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獎助】105-2廣源慈善獎助學金(大學部)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申請期限至105年12月19日止

【僑生】「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修正

教育部於本(105)年11月25日修正施行「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3條、第23條之1,辦法詳如附件。

修正重點為新增第23條之1「具外國國籍,兼具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未曾在臺設有戶籍,且最近連續
居留香港、澳門或海外六年以上之華裔學生申請入學大學校院,於相關法律修正施行前,其就學及輔導得
準用本辦法規定」,放寬香港與澳門學生如持有英國或葡萄牙護照,得適用本辦法申請回台就學。

【獎助】遠通電收碩士論文獎學金(碩士生)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請逕自提出申請
申請期限至105年12月31日止

【減免】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11/28-12/2辦理)

一、生僑組將於11月28日至12月2日受理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減免,目前系統已經開放(路徑為: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財務服務/學雜費減免申請);請符合申請資格同學持「申請表」、「相關證件」至生僑組辦理身分註記。 將於下學期繳費單中直接扣減減免金額。

*除特殊原因無法於此時提出申請(例如低收、中低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需於106年才核發證明,則無須於本階段辦理),敬請一律於本階段申請。

*考量中南部同學返鄉,或有要事在身,不及於下周繳件者,最遲請於12月9日繳件,謝謝!

*延畢生(除身心障礙學生外)請勿再次申請

二、軍公教遺族、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生等三類學生,只須於入學時辦理一次,在法定修業年限內 (大學部、碩士班:4年、博士班:7年),免再辦理(若證件有效期限已過,須重新辦理) ,若預計於105-2學期預辦理休學或保留學籍者,請洽先承辦人刪除下學期減免資料,俾免消耗掉一次減免資格。

三、學雜費減免須知請詳閱附檔。

 

若有相關問題,歡迎來信或撥打02-29393091轉校內分機62224,

同學亦可親至生僑組找紀綱老師詢問,謝謝!

【獎助】感恩與傳承獎學金(研究所與大學部台生)

辦法詳細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使用
請於期限內繳交至學務處生僑組
申請期限至105年12月13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