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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學生宿舍期末搬遷注意事項
壹、最晚離宿時間:
一、114學年現住宿生應於115年6月14日(日)15時前完成離宿檢查,遷離宿舍。
二、若於115年6月14日後有暑期住宿需求者,請務必於115年5月11日(一)至5月13日(三)進行「114學年暑期住宿申請(學士班)(碩博士班)」或「114學年延後離宿切結登記(延遷期限6/15-6/17)」。「暑期住宿」及「延後遷出」申請僅能擇一辦理,若重複申請者則註銷其延後遷出資格。
貳、離宿檢查程序:
一、各寢室最後離開者,需負責清理全寢剩餘垃圾,通知工作人員到場檢查,且於檢查表上簽名已完成退離宿手續。
二、未於搬遷期限前完成物品搬遷、垃圾清理及退離宿手續者,留滯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丟棄,並扣全額住宿保證金,並視情節輕重加重扣點處分。
參、離宿協助:
一、宿舍貨車搬遷:
(一) 住宿組將安排小貨車於6月13日(六)、6月14日(日)協助載運住宿生行李;另配置欣欣客運公車1臺,以載送搬遷同學上下山,避免同學隨個人行李一同上貨車,以策安全。
(二) 協助搬遷公務車之停靠位置,將機動調整,請向各舍區服務臺詢問。
二、宿舍儲藏室:
(一)開放時間 :因各舍區狀況略有差異,確切開放時間及規定依各舍區公告為準。
1.114學年期末:6月10日(三)~6月14日(日)
2.115學年期初:8月29日(六)、9月6日(日)、7日(一)
(二)存放物品規定:
1.同學放置儲藏室物品,請打包封裝完整並整齊。另提醒,儲藏室僅供暫時寄放,學校不負保管責任,請同學務必將貴重物品攜帶回家。本校位於多雨之山區,置於儲藏室之物品恐受氣候影響(受潮發霉)之可能,或不可抗力(風災等)之因素,由同學自行考量後斟酌寄放。
2.非於上述開放時間,若要拿取物品,依規定每次酌收200元,請同學先於住宿組或各舍區服務台拿取繳費單據,至出納組繳費畢,持單據回各舍區服務台辦理即可。(假日出納組休息,請同學避開時段或提前辦理)。
3.存放物品行為至期末開放日6月14日為止,其後僅限領取物品;儲藏室物品,於9月7日後逾期未領取將視同廢棄物處理,並依規定記點處分,違規記點累積達10點者予以退宿處理。
三、垃圾清運
(一) 離宿期間將設置垃圾子母車及大型回收物品放置區,請同學將大型垃圾(例:巧拼、床墊…等)依分類放置處理;請勿將垃圾丟棄或放置於宿舍公共區域內,違者將依規定議處。
(二) 垃圾子車放置期間:
1. 期末搬遷:115年6月10日(三)~6月17日(三)
2. 暑期住宿:115年8月26日(三)~8月28日(五)
(三) 垃圾子車放置位置
1.莊敬內舍:東側門。
2.莊敬九舍:大門旁。
3.自強一二三舍:管理室前廣場。
4.自強五至八舍:六七舍中間廣場。
5.自強九舍:九舍西側廣場。
6.自強十舍:一樓中庭廣場。
四、宅配貨運駐點寄件:
預定為6月10日(三)~6月13日(六),詳細時間及地點依各宿舍區現場公告為主。
肆、校園交通管制
一、即日起,家長車輛入校時,敘明為協助搬遷之車輛,即可入校。
二、宿舍搬遷活動當日,針對入校之家長車輛採取計次收費措施,每輛車收費新台幣100元整,宿舍搬遷車輛憑當日發票或收據,可於當日內不限次數自由進出校園,便利家長協助學生搬遷並簡化通行流程。
三、為避免發生家長到校協助同學搬遷,車輛臨停於指南路上遭取締拖吊,提醒家長務必進入校園停放避免影響交通。
伍、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各宿舍區或住宿組,聯絡分機如列:
莊敬舍區:莊1~3舍校內分機72146;莊9舍校內分機74328。
自強舍區:自1~3舍校內分機73243;自5~8舍校內分機71201;自9舍校內分機73512;自10舍校內分機75000。
住宿組校內分機63252。
住宿輔導組
115學年碩博士班第1次候補申請公告
一、申請時間:自115年5月18日起至5月20日止。
二、申請資格:戶籍地位於非限制區之 本校114學年現住宿生碩博士班,115學年住宿期滿但仍有住宿需求者。
三、申請方式: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115學年碩博士班第1次候補宿舍申請。
四、分配方式:
(一) 由電腦亂數抽籤決定候補名單順序,並依據宿管會第57次決議,碩士班男女前20序號者直接安排次學年床位。
(二) 其餘候補者排序於115學年碩博士班床位申請未中籤者之後。(預計遞補時間為115年10月後)
五、結果公告:
(一) 查詢時間:115年5月22日16時後。
(二) 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115學年碩博士班第1次候補申請結果查詢。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114學年學生宿舍滿意度問卷調查
為深入了解住宿生對宿舍各項服務之滿意度,特進行114學年學生宿舍滿意度問卷調查,請同學踴躍上網填答。
問卷結束後將隨機抽出30名填答者贈予100元禮券,得獎名單將於115年5月30日公告於住宿組網頁。
活動方式:請同學進入學校信箱點選連結,完成全部問卷填答。
填答對象:本校114學年度住宿學生
填答時間:即日起至5月17日
住宿組
114學年碩博士班暑期住宿申請須知
一、申請方式及時間:
(一)碩博士班現住宿生:請於115年5月11日(一)至13日(三)上網申請,申請路徑如:
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14學年碩博士班暑期宿舍申請。
(二)碩博班非現住宿生:115年5月18日(一)至20日(三)至住宿組申請。
(三)修習暑期班課程者:請向各學系、中心之主辦單位申請及繳費;主辦單位請於5月22日(五)前向住宿組提出申請,以利預留床位。
(四)如有跨性別住宿需求者,請於申請期限內親洽住宿組辦理(分機63252)。
逾期未提出申請者,視同暑期不住宿。
二、住宿區塊:
現住宿生以居住原寢室為原則;另開放自強十舍單雙人房為暑期住宿區域供非現住宿生及修習專班課程使用,分配數量視屆時空床數而定,額滿為止。
三、暑期住宿期間
暑期住宿時間自6月15日(一)至8月28日(五)中午12時止;現住宿生如為暑期更換寢室者,可於115年6月14日(日)中午12點後搬遷至暑宿寢室。
有暑宿但下學期未續住者請於8月28日(五)中午12時前完成退宿程序。
四、繳費期限:
請於115年5月29日(五)起至6月4日(四)止,至第一銀行網頁下載「暑宿費」繳費單並完成繳納。第一銀行網址: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期不住宿,請於6月14日(日)中午12時前離宿淨空。
五、暑期宿費標準及退費時間:
(一) 暑期宿費依114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二分之一計算;暑期住宿未適用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
(二) 繳交暑宿費用後,欲取消住宿者,請於115年6月12日(五)前檢附繳費收據至住宿輔導組辦理全額退費;逾期不予受理。
