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碩博班】105學年碩博士班宿舍暑期住宿申請須知

一、申請方式及時間:

(一)碩博士班現住宿生:請於106年5月17日(三)至19日(五)上網申請,申請路徑如: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05學年碩博士班暑期宿舍申請。

(二)碩博班非現住宿生:請於106年5月24日(三)至26日(五)至住宿組紙本登記,並於5月26日(五)前現金繳費始完成申請。

(三)修習暑期班課程者:請向各學系、中心之主辦單位申請及繳費;主辦單位請於5月26日(五)前向住宿組提出申請,以利預留床位。

逾期未提出申請者,視同暑期不住宿。

【學士班】106學年床位抽籤結果及往年候補狀況說明

106學年學士班床位抽籤結果已於106年4月24日上午9:00開放查詢,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路徑: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

【碩博班】106學年碩博班現住宿生不續住之離宿手續公告

現住宿生如符合續住資格,免額外提出106學年住宿申請,將自動延續住宿;如106學年無意願續住,請參閱 [ 本公告 ]辦理相關程序。

 

一、申請對象

(一) 碩博士班現住宿生,未達住宿年限,如不欲續住者,請於5月19日(五)前提出申請。

(二) 已達住宿年限者,將無法續住,僅能於8月上網登記住宿期滿候補。

 博士班:102學年第1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八學期者。
 碩士班:104學年第1學期(含之前)進住且已住四學期者。

(三) 105學年獲得保障住宿之外籍生、僑生及陸生(不含交換生)及106學年提早入學之新生,次學年如欲申請宿舍,請於7月線上申請106學年碩博士班宿舍抽籤。

 

二、 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 106學年不續住者,請於5月19日(五)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附件一)繳交至住宿組,以利移除106學年註冊單所列之住宿費用。

(二) 「住宿期滿」、「保障住宿次年之外籍生、僑生、陸生」及「106學年提早入學之新生」免填寫「學期前退宿申請表」,系統將自動檢核。

 

三、 離宿檢查

105學年第2學期最晚離宿日為6月30日(五)中午12時前,應將寢室(包括衣櫃)清理乾淨、全面淨空,並填寫「離宿暨退還保證金申請表」(附件二)後請服務台檢查,以退還住宿保證金;若未於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並沒收住宿保證金。

 

四、 暑期住宿或延後遷出申請

(一) 住宿年限之計算不包含暑期,105學年第2學期之現住宿生如欲申請暑宿及延遷,請留意5月初住宿組網頁公告。

(二) 申請暑宿之續住生可直接於原寢續住,不需淨空;未申請暑宿之續住生,仍須於6月30日(五)中午12時前完成清空檢查。

 

五、 其他: 

如未申請不續住者,106學年將自動續住,宿費將併入註冊單中,如欲退宿請即早辦理,以免衍生相關費用,並加速候補作業進行。

 

住宿組

【學士班】106學年學士班宿舍學生選填床位方式說明

選填床位時程:106年5月5日(五)~18日(四),共分為二階段,中籤者可上線選填,未上線選填者視同放棄床位

※選填床位及查詢結果網址為: 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碩博班】106學年碩博士班宿舍續住生更換床位作業公告

 

符合續住資格者,免額外提出106學年住宿申請,將自動延續住宿;如106學年無意願續住,請參閱 [ 不續住之離宿公告 ]辦理相關程序。

 

一、申請對象符合106學年續住之碩博士班現住宿生 (住宿年限未滿且戶籍位於非限制區) 

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碩士班住宿期限為4學期,博士班為8學期,期滿者僅得申請住宿候補;就讀本校碩博士班第1年且未曾在國內取得大學以上學位之外籍生、僑及陸保障住宿生,第2年住宿須與一般生共同參與抽籤。

查詢住宿年限:政大首頁→iNCCU→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全人發展與自我管理系統→多元生活→住宿生活。

二、換寢時間106學年第1學期起,換寢成功者可於106年9月1日遷入新宿舍。(如為暑期住宿者,可於8月31日12時後遷入新宿舍)

三、申請時間106年6月7日(三)9點至6月9日(五)16點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