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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班】104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3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24床,其中自十舍AC棟24床(1~4樓,單人房1床,雙人房23床)。
女:共40床,其中自九舍D區4床、自十舍BD棟36床(1~3樓,單人房12床、雙人房24床)。
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男生住1樓,女生住2、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14起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99~122號,候補女生序號130~169號。
二、時間:7月22日(三)9:00~7月23日(四)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三、戶籍查驗:
(一)103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4年4月17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四、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4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報到時間:104年9月7日(一) 08:30-17:00
報到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公告)。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1.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2.室友為外籍男生之寢室:自強十舍A102、A104、A106、A108、A110、A112、A202、A204、A206及A208寢,上述床位其中一床104.1學期會有外籍男生入住,若有意願與外籍生同住之同學,可於系統中選填以上床位;
3.室友為外籍女生之寢室:自強十舍B102、B104、B106、B108、B110、B112、B116、B118、B120及B122寢,上述床位其中一床104.1學期會有外籍女生入住,若有意願與外籍生同住之學生,可於系統中選填以上床位。
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有關103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住宿保證金退費公告
103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5000餘筆住宿保證金退費清冊已於7月13日全數造冊完成
依行政流程約2-3星期可入學生帳戶
時間約是7月底
特此公告
另,申請延遷同學將待延遷結束後,另行統一退費。
部份未建立帳戶之同學(可見附檔),無法退款,可親至出納組或去電(校內分機62119)辦理帳戶登記,以利後續退費。
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104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2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29床,其中自十舍AC棟29床(1~4樓,雙人房29床)。
女:共47床,其中莊六舍1床、自九舍D區1床、自十舍BD棟45床(1~3樓,單人房16床、雙人房29床)。
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男生住1樓,女生住2、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14起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69~98號,候補女生序號83~129號。
二、時間:7月2日(四)9:00~7月3日(五)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三、戶籍查驗:
(一)103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4年4月17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四、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4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報到時間:104年9月7日(一) 08:30-17:00
報到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公告)。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1.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2.室友為外籍男生之寢室:自強十舍A102、A104、A106、A108、A110、A112、A202、A204、A206及A208寢,上述床位其中一床104.1學期會有外籍男生入住,若有意願與外籍生同住之同學,可於系統中選填以上床位;
3.室友為外籍女生之寢室:自強十舍B102、B104、B106、B108、B110、B112、B116、B118、B120及B122寢,上述床位其中一床104.1學期會有外籍女生入住,若有意願與外籍生同住之學生,可於系統中選填以上床位。
住宿輔導組
【碩博班】104學年度碩博士班宿舍申請須知(English in attachment2))
一、申請資格:設籍於非限制地區之本校碩、博士班學生。
(一)104學年限制地區為(適用於台生)
1、新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深坑、板橋、石碇、三重、蘆洲等行政區。
2、台北市各行政區。
(二)戶籍認定標準(適用於台生)
1、至104年7月31日止,以(個人)戶籍謄本為憑,須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
2、104學年新生或首次核准住宿者,須繳驗個人「戶籍謄本」予舍區輔導人員。經驗證後,設籍如未滿兩年以上者,將取消住宿資格。惟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請就近申請個人(或全戶)戶籍謄本 : 全省「戶政事務所」均已連線,有需要同學可持身份證正本就近向各縣市「戶政事務所」申請。
二、申請方式:
(一) 戶籍於非限制區者:
1、104學年新生:請於104年7月15日至7月24日填寫新生資料表時一併申請。 (可利用上方連結)
2、103學年前入學之舊生:請於104年7月15日至7月24日,依以下路徑申請:
