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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鄧立登先生及鄧劉治妹女士清寒獎助學金、林先生無我獎學金及許國賢先生清寒獎助學金(研究生可)
- 為簡化本校獎助學金申請手續,本次合併「 紀念鄧立登先生及鄧劉治妹女士清寒獎助學金 」、「 林先生無我獎學金」及「紀念許國賢先生清寒獎助學金」之申辦流程,申請者僅需填寫一份申請書並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學務處生僑組,經審查後符合獲獎資格者,以擇優核發一項獎助學金為原則。 - 同一學年度,凡經由學校篩選,推薦獎學金金額累計達新台幣一萬元者,均不再重複推薦為原則。
(申請不表示推薦獲獎,同學可同時申請多個獎學金,惟一旦確認已獲獎某一獎學金,才有可能影響其他獎學金之排序)
115年1月至6月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受理申請公告(線上申請至2/23)
一、申請日期:115年2月23日下午5點前線上申請。
二、申請方式:填妥線上申請表單並上傳「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申請表」(需電子簽名)、114-1成績單及相關佐證資料(如有)合併PDF檔。※本學期只受理線上申請。
三、申請資格:本校大學部在學僑生(含港澳生),其家境清寒或因變故造成經濟重大負擔,生活確屬困難;下列僑生得優先錄取:
(一)該期未領取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二)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緬甸華校及韓國華僑中學之教師子女。
四、僑生如有下列情形,列入核發學習扶助金參考:
(一)前一期拒絕參與或無故未依學校規劃履行學習活動,致學習成效不佳。
(二)前一學期曾受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三)犯刑事案件經法院判刑而未受易科罰金或緩刑宣告。
(四)因故休、退學或開除學籍。
五、申請名額:每期40名。
六、學習扶助金:每期7,500元,共2期。
七、學習扶助期限與時數:每期學習服務時數36小時為上限。
八、依據本校清寒僑生學習扶助金實施要點暨審核計分標準辦理(詳附檔)。
九、完成報名後,請發信至生僑組黃老師(hsinhan@nccu.edu.tw)確認完成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