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熱心學生宿舍公共事務之住宿生獎學金通過名單

獎學金會議已於6月26日召開會議逐案討論,並於7月3日簽准核定。

通過名單請見附檔

 

住宿輔導組7/4

108 學年度碩博士班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資格

(一) 設籍於下列限制區外之本校碩、博士班學生:

1. 台北市各行政區。

2. 新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深坑、板橋、石碇、三重、蘆洲等行政區。

(二) 設籍於上述限制區者,僅得申請宿舍候補。

二、戶籍認定標準

(一) 108學年新生或首次核准住宿者,入住時須繳驗個人「戶籍謄本」予舍區輔導人員;至108年7月9日申請截止日前未設籍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者,將取消住宿資格。

惟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二) 同學可持身份證正本就近向各縣市「戶政事務所」申請個人(或全戶)戶籍謄本資料。

三、申請時間及方式:(無法使用chrome,請利用IE或Firefox瀏覽器登入進行申請作業)

(一) 108學年之新生:

1. 請於填寫新生資料表時一併申請,並於系統填寫學生個人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以利日後住宿保證金退款作業。

2. 新生資料表線上填寫時間:

推甄生:107年12月13日(三)至12月18日(五)。

碩士生:108年6月28日(五)至7月9日(二)。

博士生:108年7月5日(三)至7月9日(二)。

(二) 目前未住宿且住宿期限未滿之舊生:請於108年6月28日(五)至7月9日(二),依下路徑申請: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 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08學年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三) 優先分配住宿對象:身心障礙學生及持有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低收入卡之清寒學生,請於上述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並檢附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洽住宿組辦理。

(四) 僑生、陸生及外籍新生申請管道:

1. 僑生、陸生新生請逕向「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提出申請。洽詢電話:(02)29393091轉分機62227(陸生)/63011(僑生)。 

2. 外籍生新生請向「國際合作事務處」提出申請,洽詢電話: (02) 82377580

3. 就讀本校碩博士班第1年且未曾在國內取得大學以上學位之外籍生、僑生及陸生,第2年住宿須與一般生共同參與抽籤;請於108年6月28日(五)至7月9日(二),依下路徑申請:iNCCU 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 版→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08學年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五) 床位區塊:男生為自強10舍A、C棟,女生為自強10舍B、D棟。碩士班以雙人房為主,博士班皆為單人房。若男生自強123舍與女生莊敬9舍有舊生床位釋出,將一併納入分配。

四、申請結果查詢及床位志願選填時間

(一) 申請結果公告:108年8月5日(一)14時後,同學可自行上網查詢抽籤結果。查詢網址: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未中籤同學將列入候補名單。            

(二) 床位志願選填:108年8月7日(三)及8月8日(四)每日9時至16時,每日分配一次。中籤者可上網填選舍區及房型志願,電腦系統將於每日16時至18時核配床位,並於18時寄送床位核配結果至學號信箱,同學亦可登入系統查詢。未於前述時間自行選填志願者,統一於8月9日(五)由電腦系統分配至所剩餘之床位。

※碩博班新生可於108年9月3日(二)起遷入宿舍;核配床位後,如因休、退學或其他個人因素欲放棄宿舍者,須填寫退宿申請表至住宿組辦理。未辦理者將須負擔因床位保留而產生之費用,相關收費標準請見住宿組網頁「宿舍申請與床位資訊」→「退補宿費規定」。

五、宿舍候補

(一) 候補對象:(候補序號將接續8月5日公告之未中籤同學之後,並依以下類型依序排列)

1. 住宿期限未滿,且未於108年6月28日(五)至7月9日(二)申請宿舍者。

2. 設籍於限制區者。

3. 住宿期滿者。

(二) 候補申請:108年8月7日(三)至8月11日(日),請依下路徑申請: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住宿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108學年碩博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三) 結果公告:8月12日(一)16時開放線上查詢候補序號抽籤結果;108學年空床出缺時,將依序通知遞補。

六、新住宿生消防演練

(一) 日期:108年9月6日 (屆時流程將公告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二) 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當日無法參加者,可於規定期限內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 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繳回住宿輔導組。

七、宿舍規定:

