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學士班】104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4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21床,其中莊五舍1床、自十舍AC棟20床(1~4樓,皆雙人房)。
女:共33床,其中莊一舍1床、莊九舍4床、自九舍D區1床、自十舍BD棟27床(1~3樓,單人房8床、雙人房19床)。
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男生住1樓,女生住2、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14起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23~143號,候補女生序號170~204號。
二、時間:8月18日(二)9:00~8月19日(三)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
三、戶籍查驗:
(一)103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是否需要繳交戶籍謄本以選填時系統所發之通知信為憑。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4年4月17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兩週內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四)若戶籍查驗未通過者,將喪失住宿資格;若有戶籍查驗相關問題,請洽詢各宿舍區「生活輔導員」。
四、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4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若已完成註冊單繳納之同學,將另行通知,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至出納組完成現金繳費,始具住宿資格。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報到時間:104年9月7日(一) 08:30-17:00
報到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公告)。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1.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2.室友為外籍男生之寢室:自強十舍A102、A104、A106、A108、A110、A112、A202、A204、A206及A208寢,上述床位其中一床104.1學期會有外籍男生入住,若有意願與外籍生同住之同學,可於系統中選填以上床位;
3.室友為外籍女生之寢室:自強十舍B102、B104、B106、B108、B110、B112、B116、B118、B120及B122寢,上述床位其中一床104.1學期會有外籍女生入住,若有意願與外籍生同住之學生,可於系統中選填以上床位。
住宿輔導組
【碩博班】104學年床位抽籤結果及往年候補狀況說明
104學年碩博班床位抽籤結果已於104年8月6日開放查詢,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路徑: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
未中籤同學將全數列入候補名單。 (新生預設帳號為:學號;密碼:身分證字號前六碼,英文部分大寫)
碩博班候補速度每年不一,需視當年度同學放棄情況決定,提供去年(103學年)開學前之候補情況供同學參考。
103學年開學前男生可候補到90號,女生候補到133號,詳細情況可見附件。請候補同學隨時留意學號信箱之通知信件,以免錯失候補機會。
住宿輔導組
【碩博班】104學年申請碩博班宿舍中籤者床位選填方式說明
中籤者選填床位時程:
第一階段:8/11(二)、8/12(三);中籤者線上「填選志願、定時撮合」
第二階段:8/13(四);由系統「直接配寢」
中籤者選填床位方式說明:
一、「填選志願、定時撮合」:
(一)時間:8 月 11 日(二)~12 日(三) 每日 9 時至 16 時可上網選填志願;16 時至18時電腦自動亂數核配,待床位分發完成,將寄送結果至核配者電子信箱,並開放查詢。(選填先後不影響核配結果)
(二)選填志願之說明:志願分為「都可」、「宿舍區」、「床位數」3 種不同類別:
「都 可」:表示任何舍區,單、雙人房型都可。
「宿舍區」:男生可選擇「自強一二三舍」及「自強十舍」;女生可選擇「莊敬九舍」及 「自強十舍」。
「床位數」:1 代表單人房,2 代表雙人房。 注意:碩士班僅自強一二三舍、自強十舍具備單人房房型。
(三)組隊方式:
1.多人組隊: 2 人組成 1 隊,依當天所剩床位寢室之最多床位數為限;1 人代表為隊長,隊 員須上網確認後,隊長才開始代表該隊選填志願,隊員於隊長選填志願時,無 須再上網確認。
2.個人組隊: 若 1 人選填時,則 1 人組 1 隊後逕填志願。
多人組隊流程圖
步驟 1:隊長使用個人帳密登入⇒「發起組隊」⇒隊長登入隊員之「學號」⇒組隊完成。
步驟 2:其他隊員以個人帳密登入⇒「入隊確認」。
步驟 3:隊長按「重新整理」後⇒按右上角「選志願」⇒開始選填志願寢室。
個人組隊流程圖
步驟 1:個人使用帳密登入⇒自己當隊長「發起組隊」。
步驟 2:按右上角「選志願」⇒開始選填志願寢室。
(四)撮合方式:由電腦亂數排序,跑出序號後,依序號的先後配對寢室床位。
*若要核配到床位之「選填策略」建議: 第一志願,可選自己最想要的「床位數」;第二志願,可選自己最想要的「宿舍區」; 第三志願,可選自己最想要的「都可」(由電腦隨機配對!) 若對核配床位不滿意,隔日可由隊長取消後,再依規則重新選填,但只能選剩餘床位。
二、「直接配寢」方式說明:
尚未分配到床位之104學年申請碩博班宿舍中籤者,將由系統直接分發剩餘空床,並於8月13日14時開放查詢。
三、注意事項
1. 8月13日14時起,欲查詢床位或室友資訊,請至 inccu→全人發展與管理系統→多元生活。
2. 為縮短候補同學等候時間,如欲放棄104學年床位者,請至住宿組網頁表格下載 [進住日前退宿申請表] ,並於8月30日前辦畢退宿手續,以免衍生相關行政費用。詳可閱: [ 退補宿費規定] 網頁。
3. 新生入住時間:核准住宿之 104 學年新生,入住時間為9月5日(六)起。
4. 繳費單:核准入住者,宿費與住宿保證金將併入學年期註冊單內,請於8月20日後上網列印繳費。
