

若有其他疑問,請見附件QA集 或 洽住宿組承辦人劉月雲( lynette@nccu.edu.tw;電話: 02-2939-3091#6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