(一) 核配床位後,如因休、退學或其他個人因素欲放棄宿舍者,須填寫退宿申請表至住宿組辦理。未辦理者將須負擔因床位保留而產生之費用,相關收費標準請見住宿組   網頁「宿舍申請與床位資訊」→「退補宿費規定」。

(二) 入住宿舍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之規定,詳可至住宿組網頁之「法規表單」→「宿舍法規」區查詢。

(三) 碩博士班住宿期限:

1.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滿2年)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2. 戶籍為限制區者,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四) 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暑期住宿須另外上網提出申請

1. 住宿期限尚未屆滿之現住生,得續住至次學期,如不續住者,請於各學期末提出次學期不續住之申請,未於申請期限內提出者,視同續住,將予以安排床位。

2. 暑期住宿申請時間:約於每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辦理,未申請暑宿者,無論次學期是否續住,暑期均須淨空寢室。

(五) 申請住校經核准後,應依本校規定日期辦理遷入及遷出手續,未經住宿輔導組許可,不得擅自提前遷入或延後遷出,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議處。  

(六) 退宿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退離宿程序,始得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換單、宿費或住宿保證金退費事宜。若未依規定辦理退離宿手續者,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國際交換學生請向相關系所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

(七) 住宿學生應依規定之期限內完成體檢,否則應立即退宿,且當學年度不得住宿。患法定傳染性疾病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稱之傳染病)、精神疾病急性發作期有自我傷害或攻擊他人之安全疑慮或其他重病(視聽覺及肢體障礙除外),短期內無法痊癒而有隔離必要或特殊治療者,不得申請住宿。但若確實有住宿需求者,應檢具公私立醫院診斷書,專案報請校長核可後,始得申請住校。若有隱瞞或作不實登載者,立即退宿,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另如造成傷害者,依相關法令處理。

(八) 因應校務發展或宿舍整修,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住宿輔導組 108.04.25

108學年第1學期學士班舊生宿舍第1次候補公告

目前空出之床位:

男:共34床,自十舍A、C棟34床(低樓層,皆為雙人房)。

女:共51床,自九D區51床。

 

  另提醒注意,自九舍D區為主題書院住宿學習實驗區為男女生同棟分層居住,與一般宿舍單一性別不同;目前規劃男生住1樓,女生住1~3樓,願意入住之同學不論年齡均需繳交家長同意書(見附檔),紙本家長同意書請於9/9前繳至住宿組。

 

一、資格:候補男生序號1~34號,候補女生序號1~52號(部分同學放棄)。


二、時間:6月13日(四)9:00~6月14日(五)16:00止

選填方式:上網直接選填床位,網址:http://wa.nccu.edu.tw/mgbrd/User/Account/LogOn

先登入者先選,直接點選即為該床位,不選填志願,未線上直接選填床位者,視同放棄候補資格,若之後仍需要床位請重新登記候補。

 

三、宿費繳納:若已選填到宿舍,108學年第1學期宿費將逕列入學期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

 

四、戶籍查驗:

(一)107學年之前核准住宿時戶籍謄本查驗為「通過」者,不必再查驗戶籍謄本;若為「通過,隔年再驗」者,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若查驗後不符合資格,將取消候補到之床位,若今年已補繳戶籍資料者,無須再繳驗

(二)戶籍通過之認定標準:以戶籍謄本為憑,須至申請日(108年4月12日)止設籍於非限制區滿兩年以上,首次核准住宿者一定要交戶籍謄本至住宿組查驗,不符者取消住宿資格。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且每次核准住宿時能提供含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之全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三)須再次繳交戶籍謄本者,請於選填後繳至住宿組(戶籍謄本可持身份證正本向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消防演練:

若為新住宿生須參加消防演練,本校將於9月6日在校內舉辦一場消防演練,未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並於規定期限內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完成訓練,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活動時間:108年9月6日(五) 9:00-12:00或13:30-16:30

活動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將於8月公告在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六、退宿規定:

(一)已核配宿舍之同學,若欲退宿請將「退宿申請表」或「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請至「住宿輔導組」--「表格下載」),交至住宿輔導組辦理。

(二)退宿費規定:

