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2月為因應學生住宿業務之成長,住宿輔導業務自「生活輔導組」獨立出來,主要業務負責學生住宿相關事宜,以訂定合理宿費,維持宿舍收支平衡,提升宿舍之質與量為目標,致力推展宿舍多元文化與住宿學習教育,為學生打造另一個溫暖舒適的家。本組主要業務包括:學士班宿舍申請碩博班宿舍申請退離宿程序宿舍硬體導覽宿舍場地借用等;校外租賃網提供即時實用的校外租屋資訊;新生書院則帶領新生為自己擘劃豐富多元的未來。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13學年碩博士班學生宿舍候補申請公告(8/13~8/18申請)

※先前已報名【8月5日至8月7日之113學年碩博班宿舍未中籤者】及【5月27日至29日之現住生住宿期滿候補】者,系統已給予同學候補序號,請勿重複申請,本次候補申請序號將接續在後。 

 

一、申請時間:自113年8月13日起至8月18日24時止。

二、申請資格:本校碩、博士班在學生有住宿需求者(尚未報名申請宿舍者,含非限制區錯過申請、住宿期滿及戶籍於限制區之同學)。

三、申請方式: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113學年碩博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四、候補分配方式:
(一) 本次候補分配方式:由電腦亂數抽籤決定候補名單順序,並整合先前已產生之候補者,依序遞補至學年止。

(二) 候補排序:

第一順位:113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申請未中籤者(8月5日至8月7日報名未中籤者);

第二順位:112學年住宿期滿之住宿生(5月27日至5月29日報名者);

第三順位:本次候補申請者(8月13日至8月18日報名)。 

五、候補序號開放查詢: 
(一) 113年8月19日16時(該作業若提早完成,將於學務處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提前開放查詢)  8月19日 10時 已開放查詢

(二) 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碩博士班申請結果查詢。 

六、新住宿生皆須參加防火防災講習,請見住宿組最新消息。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碩博士班住宿期限: 
1. 住宿期滿再候補、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二)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暑假住宿需上網額外提出申請;各學期符合續住資格者,將自動續住,另於每學期末受理次學年不續住申請,凡住宿生未申請不續住者,將視同續住。 

(三)申請住校者經核准後,應依本校規定日期辦理遷入及遷出手續,未經住宿輔導組許可,不得擅自提前遷入或延後遷出,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議處。 

(四)申請住校學生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之規定。 

(五)退宿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退離宿程序,始得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換單、宿費或住宿保證金退費事宜。若未依規定辦理退離宿手續者,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除國際交換學生請向相關系所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外;申請住宿的同學,請務必至總務處出納組登錄個人之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俾利離宿時,退還所繳之住宿保證金。 

(七)患法定傳染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稱之傳染病)、精神異常或其他重病(視聽覺及肢體殘障除外),短期內無法痊癒而有隔離必要或需特殊治療者,不得申請住宿,以維護住宿生之健康與安全。若確實有住宿需求者,需檢具醫院診斷書專案報請校長核可後始得申請住宿。若有隱瞞或作不實登載者,立即退宿,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另如造成傷害者,依相關法令負責。 

(八)因應校務發展或特殊事故,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