(三) 提早離宿退費:7月10日(五)前辦理離宿者,退返三分之二宿費;7月11日(六)至7月31日(五)間辦理離宿者,退返三分之一宿費;8月1日(六)起之離宿者,不退返住宿費用。
六、其他:
(一)凡未申請暑宿或申請後未繳暑宿費用者,請於115年6月14日(日)中午12時前離宿;經查獲仍於暑假期間住宿者,除應補繳住宿費外,並勒令退宿,應立即遷出宿舍,同時將依學校相關獎懲辦法辦理。
(二)暑假未住宿、但下學期申請續住者,除依規定離宿外,應將寢室(包括衣櫃)清理乾淨、全面淨空,填寫「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並請服務台檢查核章,以退還保證金。離宿時,不得上鎖,以供暑宿或暑期營隊學員進住。若未依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沒收原住宿保證金。
(三)114學年畢業生有申請暑宿者,辦理離校程序後,學生證仍可使用宿舍門禁至8月28日。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114學年學士班宿舍暑期住宿申請須知
一、申請時間
115年5月11日(一)起至5月13日(三)止,共三日。
二、住宿期限
115年6月15日至8月28日(五)中午12時止(住宿期限無法延長)。
(114-2現住生可於115年6月14日下午3點起入住暑期寢室)
三、申請方式
(一)在學學生(含應屆畢業生):於申請時間內自行上網申請,申請路徑: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114學年暑假宿舍申請(5/11-5/13),完成申請後將會立即收到系統發送之確認信,收到確認信件方認定完成申請。
如有跨性別住宿需求者,請於申請期限內親至行政大樓3樓住宿輔導組辦公室辦理。
(二)交換學生:請於申請期限內向國合處申請。
(三)修習暑期班課程者:請向各學系、中心之主辦單位申請及繳費;主辦單位請於5月13日(三)前以專案簽呈向本組提出申請,以利預留床位。
四、繳費期限及方式
115年5月29日(五)至6月4日(四)止,請至第一銀行網頁下載[114學年暑期-暑期住宿費]之繳費單完成繳納;第一銀行網址: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五、暑期住宿日程及退費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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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 |
項目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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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一)-13(三) |
申請暑期住宿 |
1.暑期住宿採集中住宿,由住宿輔導組視暑期修繕日程規劃暑宿區域。 2.床位安排由住宿輔導組以114-2學期住宿資料原棟為原則。 3.若非暑宿區域之114-2學期住宿生或非現住宿生申請暑宿(例如新生區或預計修繕區),則須自行進入系統選填床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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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四)-22(五) |
暑期床位確認及選填 *相關作業方式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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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五)-6/4(四) |
繳費期限 |
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假期間不住宿,並應於115年6月14日(日)下午3時前離宿清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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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五)下午5點前 |
取消暑期住宿申請 退全額暑宿費 |
檢附[退宿申請表-學期前]及繳費收據,至住宿輔導組辦理全額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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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五)前離宿 |
退2/3暑宿費 |
檢附[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及繳費收據,至住宿輔導組辦理並依實際離宿檢查日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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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六)-7/31(五)離宿 |
退1/3暑宿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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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六)起離宿 |
不退暑宿費 |
*暑宿費用為學期房型二分之一費用(暑假期間不適用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內住宿補貼方案)
*經編列後學系及中心預定之床位,收費金額由本組訂定,主辦單位如欲取消,請務必於6月12日前告知本組,將退款所繳之全額住宿費用;6月12日後經專案編列床位之退離宿者,不適用前述退費基準。
六、注意事項
(一) 凡未申請暑宿及繳納暑宿費者,違規入住一經查獲,除須補繳住宿費外,並應立即遷離宿舍,同時將依學校相關獎懲辦法議處。
(二) 第二學期現住生可於期末搬遷截止日(6月14日)下午3點後遷入暑宿寢室。
(三) 應屆畢業者辦畢業離校程序時,註冊組不會收回「學生證」,仍可刷「學生證」作為宿舍門禁使用至暑期住宿截止日止。
(四) 因網路IP轉換,暑宿學生如有更換宿舍區可於6月15日早上9時後重新註冊宿網。
(五) 「暑期住宿」及「延後遷出」申請僅能擇一辦理,若重複申請者則註銷其延後遷出資格。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