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中心目前以輔導學生生涯發展為導向,並提供職涯興趣探索工具、業師諮詢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以充實學生職能,鼓勵同學積極參與海內外實習活動,追蹤畢業校友流向。同時,透過徵才月等媒合活動,提升學生就業率,全面提升同學職涯發展能力。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職涯發展諮詢職涯講座活動徵才月就業與工讀機會職涯中心實習平台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Menu Button 。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學士班】105學年第2學期大一新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一、資格:大一新生紙本候補女生序號26~33號。

          大一新生紙本候補男生序號1~16號。

 

二、候補方式:由住宿組直接核配床位,候補同學可進INCCU->全人系統->多元生活中查詢床位及室友。

 

三、宿費繳納:本次候補床位有兩種床型,一為新生區的交換生床位附有床墊,宿費金額為10,557元,一為一般床位,宿費金額為9,057元,以上金額皆不含保證金1000元

(附有床墊之房號男生為自強五舍5104、5107、5108、5112、5114、5116,其餘男生為一般床位;女生皆為一般床位)

候補同學請於即日起至2月16日(四)17:00前至住宿組(行政大樓3樓)領取「候補繳費單」,並持該單於出納組現金繳費(星期一~五之上班日),繳完費用後即可馬上入住。

 

    若同學未於上述時間至住宿組辦理,視同放棄候補床位,若仍需床位請重新申請候補。

 

四、入住須知:

1.入住新生舍區時,請記得持「學生證」及「核准入住單」向各舍區服務台報到,並繳交家長同意書。

(http://osa.nccu.edu.tw/tw/住宿輔導組/法規表單/表格下載)

2.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106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105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15床,其中莊二舍2床,莊四舍1床,自十舍AC棟12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

女:共37床,其中莊一舍3床,莊六舍6床,莊七舍5床,莊九舍7床,自九D區8床、自十舍BD棟8床(低樓層,單人房1床,其餘皆為雙人房)。

 

  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2/24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8月底登記候補女生序號179~215號、男生序號70~84號。

二、時間:2月9日(四)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入住日:於上班日間完成現金繳納宿費後即可入住宿舍區。

 

三、宿費繳納:選填宿舍後,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並至出納組(星期一~五之上班日)現金繳費,繳費後即可入住宿舍,若未於開學前繳納完畢,亦視同放棄床位資格,若不須床位請勿登入系統選填,以免衍生相關行政費用。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http://goo.gl/bPsbb0)。

 

四、戶籍查驗:

   初次入住宿舍者:

    1.請繳納戶籍謄本。

    2.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106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碩博班】105學年第2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舍(雙人房)共5床、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10床,以上合計15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共6床、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36床,以上合計42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207-221號。

碩班女生:序號229-270號。

博班男生:序號26號。

博班女生:序號20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2月8日(三)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5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4. 選填宿舍後,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現金繳畢後,即能入住宿舍;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 [住宿組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資訊] 網頁 。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初次入住宿舍者:

1. 戶籍查驗

(一)105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6年2月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 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2. 消防演練

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106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敬啟

【碩博班】105學年第2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1次候補公告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

碩班男生:自強一、二舍(雙人房)共9床、自強十舍AC棟(雙人房)共20床,以上合計29床。

碩班女生:莊敬九舍(雙人房)共10床、自強十舍BD棟(雙人房)共33床,以上合計43床。

 

二、候補資格:

碩班男生:序號178-206號。

碩班女生:序號186-228號。

博班男生:序號25號。

博班女生:序號19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1.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2. 選填時間:1月12日(四)9時至16時止。

3.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05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4. 若選填到宿舍,105學年第2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直接下載註冊單繳費即可。同學可於2月1日(三)起持學生證入住宿舍區;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 [住宿組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資訊] 網頁 。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1.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初次入住宿舍者:

1. 戶籍查驗

(一)105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6年2月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2. 消防演練

請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106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