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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第2學期宿舍候補進度公告(3/20更新)
115年1月開始進行114學年度第2學期床位候補。
截至目前為止,各學制候補作業皆已辦理完畢,請有需求床位需求同學,向各學制承辦人詢問。
[碩博班]
碩博士班男生:候補完畢。
碩博士班女生:候補完畢。
[大學部舊生]
學士班舊生男生:候補完畢。
學士班舊生女生:候補完畢。
[大學部新生(含轉學生)]
大一新生男生:候補完畢。
大一新生女生:候補完畢。
如同學有任何疑問,可聯繫:
碩博士班請聯絡承辦人曾偉哲老師(校內分機63251,信箱:grad_dorm@nccu.edu.tw )
學士班舊生請聯絡承辦人徐廷芝老師(校內分機62228,信箱:dorm@nccu.edu.tw )
大一新生及轉學生請聯絡承辦人陳哲良老師(校內分機62222,信箱:nccudorm@nccu.edu.tw )
115學年學士班宿舍申請須知(3/24-3/30截止)
一、申請資格:
(一) 一般條件:本學期在學且115學年在學之學士班二至四年級學生(含修讀雙主修延長第一年修業者及曾出國交換一年之延畢生)。
(二)限制條件:戶籍在下列地區同學不得提出申請(以下地區僅能於8月份線上申請候補,請往下見第六項)
1.新北市中和區、永和區、新店區、板橋區、深坑區、石碇區、三重區、蘆洲區。
2.台北巿各行政區。
二、戶籍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本人須至115年3月30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離島生需每年驗證戶籍謄本,並於申請截止日(3/30)前繳交至住宿輔導組查驗。
※住宿生(不包括離島生)經戶籍謄本查驗狀態為「通過」者,無須再查驗戶籍謄本。經通知補繳交查驗之戶籍謄本,須為3個月內申請,且不得為「記事省略」方可進行查驗。
三、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一)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身心障礙生、低收入戶、一、二年級之僑生與外籍生(不含華語班、交換生)、居住外離島地區者、
清寒或遇重大變故經審核通過者(清寒申請已審核結束)、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滿2年之本國原住民生,均得於下學年度保障住宿一年,但須自行於申請期間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未能保障。
(二)若為保障床位之身份,放棄床位後,若仍需床位,僅能申請候補。
四、申請期間:自115年3月24日(二)起至3月30日(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請同學特別注意!為利日後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者請先至: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學生資訊系統→資訊服務→學生個人基本資料維護→帳戶資料→新增或修改,本校限用「第一銀行」或「郵局」帳號。]
[申請宿舍同學務請留意學號之電子郵件信箱,俾利以電子郵件寄送「申請確認」通知收到確認信件方認定完成申請。]
五、申請方式:
(一)一般學生及第三項所提之優先分配住宿對象,皆須自行上網申請,路徑: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
*完成申請後將會收到系統發送之確認信,收到確認信件方完成申請。*
(二)居住限制區之身心障礙生或低收入戶,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申請截止日(3月30日)前親向住宿輔導組提出紙本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若有115學年第1學期前往國外交換,且第2學期需住宿之學生,亦請於上述時間內提出申請,若中籤後免選填床位,可至住宿輔導組辦理保留住宿資格於第2學期回國時住宿。
(四)特教學生若需無障礙寢室者:除須於3月24日(二)~3月30日(一)上網申請外,並應另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予資源教室,以利安排床位。
(五)如有跨性別住宿需求者,請於申請期限內親洽住宿組辦理(分機62228)。
(六)114學年度休學生如預計115年9月復學者(復學年級為大二以上(含)),請於申請期限內親洽住宿輔導組辦理。
六、分配方式:
(一)抽籤:由住宿生學生會會長或宿舍幹部進行電腦亂數抽籤作業,依序號先後順序核配正取名單。
(二)候補申請:
1.未抽中宿舍者,將依序號自動列為非限制區之候補,候補資格至候補完成前有效,若8月15日前尚未補到床位且願意繼續等待候補之同學,請於8月14日(五)向住宿組登記續等。
2.一般延畢生(非修讀雙主修及未曾出國交換達一年)、限制區之學生,請於8月17日(一)~19日(三)上網登記候補,詳細申請方式將再另行公告。
七、名單公告:115年4月17日(五)上午9時,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路徑:iNCCU→校務系統WEB入口→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
八、床位選填:中籤者將預訂於4月27日(一)~5月7日(四),以線上「填選床位、定時撮合」方式選填床位,詳細選填方式將再行公告。
(一)選填順序將依升大四→升大三→升大二,未於期間完成上網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床位資格。
(二)女生寢室設置於莊敬1舍、莊敬9舍、自強10舍B、D棟低樓層、自強9舍(新生區);男生寢室設置於莊敬2~3舍、自強九舍D區、自強10舍A、C棟低樓層、自強6舍(新生區)。