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二) 戶籍於限制區者,僅得申請宿舍候補:請於104年8月11日至8月18日依以下路徑申請:
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住宿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候補申請;並請於8月19日(三)下午4點自行上網查詢候補序號抽籤結果。
三、床位區塊與分配方式
(一)床位區塊:男生為自強十舍AC棟,女生為自強十舍BD棟。碩士班以雙人房為主,博士班皆為單人房。若自強123舍與莊敬九舍有舊生床位釋出,將一併納入分配。
(二)分配方式:依據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七條及第九條之規定辦理。
1、下列資格,得優先分配床位:
(1)身心障礙學生(持有身心障礙或殘障手冊)
(2)清寒學生(持有社會局低收入戶卡)
(3)設籍非限制地區達2年以上之本國籍原住民學生
上述同學請於申請期限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向住宿輔導組辦理;低收入戶卡需為104年之證明。
(4)外籍生、陸生及僑生(就讀本校碩博士班第一年且未曾在國內取得大學以上學位者,第二年則須與一般生共同參與抽籤)請務必於本校寄發之「學籍記載表」上勾選申請住宿,並於規定期限內寄回,逾期恕難受理。
2、申請結果公告:104年8月6日(四)上午10點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查詢網址: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未中籤同學將全數列入候補名單。 (新生預設帳號為:學號;密碼:身分證字號前六碼,英文部分大寫)
3、床位選填:104年8月11日至8月12日每日9:00~16:00,開放中籤者上網選填床位志願,每日16:00~18:00電腦核配床位,每日18:00床位分發完成,mail床位核配結果至學號信箱,並開放登入系統查詢床位結果。未於前述時間選填者,統一於8月12日由電腦分配剩餘床位。
※104學年入學新生入住日為104年9月5日(六)起。
※訪客進出舍區時間為9:00-17:00
四、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新住宿學生消防演練
講習日期:104年9月7日(詳情屆時將公告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當日無法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於104年11月9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
※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住校學生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之規定。
(二)碩博士班住宿期限:
1、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2、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三)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暑期住宿與次學年續住均須上網提出申請。
1、住宿生續住申請時間:約於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辦理次學年續住申請,未上網申請續住者,將視同不續住。
2、住宿生暑期住宿申請時間:約於每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辦理,未申請暑宿者,無論次學期是否續住,暑期均須淨空寢室。
(四)申請住校經核准後,應依本校規定日期辦理遷入及遷出手續,未經住宿輔導組許可,不得擅自提前遷入或延後遷出,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議處。
(五)退宿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退離宿程序,始得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換單、宿費或住宿保證金退費事宜。若未依規定辦理退離宿手續者,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國際交換學生請向相關系所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
(六)住宿學生應依規定之期限內完成體檢,否則應立即退宿,且當學年度不得住宿。患法定傳染性疾病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稱之傳染病)、精神疾病急性發作期有自我傷害或攻擊他人之安全疑慮或其他重病(視聽覺及肢體障礙除外),短期內無法痊癒而有隔離必要或特殊治療者,不得申請住宿。但若確實有住宿需求者,應檢具公私立醫院診斷書,專案報請校長核可後,始得申請住校。若有隱瞞或作不實登載者,立即退宿,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另如造成傷害者,依相關法令處理。
(七)因應校務發展或宿舍整修,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八)相關查詢網址:
1、新生學號查詢網址:http://moltke.cc.nccu.edu.tw/newstuqryno_SSO/
2、宿舍法規查詢網址:http://osa.nccu.edu.tw/modules/tinyd4/index.php?id=19
(或可至「政大首頁」點選「行政組織」→「學生事務處」→「住宿輔導組」→「宿舍法規」查詢)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徵 才】宿舍期末搬遷交通管制工讀生
一、工作地點:
校內各處(含山上宿舍區與山下宿舍區,統一由總務處駐警隊支配調度) 。
二、工作待遇:
依本校臨時工讀金支給標準核實支給,男女不拘。學士班工讀標準為115元/hr(7月1日為120/hr);碩士班工讀標準為150元/hr
※整天排班者供中餐餐盒;薪資發送將待期末搬遷相關事務統一核銷後造冊入帳。
三、工作主要內容:
1. 期末搬遷期間校園交通管制。
2. 臨時突發狀況之協處。
3. 其他交辦事務。
四、應徵條件:
1. 認真負責、主動、細心、反應力佳、善溝通協調者。
2. 如能全天皆配合者尤佳。
五、工作期間:
學生宿舍期末搬遷日104/6/27(六)~ 6/28(日)及104/6/30(二)~ 7/1(三)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以6/30~7/1為主,6/27~6/28視狀況加收】
工作日請提早十分鐘至校門口駐警隊集合,由駐警隊員進行當日工作教育訓練及工作分配。
六、欲應徵者請於104/6/26(五)前至聯合報名系統登記。
審查通過者將寄發E-mail或手機通知,活動前夕將再次通知確認。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