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第2學期碩博士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1/18線上選填)
本校各項網路系統(如選課/選床系統)均需輸入使用者帳號及密碼時,帳號為學號,預設密碼為身分證字號前六碼(含英文字母大寫)+出生月日四碼。
一、目前空床資訊如下:
碩班女生:自強十舍BD棟雙人寢
二、候補資格:
碩班女生:紙本序號234-250號。
三、候補方式及選填時間
(一)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或可利用上方連結。
請使用WINDOWS作業系統之電腦設備或可利用政大雲進行操作;先於系統選填成功者,先獲得床位。
(二) 選填時間:1月18日(四)09時至15時止。
(三) 系統上所選填之床位即為同學112學年之床位,未於期限內上線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1月19日(五)後,可從以下路徑查詢: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中查詢床位及室友,入住前敬請聯繫通知室友。
(四) 選填宿舍後,112學年第2學期宿費原則將會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遞補同學請於1月25日後下載註冊單繳費即可;並可於2月1日起持學生證入住宿舍區;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 [住宿組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資訊] 網頁。
(五) 本校宿舍門禁使用學生證通行,如113學號開頭之提早入學生,入住時尚未取得學生證,請至住宿組借用臨時門禁卡(保證金200元)。
配合春節假期,本校宿舍服務台2月7日至2月12日不受理離宿及進住服務。
四、候補住宿期限規定:
(一) 住宿期滿再候補者、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二)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五、初次入住宿舍者:
(一) 戶籍查驗
1. 112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2. 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13年2月1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
3. 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4. 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二) 消防演練
詳閱住宿組網頁。
六、退宿規定:
(一) 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 退宿費規定:
1. 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 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 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住宿輔導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