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保健組醫療門診於98年轉型,改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設立政大門診部,進一步提升醫療服務品質,並擴大服務範圍,與社區居民共享醫療資源。100年2月衛生保健組與心理諮商中心合併為「身心健康中心」,成為全國大專院校第一所整合生理與心理服務之健康中心,提供師生全方位之「身」、「心」服務。 本中心主要業務包括:心理諮商衛生保健資源教室導師輔導、及各類身心健康促進活動等。

如欲查閱各項詳細業務與法規表單,請按左上角功能按鈕 Smiley face。各項公告與最新消息,請參閱以下列表。

109學年校外賃居法律座談會講師教材

 

提供「109學年校外賃居法律座談會講師教材」,同學可自行下載檔案參閱講師教材。


住宿組

109學生宿舍滿意度問卷抽好禮活動得獎名單

 

得獎名單請詳閱附見檔案, 

請同學於5月21日(五)17:00前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領取,逾期未領將取消得獎資格。

 

住宿組

【徵才】學務處住宿組甄選學生宿舍顧問(勞動型兼任助理)

一、甄選資格:

1、本校在學學生,有服務熱忱、主動積極;具學生宿舍生活或輔導經驗者為佳。

2、若已於校內其他單位擔任勞動型兼任助理者,請勿報名(學習型兼任助理仍可投件)。

3、歡迎身心障礙身份報名投件。

二、工作內容:

1、輪值學生宿舍服務臺,提供宿舍相關服務。

2、學生宿舍住宿生問題處理。

3、學生宿舍緊急事件處理。

三、工作時間:

輪班制,每人每月平均值班50-70小時,依實際值班需求增減;若有特殊情形,經同意亦可增減排班時數。(周六日及國定假日、寒暑假、年節皆須配合輪值)。

四、工作地點:

由住宿組指派工作之學生宿舍,並入住指定宿舍區之舍顧寢,惟須自行負擔相關住宿費用。舍顧任用後(含實習期間)若離職則喪失所有舍顧福利(床位及候補資格)。

五、工作待遇:

依法定基本時薪敘薪(160元/小時),具勞健保(投保人每月需負擔勞健保自付額)。

六、甄選名額:

本次預計甄選一般生1位(莊敬內舍),將視實際甄選情況調整正備取人數。錄取者,需配合指派特定宿舍區服務,並依舍區規定完成實習;備取者將依舍顧異動,另行通知遞補缺額。

七、甄選方式:

1、意者請填妥甄選報名表,於110年5月7日(五)17時前,以紙本繳交至行政大樓三樓住宿組辦公室。

2、面試時間訂於110年5月17日(一),當日面試時段將另以簡訊或校內電子郵件通知。請應試人員先行預留相關日程(住宿組仍保有調整應試時段之權利)。

3、如有任何垂詢事項,歡迎洽詢住宿組陳哲良先生,分機66020。

八、甄選結果:

甄選結果預計面試後一週內公告,實際報到及錄用日(預計為110年7月1日)依作業通知為主,正取者請於報到當日攜帶在學證明、身分證(僑生請攜帶工作證)至住宿組親辦進用程序。

學務處住宿組 敬啟

109學年學期末學士班現住宿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公告(繳費日期調整)

學士班學生「申請延後遷出宿舍」非住宿原寢室,皆需搬移寢室。

109學年起,因應莊敬外舍拆除,「申請延後遷出宿舍」,僅提供山上自強舍區,申請暑宿者,不得申請延遷,若有重覆申請,將取消雙邊申請資格,請同學多加注意。

 

山上延遷床位(配合暑期營隊入住,故山上延遷床位僅提供至7月10日止)

  1. 延遷日期:自6月26日(六)下午3時起至7月10日(六)間,依同學需求提出,並須於申請之延遷當日早上10點前遷出舍區,且完成清空檢查。
  2. 床位數量不限:女生:自強七、八舍;男生:自強五、六舍。
  3. 申請資格:109學年學士班現住宿生。
  4. 申請時間:110年6月1日(二)9時-16時

       *至聯合報名系統登記,床位額度不限,每人限填1床。營隊延遷請營隊負責人統一向住宿組紙本辦理,一律安排至山上延遷床位。https://reurl.cc/6y8vVV

