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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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108學年度新住宿生進住宿舍服務公告
108學年度新住宿生進住宿舍服務公告
一、進住時間:學士班大一新生集中入住時間為108年9月2日(週一)、9月3日(週二),碩博班新生為108年9月3日(週二),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二、新生報到:請攜帶「正式證件」、「核准入住單(學士班)」(確認身分及寢室房號;8月28日查詢抽籤結果時,可於系統列印核准入住單)、「戶籍謄本正本」(戶籍謄本請向戶政單位申請近3個月內之謄本且不可有記事省略)、學士班大一生另需繳交「入住同意書」(可於住宿組表單下載區列印);逕向各住宿舍區服務台報到、領取學生證、寢室鑰匙。
三、若同學需要宅配大型物品至宿舍,請記得寫清楚學校地址、宿舍棟別、房號、姓名等資訊,方能有效寄達。自強十舍服務中心會統一代收,同學到校時再前往領取即可。
四、注意事項
(一) 接駁公車、行李貨車服務:
1. 時間:上午9點至下午6點。
2. 說明:接駁公車載運新生,貨車載運行李。
3. 班次:接駁車約20至25分鐘一班(隨貨車發車);貨車滿載即發車,個人物品請貼好姓名與連絡電話。
4. 路線:
● 上山:行政大樓(八角亭)→蔣公銅像→自強舍區。
山上宿舍停靠「山居學習中心(自強五~八舍下車處)」及「自強十舍(自強九~十舍下車處)」。
● 下山:自強舍區→蔣公銅像→藝文中心→行政大樓。
(二) 交通資訊:前往學校 https://www.nccu.edu.tw/p/426-1000-12.php?Lang=zh-tw
1. 各宿舍區位置(校園地圖) http://oic.nccu.edu.tw/ezfiles/0/1000/img/4/2014NCCUMAPE.swf
2. 莊敬九舍:指南路二段→政大東側門→憩賢樓左轉→(100公尺內)莊敬九舍
3. 自強一二三舍:木新路二段→恆光街→恆光橋→政大後門旁(校外)
4. 自強五至十舍:請隨「自強宿舍區」黃色指標沿路上山
● 從政大大門入校:指南路二段→正校門→入校右轉依指標行駛→行政大樓→藝文中心→環山道→蔣公銅像處左轉上環山道→自強宿舍區。
● 從政大後門入校:木新路二段→恆光街→過恆光橋左轉→後校門→蔣公銅像處右轉上環山道→自強宿舍區。
5. 交通管制:進住當天因人車眾多,將進行校內交通管制,請配合交管人員之指揮。
6. 宿舍周邊禁止停車:宿舍區因空間有限,交通管制區僅提供臨停卸貨(詳見附檔一),臨停卸貨限30分鐘,卸貨完成後車輛請停放至環山道,以維護校內交通,並利其他家長車輛進入協助搬運。
(三) 搬遷二日舍區開放門禁時間為上午9點至下午5點止(開放時間內無需刷卡及訪客登記),超過開放時間,將恢復門禁管理,請協助搬遷的親友務必配合訪客登記後再進入宿舍,以維護宿舍區安全。
(四) 若無法於集中入住日辦理入住之同學,亦可於9月3日以後每日上午9:00-21:00至各舍區服務台報到後辦理入住(自強五至十舍同學請統一至位於自強十舍之宿舍服務中心辦理)。若親友欲協助搬遷請注意訪客時間並配合訪客登記才可進入宿舍。
(五) 其他:
1. 宿舍備有床、書桌、書架、衣櫃、電扇、冷暖氣等硬體設備,其他個人日常用品,如棉被、床墊、盥洗用具等請自備,相關床墊尺寸可見住宿組網頁,若攜帶不便可至學校福利社購買(山下資訊大樓旁或山上自強九舍B1)。
2. 因為初到新環境生活,建議自備常用藥品。
3. 寢室冷暖氣需插卡後方能使用,儲值卡請至合作社購買。
4. 若尚有相關疑義,可來信 funcola@nccu.edu.tw
本校碩博士班108學年新生申請清寒學生優先分配床位相關事宜
※依據: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受理對象:本校清寒或遭遇重大變故之碩博士班一年級入學學生。
二、申請期限:108年8月5日(一)起至8月19日(一)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住宿期限為一學年(自108年9月至109年6月)。(碩士班學生若經核配,以提供兩人房為原則,博士班提供單人房,皆納入研究生住宿期限內。)
四、 本校「優秀及清寒學生申請宿舍要點」詳如附件一,欲申請之同學,請自行參閱,下載列印申請表(詳如附件二),並檢附相關證件,於申請期限前送至學務處住宿輔導組。(學業成績/操行成績:新生免填)
五、下列身份之同學為保障住宿生,無須重覆提出申請:
(一) 持有殘障或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學生。
(二) 持有社會局低收入戶卡之清寒學生。
(三) 依本校交換合約保障住宿之交換生。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有關107學年第2學期大一新生住宿保證金退費公告
107學年第2學期大一新生區住宿保證金(不含申請延遷之同學)已於7月中全數入帳
入帳時會收到系統發送之E-MAIL
部份未建立帳戶之同學(可見附檔),無法退款,可親至出納組(暫搬遷至體育室1樓)或去電(校內分機62119)辦理登記帳戶(個人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以利後續退費程序。
住宿輔導組
108學年碩博士班學生宿舍候補申請公告
※申請 108 學年碩博班宿舍但如未中籤者,系統將給予一候補序號,請勿重複申請,本次候補申請序號接續在未中籤者之後。
一、申請時間:自108年8月7日起至8月11日24時止。
二、申請資格:本校碩、博士班在學生有住宿需求者( 含① 非限制區錯過申請、戶籍於限制區 及 ② 住宿期滿者)。
三、申請方式: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愛政大 →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宿舍候補申請。 ※請用IE7.0以上版本或FIREFOX開啟申請網頁,GOOGLE瀏覽器無法開啟。
四、候補分配方式
(一)108學年碩博班學生宿舍申請分配後,未中籤者系統將予以候補序號。
(二)本次候補分配方式:由電腦亂數抽籤決定候補名單順序,本梯次候補名單須排在上述候補名單後,依序遞補至109年5月30日止。
五、結果公告:
(一)108年8月12日16時(該作業若提早完成,將於學務處網頁「最新消息」公告提前開放查詢)
