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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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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幸福小站餘裕物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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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關懷弱勢民眾及提昇餘裕物資循環再利用率,本校弱勢(含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清寒家庭及突遇急難者等)在學學生(居所須位於新北市境內),可填妥幸福小站需求申請聯單(如附件一)並至學生事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加蓋章戳後逕寄至該局,該局將以現有回收物資儘速辦理媒合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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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該局幸福小站回收物資品項說明1份供參(如附件二),惟實際媒合仍以現有庫存回收物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