  1. 繳費時間:報名隔日確認同學輸入之資料無誤後,將公告通過名單並發信通知同學至住宿組領取繳費單完成繳費;繳費時間為6月8日(二)9時~9日(三)16時止因疫情影響,原訂繳費日期暫時取消,繳費日期將另行以郵件通知。繳費完成後始完成程序,未於期限內完成視同放棄。延遷費由6月27日(日)起連續計算,一日150元;若繳費後不住宿,恕不退費。相關收費標準請見附件一。
  2. 床位核配方式:為節能減碳,採集中住宿,床位分為早睡寢及晚睡寢,依住宿組所核配之寢室,填滿一間寢室床位後,再開放另一間寢室供填選,無法供申請者任選。

 

  • 延遷離宿檢查及搬遷時間:
  1.  延遷者依所申請延遷之時間搬離,109學年第2學期之住宿保證金暫不退還,待延遷寢室打掃乾淨並至舍區櫃台完成寢室清空簽名後,始完成離宿程序;若未完成清空檢查,將扣除住宿保證金1000元。若延遷者離宿時,導致宿舍區財產物品之損壞、遺失之情事,除扣除住宿保證金、或追繳相關費用、或處以個人違規記點。
  2.  適逢暑假期間,申請延遷者請配合宿舍區服務中心人員進入寢室,實施寢室設備之檢查及維修。

 

特別說明事項:

 1. 本學年期末搬遷之日期為6月25日(五)~6月26日(六),所有住宿生皆須於6月26日(六)15時前搬離宿舍,申請到「暑期住宿」或「延後遷出」者,請配合於6月26日(六)15時後搬遷至暑宿或延遷床位。

 2. 學士班「暑期住宿」或「延後遷出」申請,請僅能擇一辦理。

 住宿輔導組

109學年碩博士班暑期住宿申請須知 (更新:繳費時間為7/5~7/9)

一、申請方式及時間:

(一)碩博士班現住宿生:請於110年5月18日(二)至20日(四)上網申請,申請路徑如:  iNCCU愛政大→校園資訊系統→校務系統Web版→住宿服務→學生宿舍申請→109學年碩博士班暑期宿舍申請。

(二)碩博班非現住宿生:請於110年5月25日(二)至26日(三)致電住宿組進行登記。聯絡窗口:住宿組曾偉哲老師,校內分機63251 (5/21更新)

(三)修習暑期班課程者:請向各學系、中心之主辦單位申請及繳費;主辦單位請於5月21日(五)前向住宿組提出申請,以利預留床位。

逾期未提出申請者,視同暑期不住宿。

二、住宿區塊:

現住宿生以居住原寢室為原則;另開放自強十舍單雙人房為暑期住宿區域供非現住宿生及修習專班課程使用,分配數量視屆時空床數而定,額滿為止。

三、暑期住宿期間

暑期住宿時間自7月1日(四)至8月31日(二)中午12時止;現住宿生如有更換寢室者,可於110年6月30日(三)中午12點後搬遷至暑宿寢室。

有暑宿但下學期未續住者請於831(二)中午12時前完成退宿程序。

四、繳費期限:

現住宿生申請暑宿者可於7月5日至7月9日,至學雜費繳費專區或第一銀行網頁下載「暑宿費」繳費單並完成繳納;非現住宿生申請者,請於登記期限內完成繳費。

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暑期不住宿,請於搬遷截止日中午12時前離宿淨空。

第一銀行網址: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member/index.aspx

五、暑期宿費標準及退費時間:

現住宿生暑期住宿費用待宣布解除三級警戒後,將依週數比例酌予退費;暑期新入住生依原暑期收費標準酌收費用,詳如下:

(一) 暑期宿費依109學年度第2學期住宿費二分之一計算。

(二) 繳交暑宿費用後如不住宿者,請於暑宿開始前檢附繳費收據至住宿輔導組辦理全額退費;7月31日前辦理離宿完畢者,退費三分之一宿費;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

(一) 凡未申請暑宿或申請後未繳暑宿費用者,請於搬遷截止日中午12時前離宿; 經查獲仍於暑假期間住宿者,除應補繳住宿費外,並勒令退宿,應立即遷出宿舍,同時將依學校相關獎懲辦法辦理。

(二) 暑假未住宿、但下學期申請續住者,除依規定離宿外,應將寢室(包括衣櫃)清理乾淨、全 面淨空,填寫「退離宿暨退還住宿保證金申請表」並請服務台檢查核章,以退還保證金。離宿時,不得上鎖,以供暑宿或暑期營隊學員進住。若未依規定清空者,物品將以廢棄物處理,沒收原住宿保證金。

(三) 109學年畢業生有申請暑宿者,辦理離校程序後,學生證仍可使用宿舍門禁至110年8月底。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