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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暑期營隊申請學生宿舍作業須知 (附件修正)
一、因受疫情影響,下列事項請各營隊申請單位遵照辦理:
1.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佈「禁止入境」及「須檢疫」之身分不得申請住宿床位,營隊申請單位若違規招收,將立即取消申請且不再受理該單位暑期營隊申請資格。
2.營期前若因政府機關發佈停止大型或群聚活動時,本組得強制停止各項營隊住宿事宜,並依規定辦理退費。
3.營隊入住後,若因流感等疫病有群聚感染現象,將依「暑期營隊申請學生宿舍作業須知」辦理退宿。
4.各禁止入境及須檢疫身分,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辦理。
二、本學年營隊申請作業須知如下:
1.申請對象:以本校單位辦理公務及學生社團舉辦營隊為原則,非本校單位不予受理。
2.借住期限:109年7月10日至8月20日止。
3.線上登記規定:如違反以下規定,將公告營隊與申請單位名稱,並須待所有營隊床位分配完畢後,仍有空床才協助安排。情節重大且無不可抗力因素者,將取消本學年或下學年之申請資格。
(一)依102年5月27日營隊會議決議,各系學會營隊等同學生社團活動一律在第二階段申請,除非營隊主要辦理工作人員為行政人員(例如:超政營隊、公企中心營隊…)。
(二)線上登記之床位數請盡量為四的倍數,非四的倍數之床位須與其他營隊同住。
(三)營隊會議時登記之床位與最後實際入住之床位誤差不得超出16床(含)。
(四)每個營隊梯次只能登記一筆申請資料(工人及學員可不同日期),不得同一營隊梯次分不同時段填多筆申請資料。(例如:一個營隊若有2梯次可填兩筆申請資料;一個營隊只有1梯次僅可填一筆)
4.相關作業須知及床位線上申請注意事項請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