住宿環境及寢室設備網頁路徑: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宿舍場地導覽與參訪申請-各宿舍照片。
(三)考量宿舍安全,宿舍平面圖不於網路上公告,若需參考平面位置圖請洽各舍區櫃台或住宿組翻閱。
(四)115學年第1學期宿舍入住日依公告為準。
九、申請住校學生必須詳閱並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且為因應校務發展或特殊事故,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自2014年起,農曆春節採集中住宿,期間需住宿之同學,須配合搬遷至住宿組規劃之住宿區。
十、為使床位有效利用、避免閒置,期讓有需求之同學能盡快候補,若同學於選填床位後想放棄床位,請盡快至住宿組辦理退宿手續。
有關學期宿舍費用網頁路徑: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宿舍申請與床位資訊-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資訊。
若意圖以金錢邀約同學轉讓床位,使同學將宿舍床位當成獲利工具,經查獲屬實,相關行為人已違反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25條頂讓床位、霸佔床位之規定,將勒令退宿並於1至3學年內不得再為宿舍申請;另併依前揭辦法26條規定「蓄意違反本校宿舍管理相關規定情節重大,致有危害住宿生權益」,相關行為人皆將依學生獎懲辦法予以懲處。
十一、有關學士班宿舍申請、選填床位,可參見附檔Q and A。
十二、學士班學年住宿不含暑假期間,同學如欲申請今年暑期住宿者,請於5月中旬依住宿輔導組公告申請。
住宿輔導組
114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5次候補床位選填公告(115/02/25選填)
目前空出之床位:
女:共16床,莊敬一舍四人寢1床、莊敬九舍四人寢2床、雙人寢1床、自強九舍四人寢4床、自強十舍雙人寢8床。
(為加速候補進度,候補人數將較床位數多,如床位選鑿而無法選床同學將列為下一批前候補)
一、資格:候補女生序號815~836號。(8月份候補序號完畢)
二、時間:115年2月25日(三)9:00~15: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本網頁可使用PC版本Chrome或是Firefox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14學年第2學期宿費僅能現金繳款,請於2/26起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
四、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請依郵件通知補辦。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學期前」(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114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6次候補床位選填公告(115/03/05選填-本學期最後一次線上選填)
(本學期最後一次線上候補選填床位,後續將以學號信箱個別通知)
目前空出之床位:
女:共10床,自強九舍四人寢2床、自強十舍雙人寢8床。
*後續候補將採信件通知選填床位。
一、資格:候補女生序號837~846號。(紙本登記候補序號)
二、時間:115年3月5日(四)9:00~15: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請注意本網頁可使用PC版本Chrome或是Firefox瀏覽器,請勿使用手機、平板、蘋果系列電腦或開啟多個視窗的方式選填床位)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14學年第2學期宿費僅能現金繳款,請於3/6起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
四、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請依郵件通知補辦。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學期前」(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學生宿舍區增設冷氣卡加值機2台,歡迎同學多加利用
自2月23日起,學務處住宿輔導組設置2台冷氣卡加值機,提供便利的加值選擇,操作說明及注意事項如下,歡迎同學多加利用。
📍 加值機地點
- 莊敬一舍: 大門右側。
- 自強九舍: 一樓中庭(往自強十舍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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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元支付方式
- 悠遊卡 (EasyCard)
- LINE Pay (手機支付)
🆘 異常處理與諮詢
若在使用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請透過以下管道反映:
- 請於週一至週五 09:00-17:00(不含國定假日)撥打02-2939-3091 分機 67701
- 拍攝異常狀況的照片或影片Email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楊孟潔老師:jessie04@nccu.edu.tw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