(二)查詢路徑:請至政大首頁點選,iNCCU 愛政大→ 校園資訊系統 → 校務系統Web 版 → 資訊服務 → 學生宿舍申請 → 碩博士班住宿申請 → 碩博士班申請結果查詢。
六、新住宿生皆須參加防火防災講習
(一)講習日期:108年9月6日
(二)報到地點:藝文中心大禮堂
(詳細分組場次時間,屆時將公告於住宿組網頁最新消息)
※當日無法參加者,可持「消防演練補訓簽證單」(請至住宿輔導組網頁下載表格)逕至台北市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參加訓練後核章後繳回住宿輔導組。
※依國立政治大學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規定:「新住宿生皆須參加消防逃生演練,無故未參加者予以違規記點8~10點處分」,未參加者以累計處分,記點達十點者勒令退宿。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碩博士班住宿期限:
1. 住宿期滿再候補、戶籍位於限制區者及提早入學之新生,候補住宿時,僅得住宿至該學年結束,次學年須重新提出候補申請。
2. 具申請宿舍資格(戶籍位於非限制區)者,碩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四學期,博士班學生住宿期限為八學期,以核准住宿之當學期起算住宿年限。.
(二)各學期住宿期間均不含暑假,暑假住宿需上網額外提出申請;各學期符合續住資格者,將自動續住,另於每學期末受理次學年不續住申請,凡住宿生未申請不續住者,將視同續住。
(三)申請住校者經核准後,應依本校規定日期辦理遷入及遷出手續,未經住宿輔導組許可,不得擅自提前遷入或延後遷出,違者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議處。
(四)申請住校學生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等相關之規定。
(五)退宿者須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與管理辦法」及「住宿保證金收取支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完成退離宿程序,始得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換單、宿費或住宿保證金退費事宜。若未依規定辦理退離宿手續者,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
(六)除國際交換學生請向相關系所辦理退還「住宿保證金」外;申請住宿的同學,請務必至總務處出納組登錄個人之第一銀行或郵局帳戶,俾利離宿時,退還所繳之住宿保證金。
(七)患法定傳染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所稱之傳染病)、精神異常或其他重病(視聽覺及肢體殘障除外),短期內無法痊癒而有隔離必要或需特殊治療者,不得申請住宿,以維護住宿生之健康與安全。若確實有住宿需求者,需檢具醫院診斷書專案報請校長核可後始得申請住宿。若有隱瞞或作不實登載者,立即退宿,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另如造成傷害者,依相關法令負責。
(八)因應校務發展或特殊事故,住宿生應配合校方宿舍配置,於規定期限內搬遷。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住宿輔導組三職等徵才公告(外補)
公告時間:108年7月26日至108年8月2日
一、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二、用人單位: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三、職等職稱:三職等/一級行政組員
四、名額:正取1名,候補2名
五、資格條件:
1.學歷:大學校院具備學士學位證書者。
2.專業技能:具教育及心理輔導科系背景或學校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3.電腦操作及語文能力:具資訊能力(嫻熟EXCEL)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能力檢定)證書尤佳。
4.人格特質:工作態度認真負責、主動積極、注重團隊合作精神、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高度服務熱忱。
六、主要工作項目:
1.住宿生事務及宿舍業務協處(宿舍經費管控、舍顧管理與考核)。
2.宿舍區一般及活動經費管控。
3.協調處理宿舍重大緊急事件。
4.宿舍夜間及假日ONCALL安全輪值。(月3至5次)。
七、工作時間: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八、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三職等薪資規定辦理(自3職等下限30,109元起敘)
九、工作地點:本校學生宿舍區
十、應繳資料
1.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敘明對本職缺工作項目之認知)。
2.自傳:包含人格特質、專長或學生輔導工作經驗。
3.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十一、收件截止日:
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2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住宿輔導組陳幼君小姐,以資料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十二、甄選方式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不合者恕不退件。
備 註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須待人員離職後方可進用,最快進用日為9月9日。
2.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4.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住宿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