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綜 合】106學年優秀及清寒學生宿舍申請審核通過名單

公告106學年優秀及清寒學生宿舍審核結果,通過名單詳如附件;另提醒,通過審核者仍須依程序自行上網申請宿舍,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床位選填。

學士班:通過審核者須於106年4月7日(五)起至4月13日(四)止上網申請,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床位選填。(可見連結一)

碩博班:承辦人會另行通知審核者進行床位安排。 

【學士班】國立政治大學106學年學士班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

(一)一般條件:106學年本校在學之學士班二至四年級學生(含修讀雙主修及曾出國交換一年之延畢生)。

(二)限制條件:

戶籍在下列地區同學不得提出申請(僅能申請候補,見第六項)

1.新北市中和區、永和區、新店區、板橋區、深坑區、石碇區、三重區、蘆洲區。

2.台北巿各行政區。

 

【綜 合】106學年度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相關事宜

106學年度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相關事宜

一、依據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詳如附件一)。

二、受理對象:本校具特殊貢獻優良學生及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在學學生。

三、申請期限:106年3月3日(五)起至3月14日(二)17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綜 合】105學年第2學期學生宿舍候補進度暨方式公告(04/06更新)

 

已近開學,住宿組為加快遞補作業,3月1日起已改採信件或電聯通知同學遞補床位;
 
截至4月6日止,各類別候補進度如下:
 
碩士班男生:紙本序號第229號。
 
碩士班女生:紙本序號第330號。
 
博士班男生:紙本序號第29號。
 
博士班女生:紙本序號第25號。
 
 

學士班舊生男生:紙本序號第28號。

學士班舊生女生:紙本序號第37號。

學士班大一男生:紙本序號第21號。

學士班大一女生:紙本序號第40號。

  

( 遞補方式:依序通知候補者;線上序號遞補完畢後,始遞補紙本序號者)
 
 
如同學有任何疑問,可聯繫碩博士班承辦人曾偉哲老師(校內分機63251,信箱: grad_dorm@nccu.edu.tw )
學士班承辦人陳幼君老師(校內分機62222,信箱: dorm@nccu.edu.tw )
 
 
 
 
住宿輔導組
 
 

 

 
 
【學士班】105學年第2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4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22床,其中自十舍AC棟22床(低樓層,單人房1床,其餘皆為雙人房)。

女:共28床,其中莊一舍4床,莊六舍1床,莊七舍3床,自九D區9床、自十舍BD棟11床(低樓層,單人房1床,其餘皆為雙人房)。

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2/24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8月底登記候補女生序號245~272號、男生序號104~125號。

二、時間:3月2日(四)9:00~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入住日:於上班日間完成現金繳納宿費後即可入住宿舍區;依退(補)宿費之規定,3/2起僅須繳納3/4宿費及保證金1千元。

 

三、宿費繳納:選填宿舍後,請至住宿組領取紙本繳費單,並至出納組現金繳費,繳費後即可入住宿舍,若未於3月6日前繳納完畢,亦視同放棄床位資格,若不須床位請勿登入系統選填,以免衍生相關行政費用。相關宿費金額請參考(http://goo.gl/bPsbb0)。

 

四、戶籍查驗:

   初次入住宿舍者:

    1.請繳納戶籍謄本。

    2.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106年3月31日前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五、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六、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