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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勞動部修正僑外生每週工作時數規定
勞動部於104年6月17日修正就業服務法於第50條規定,
雇主聘僱僑外生從事工作,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二十小時。
公告網頁: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115033
如有問題請洽生僑組陳小姐,校內分機63013
勞動部於104年6月17日修正就業服務法於第50條規定,
雇主聘僱僑外生從事工作,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二十小時。
公告網頁: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115033
如有問題請洽生僑組陳小姐,校內分機6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