    1.開學2週前止申請退宿,可免費申請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

    2.開學前2週內至開學前一天止申請,則須先繳納「延後退宿費」新台幣500元,可申請退還全額宿費或更換註冊繳費單免繳宿費,惟已入住者除繳納「延後退宿費」外,另須繳交自入住日起算之逐日宿費,才能申請退費換單;

    3.開學起10天內申請,退還三分之二宿費,

以上退費規定可詳見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七、注意事項:

    若已在外租屋並已繳訂金或租金無法退租者,政大華語文中心每年於約11月、2月、5月及8月之20日有外籍新生入學,有租屋需求。若已徵詢房東同意者,可轉租予他人,可將相關資料(中英文)逕送華語文中心,請其協助推介予外籍生。

 

 

住宿輔導組

國立政治大學108學年度學士班新生宿舍申請須知

一、申請期間:

108年8月9日(五)至8月22日(四)止,請自行上網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請同學特別注意!上網申請時,為符合本校出納作業規範,請於登錄系統填寫學生個人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以利日後住宿保證金退款作業,凡完成帳戶登記者,始可申請宿舍。

住宿申請皆以一學年(含寒假,不含暑假)為期。暑假住宿須另外上網申請,時間約在每年5月初。

請同學於學生個人資料庫iNCCU 愛政大https://i.nccu.edu.tw 中,設定「主要電子郵件」為學校信箱帳號並使用,以免漏失相關之重要宿舍通知。

 

二、申請資格:

(一)非限制區申請:
本校學士班一年級新生,戶籍設於非限制區滿2年之學生(含大一、大二轉學生及復學生),若資格不符者將取消住宿。
(二)限制區候補申請:
1.戶籍在下列地區者為限制區:

  (1) 台北巿各行政區。

  (2) 新北市中和、永和、新店、板橋、深坑、石碇、三重、蘆洲等行政區。

2.限制區候補順序:

  (1)先排--外圍地區:北投區、士林區、內湖區、南港區、板橋區、三重區、蘆洲區之申請者,依電腦亂數抽籤後排序。

  (2)後排--內圍地區:前列地區以外之限制區申請者,依電腦亂數抽籤後,接續於外圍地 區之後排序。

3.候補方式:108學年度第1學期學士班新生床位有空床釋出時,將依上述序號寄信至學號信箱通知同學遞補及繳費,候補資格至109年5月31日有效。

 

三、戶籍認定標準:

以戶籍謄本為憑,至108年8月22日申請截止日止,須設籍於非限制區兩年(含)以上。但舉家搬遷至非限制區未滿兩年,且每年能提供含父母之全家戶籍謄本為憑者,不在此限。

       

四、優先分配住宿對象:

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第7條之規定,身心障礙學生、持有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低收入卡之清寒學生,請於上述申請時間內上網申請後檢附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至住宿組辦理。

  

五、申請方式:

(一) 一般新生請至「新生服務網」/「資料維護」/「基本資料」第七項「其他資料」(含宿舍申請)填寫申請意願。電腦分配床位時以作息及興趣作為分發依據,請同學審慎填寫。申請宿舍同學務請留意學號之電子郵件信箱,俾利以電子郵件寄送「申請確認」通知。

(二)僑生新生請逕向「生活事務暨僑生輔導組」提出申請,生僑組洽詢電話:(02)29393091轉分機63013。

(三)外籍生新生請向「國際合作事務處」提出申請,國合處洽詢電話:(02)29393091轉分機62058。

(四)身障生若有需特別之寢室安排,請逕洽住宿組(02)29393091轉分機62222。

 

六、申請結果公告(GOOGLE瀏覽器恐無法完整顯示,請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開啟):

108年8月28日(三)9:00後,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申請結果。查詢網址:iNCCU→校務系統WEB版→學生資訊系統→住宿服務→學生住宿申請結果查詢;未中籤同學將全數列入候補名單。

 

七、宿費繳納:

若分配到宿舍,108學年第1學期宿費及住宿保證金將列入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內,繳費期限與學雜費繳費截止日相同,若分配到宿舍後欲退宿,請盡快至住宿組辦理紙本退宿手續,以免衍生相關行政費用。

