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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生活管理組」,69年3月更名「生活輔導組」,97年2月與僑生輔導組合併為「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100年7月納入陸生輔導業務。目前業務主要劃分為「學生生活事務」、「僑生輔導」以及「陸生輔導」三部分。提供各項獎補助措施,營造友善校園環境,使學生安定就學;促進本地生與境外生交流與融合,推展校園多元文化。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生生活事務學生助學措施僑生輔導業務陸生輔導業務各單位使用學務處助學金專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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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幸福小站餘裕物資申請

  1. 為關懷弱勢民眾及提昇餘裕物資循環再利用率,本校弱勢(含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清寒家庭及突遇急難者等)在學學生(居所須位於新北市境內),可填妥幸福小站需求申請聯單(如附件一)並至學生事務處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加蓋章戳後逕寄至該局,該局將以現有回收物資儘速辦理媒合作業
  2. 檢附該局幸福小站回收物資品項說明1份供參(如附件二),惟實際媒合仍以現有庫存回收物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