5. 有關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本校學生宿舍相關收費公告請見: 住宿組[宿舍費用及床位尺寸]網頁 。
住宿輔導組
【碩博班】104學年碩博士班學生宿舍候補申請公告
國立政治大學104學年碩博士班學生宿舍候補申請公告
※前次宿舍申請(7月15日至24日)已取得候補序號者請勿重複申請,本次候補申請序號接續在未中籤者之後。
一、申請時間:自104年8月11日起至8月18日24時止。
二、申請資格:本校碩、博士班在學生有住宿需求者( 含① 非限制區錯過申請、戶籍於限制區 及 ② 住宿期滿者)。
三、申請方式: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請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開啟申請網頁,GOOGLE瀏覽器無法開啟。
四、候補分配方式
(一)104學年碩博班學生宿舍申請分配後,等待候補者尚有「碩士班男生41位;碩士班女生117位;博士班男生0位;博士班女生2位」。
(二)本次候補分配方式:由電腦亂數抽籤決定候補名單順序,本梯次候補名單須排在上述候補名單後,依序遞補至105年5月30日止。
五、結果公告:
(1)104年8月19日下午4時(該作業若提早完成,將於學務處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提前開放查詢)
(2)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碩博士班申請結果查詢。
六、新住宿生皆須參加防火防災講習
(一)講習日期:104年9月7日
(二)報到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
(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屆時將公告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當日無法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11月9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
※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碩博士班住宿期限:
1. 住宿期滿再候補、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二)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暑假或每學年續住均需上網提出續住申請。住宿生續住申請時間:約於每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辦理次學年續住申請,凡住宿生未上網申請續住者,將視同不續住。
(三)申請住校者經核准後,應依本校規定日期辦理遷入及遷出手續,未經住宿輔導組許可,不得擅自提前遷入或延後遷出,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議處。
(四)申請住校學生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之規定。
(五)退宿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退離宿程序,始得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換單、宿費或住宿保證金退費事宜。若未依規定辦理退離宿手續者,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除國際交換學生請向相關系所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外;申請住宿的同學,請務必至總務處出納組登錄個人之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俾利離宿時,退還所繳之住宿保證金。
(七)患法定傳染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稱之傳染病)、精神異常或其他重病(視聽覺及肢體殘障除外),短期內無法痊癒而有隔離必要或需特殊治療者,不得申請住宿,以維護住宿生之健康與安全。若確實有住宿需求者,需檢具醫院診斷書專案報請校長核可後始得申請住宿。若有隱瞞或作不實登載者,立即退宿,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另如造成傷害者,依相關法令負責。
(八)因應校務發展或特殊事故,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碩博班】受理本校碩博士班新生清寒學生申請104學年度宿舍相關事宜
※依據: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受理對象:本校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碩博士班一年級在學學生。
二、申請期限:104年8月3日(一)起至104年8月11日(二)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住宿期限為104學年(自104年9月至105年6月)。(碩士班學生若經核配,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博士班提供單人房,皆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四、 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詳如附件一,欲申請之同學,請自行參閱,下載列印申請表(詳如附件二),並檢附相關證件,於申請期限前送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五、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生,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一) 持有殘障或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 持有社會局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三) 依本校交換合約保障住宿之交換生。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