 

八、集中入住日及當日繳交文件:

大一新住宿生可搬入宿舍之時間為108年9月2日(一)起,集中入住日為108年9月2日(一)及3日(二),若無法於集中入住日辦理入住之同學亦可於9月3日以後辦理,惟訪客(非住宿生本人)進出舍區時間為每日之9:00-22:00。

住宿生於入住宿舍時,向宿舍櫃台領取學生證,學生證為進入宿舍之門禁卡;入住時現場請繳交1.個人「戶籍謄本」,「記事」之欄位勿省略(可持身份證正本向住家附近、或向文山區之「戶政事務所」申請);2.紙本之家長同意書(住宿組網頁-表格下載)。

 

九、宿舍位置及設備:

男生預留山上校區自強5、6舍約計600床,女生預留山上校區自強7、8、9舍約計1200床。考量山上校區學生宿舍離校門稍遠,故請住宿同學儘量於晚上12時以前返回宿舍。本校學生宿舍備有床、書桌、書架、衣櫃、電扇、冷暖氣(需購買儲值卡使用)等硬體設備(請見住宿組網頁),其他個人日常用品(如棉被、床墊、盥洗用具等)請同學自備,相關床墊尺寸可見住宿組網頁,若攜帶不便可至學校福利社(山下資訊大樓旁或自強九舍地下室)購買。

 

十、宿舍其他重要規定:

(一) 「新住宿生消防演練」
報到時間:108年9月6日(五) 09:00-16:30
報到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詳細分組場次時間請另見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因防火防災講習對住宿生之人身安全有其必要性,當日無法參加者,可持「消防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補訓,11月10日前須完成,並將表單繳回住宿輔導組。若未繳回,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二) 「早睡寢23:30關大燈」

大一新生寢室分為一般寢及早睡寢,自6舍及自9舍為一般寢,自5、7、8舍為早睡寢,若申請人數與舍區早睡寢床位數量不符,分配時會以同寢作息相同作為依據。寢室內作息請與室友間彼此協調,早睡寢須於夜間11點30分關閉寢室大燈,書桌檯燈及一般電源則可繼續使用,此外,申請住宿學生必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與輔導辦法」等相關規定(可見住宿組網頁)。

 

十一、校外賃居資訊:

本校住宿組提供鄰近校區租屋資訊及房屋租賃契約書,歡迎多多利用。校外賃居洽詢專線:29387167; e-mail: 63252@nccu.edu.tw; 校外租賃資訊網請由「政大首頁」→「學務處」→「住宿輔導組」→「校外租賃資訊」或由「INCCU」→「校務系統WEB版」→「校外賃居查詢」。

 

十二、新生申請宿舍之Q and A(請見附檔)

 

住宿輔導組108.06.17

107學年第2學期自強十舍室內汽車停車場第二次申請公告

一、依據本校「國立政治大學自強十舍停車場管理要點」(附件一)

二、申請時間:108年6月10日至6月14日

三、車位停放時間: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

四、車位分配及收費標準:

收費以學年為計算單位,每車位每學年1000元,中途註銷者不得退費。第二學期始提出 申請者,減半收費;目前車位數量如下:

1. 身心障礙停車位1個。

2. 自強十舍住宿生停車位11個,供自強十舍住宿生申請。

本次住宿生申請車位若有剩餘,將流用給宿舍區行政同仁申請。

 

五、申請流程:

申請人應先填寫「國立政治大學自強十舍停車證申請表暨繳費單」(附件二),並將申請表正本送交住宿組審查(因校內停車證約九月才發放,故九月再補繳至住宿組即可),每人限申請一張,並按車位分配原則依序核發停車證,各類別若有剩餘車位,得互相流用。

六、注意事項:

1. 停車證應置於駕駛座前擋風玻璃左上方明顯處,俾利識別與查驗。

2. 停車證遺失申請補發時酌收工本費100元、遙控器遺失申請補發時酌收工本費400元。

3. 領有停車證人員若休退學、離職或其它原因不需使用停車位時,應至住宿組辦理註銷,惟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承辦人:吳玲昀老師;分機67226 

 學務處 住宿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